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能应”的“应”意思是:回答。
弗能:不能。
该句出自出自战国时期《韩非子·难一》中的《矛与盾》。说的是一个人同时夸耀自己所卖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触而不能自圆其说,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常用来讽刺那些言过其实,自相矛盾的人(或现象)。
原文: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 吾盾之坚 , 物莫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 吾矛之利 , 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 其人弗能应也 。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译文:
有一个楚国人,既卖盾又卖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有人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回答不上来。什么都不能刺穿的盾与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词句注释:
1、矛:古代用来刺杀敌人的长柄兵器,矛的基本形制有狭叶、阔叶、长叶、叶刃带系和凹口骹式等。
2、盾:盾牌,古代作战时遮挡刀剑用。
3、誉:赞誉,夸耀。
4、陷:穿透、刺穿的意思 。
5、或:有人。
6、以:使用;用。
7、子:您,对人的尊称。
8、利:锋利,锐利。
9、其:助词。这里指那个卖矛和盾的人。
10、鬻(yù):卖.
11、莫:没有什么。
作者介绍:
战国晚期韩国人(今河南新郑,新郑是郑韩故城),韩王室诸公子之一,战国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因为口吃而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韩非子·难一》一书中。
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古人认为是阴谋学家,韩非的著作一大部分关于阴谋。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着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洋洋十万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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