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三国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疑难解答

2021法考《三国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三国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三国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EWX(工厂交货)概念?

【答案】EXW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2.问题:关于FOB条件的知识点内容

【答案】FOB 指船上交货,该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卖方义务为:(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在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自付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买方义务为:(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总结:来说, FOB条件中,卖方义务包括(1)提供货物和单证;(2)办理出口手续;(3)将货物装船并通知买方;(4)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3.问题:关于CIF条件的知识点内容

【答案】CIF指成本、保险加运费,卖方义务为:(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装船通知。(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原产地、商检证书等)。(3)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海运费。(4) 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5)货物已装船提单等。买方的义务为:(1)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2) 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CIF条件中,卖方义务包括(1)提供货物和单证;(2)办理出口手续;(3)负责运输;(4)办理保险;(5)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4.问题:如何理解风险分担规则?

【答案】风险分担,是指发生货物毁损等损失时,承运人、买方、卖方之间如何对损失进行分担的规则。(1)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2)第一,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第二,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3)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之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4)第一,在不属于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或如果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第二,但是,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风险方始移转。第三,如果合同指的是当时未加识别的货物,则这些货物在未清楚注明有关合同以前,不得视为已交给买方处置。(5)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

5.问题:CIF条件下投的是什么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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