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理论法》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难点解疑

2021法考《理论法》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难点解疑,第1张

2021法考《理论法》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难点解疑

以下内容为同学在学习《理论法》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疑问比较多的,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同学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 问题:基本权利内部限制是指内部范围的确定,内部范围是什么?

【答案】这个内部范围是指该权利自身带有的限制,简而言之就是规定该权利的法条附带的限制。如(1)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人身权与人格权的自身限制就是,在保证自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同时也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同样的,公民的监督权仅限于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不包括殴打、辱骂,这也是一种内部限制。

2. 问题:法人和外国人是否可以成为基本权利的主体?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中没有提到法人二字,在第三十二条中,提到了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3. 问题:如何理解我国公民权利平等而不是事实平等?

【答案】权利平等是指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受宪法和法律约束,不允许有超越法律规定的任何特权;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即实施法律、执行法律和使用法律上平等;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但这并不表示事实上的平等。因为比如男女、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等多重因素的制约,我们主张的权利平等其实不包括立法平等的,也就是说针对不同的差异群体我们从立法环节就设定了不平等的事实。从某点来看我们有违事实平等,但是从整体来看,我们维护了公平。

4. 问题:平等权是对人权利吗?

【答案】不是对人权利,而是对世权利。平等权是对世权利。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绝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世权利”和“对世义务”,是相对应不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绝对权利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绝对义务对应不特定的权利人。相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人权利”和“对人义务”,是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相对权利”对应特定的义务人;“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

5. 问题:为什么说宪法权利既是主观权利又是客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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