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谷杂粮泛指粮食作物,是粮食作物的统称,五谷是指:稻谷、麦子、大豆、玉米、薯类,同时也习惯地将米和面粉以外的粮食称作杂粮。
在《黄帝内经》中,五谷被称之为:“粳米、小豆、麦、大豆、黄黍”,而在《孟子滕文公》中称五谷为“稻、黍、稷、麦、菽”,在佛教祭祀时又称五谷为“大麦、小麦、稻、小豆、胡麻”,再而后便是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谷类有33种,豆类有14种,总共47种之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五谷泛指五类作物,即“悬、藤、根、角、穗”。
五谷的历史渊源:
“五谷”之说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论语·微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解释却有不同,一说是黍、稷、麦、菽、稻;一说是黍、稷、麦、菽、麻。这二种说法的主要区别在于稻麻的有无,之所以出现分歧,是因为当时的作物并不止于五种,“百谷”“六谷”和“九谷”说的存在就是一个明证,而各地的作物种类又存在差异所致。“五谷”说之所以盛行,显然是受到五行思想的影响所致。因此,笼统地说来,五谷指的就是几种主要的粮食作物。
五谷的概念形成之后虽然相沿了两千多年,但这几种粮食作物在全国的粮食供应中所处的地位却因时而异。五谷中的粟、黍等作物,由于具有耐旱、耐瘠薄,生长期短等特性,因而在北方旱地原始栽培情况下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至春秋、战国时期,菽所具有的“保岁易为”特征被人发现,菽也与粟一道成了当时人们不可缺少的粮食。
唐宋以后,水稻在全国粮食供应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据明代宋应星的估计,当时在粮食供应中,水稻十分之七,居绝对优势,大、小麦、黍、稷等粮作物,合在一起,只占十分之三的比重,已退居次要地位,大豆和大麻已退出粮食作物的范畴,只作为蔬菜来利用了。但是在一些作物退出粮食作物的行列时,一些作物又加入到了粮食作物的行列,明代末年,玉米、甘薯、马铃薯相继传入中国,并成为现代中国主要粮食作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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