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模拟题训练及答案

2020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模拟题训练及答案,第1张

2020年法考《刑事诉讼法》主观题模拟题训练及答案

材料

刘某涉嫌间谍罪,潜逃境外。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刘某刑事责任,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检察院阅卷并出庭支持公诉。该法院采取在该院公告栏和法院官网发布公告的形式将相关法律文书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刘某未按要求到庭,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

题干

法院的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是否合法?

答案

【参考答案】A模式

不合法,法院采取在该院公告栏和法院官网发布公告的形式将相关法律文书公告送达,是不合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由此可知,法院需要将起诉书副本和传票送达被告人,只有在被告人收到传票和起诉书副本后不按照规定出庭接受审判才可以适用缺席审判,不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本案中,法院采取在该院公告栏和法院官网发布公告的形式将相关法律文书公告送达,是不合法的。

材料

张某涉嫌资助恐怖组织被甲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的过程中张某逃跑至美国。但是张某涉嫌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甲市公安机关遂将案件移交给了甲市的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发现案件确实属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遂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审理了此案。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bake/537960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12-10
下一篇 2022-12-1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