公务员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遴选本源是要从基层选拔大批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妥善应对复杂局面,有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遴选分为中央遴选和地方遴选,考试分为分为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类似于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都是差额进行,只有个别地方考察时是等额的,所以遴选考试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
公开遴选是上级机关面向下级机关选拔公务员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导向的有益实践,是从公务员队伍结构上保持领导机关和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
一、报名条件
省省直党政群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二、报名范围
1.我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
2.我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工作人员;
3.中央驻浙和我省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关所属的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4.省公安厅处级派出机构,省属监狱、戒毒所符合条件的人员仅限报考本系统职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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