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丙与曾某互不知情,受雇于同一雇主,各自运输海洛因500克。丙将海洛因从一地运往另一地后,按雇主吩咐交给曾某,曾某再运往第三地。
题干
丙是否应对运输1000克海洛因负责?
答案
丙对运输1000克海洛因不负责;受雇于同一雇主运输毒品,但受雇者之间没有共同犯罪故意,或者虽然明知他人受雇运输毒品,但各自的运输行为相对独立,既没有实施配合、掩护他人运输毒品的行为,又分别按照各自运输的毒品数量领取报酬的,不应认定为共同犯罪。受雇于同一雇主分段运输同一宗毒品,但受雇者之间没有犯罪共谋的,也不应认定为共同犯罪。丙与曾某就各自运输的500克毒品没有共同的行为计划,不成立共犯,丙将自己运输完成的毒品交给曾某后,也没有与曾某实施毒品犯罪的共同故意,仅在客观上为相互关联的毒品犯罪上下家,不构成共同犯罪。丙也就不可能为曾某运输毒品的数量承担刑事责任。
材料
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
题干
丙、丁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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