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保险标的的人格化。
2、保险金定额支付。
3、人寿险保险费不得强制请求,即保险人不得以诉讼的方式要求人寿险的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4、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求偿。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此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制度
(一)受益人的指定
1、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可以单独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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