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的区别
1.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2.定额计价:
定额计价法是我们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旦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就影响计价的准确性。
二、区别
1.最大的差别在于体现了我国建设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定价阶段。
定额计价模式更多地反映了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是定额计价的方法是照搬前苏联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模式;而清单计价模式则反映了市场定价阶段,工程量清单只规定量,不规定价,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施工成本报价,增加了竞争性。
2.主要计价依据及其性质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的主要计价依据为国家、省、有关专业部门制定的各种定额,其性质为指导性;清单计价模式的主要计价依据为“清单计价规范”,其性质是含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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