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定疑难解答

2021法考《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定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定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定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未成年人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可不可以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在场,而仅由合适成年人在场呢?

【答案】未成年人认罪认罚的,在签署具结书时应当有其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在场,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合适成年人应当到处签字确认。辩护人是不能够缺席的。

2.问题:合适成年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

【答案】可以类比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地位。合适成年人制度主要是为弥补侦查、审判阶段应当有监护人到场而监护人不能到的情形,主要是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制度,相当于替代监护人保护未成年人的角色。(《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3.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对于难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年龄的,应该做出不许批准逮捕的决定。 请问为什么不是直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答案】这是疑罪从无原则的体现。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四条 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重点审查其是否已满十四、十六、十八周岁。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难以判断,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认定的,应当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4.问题:请问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法援律师可以作为合适成年人在场吗?

【答案】不可以的,法援律师作为辩护人,不属于合适成年人的范围。合适成年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即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5.问题:什么是犯罪记录封存,这个制度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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