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行政法》之地方政府规章难点解疑

2021法考《行政法》之地方政府规章难点解疑,第1张

2021法考《行政法》之地方政府规章难点解疑

以下内容为同学在学习《行政法》地方政府规章中疑问比较多的,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同学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 问题:地方政府规章与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如何区分?

【答案】一、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分为两类。第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第二是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是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的市,以及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限:(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本级人民政府公布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应当及时刊登,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名称,通常称为“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所谓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行政决定、命令的机构,可以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有权以发布决定、命令的形式行使其各种职权。国务院除了制定行政法规以外,还发布一些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一定级别的政府在制定规章以外,还可以制定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定主体以下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以上三种文件,统称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2. 问题:规章可以授权吗?较大市的地方政府规章需要批准吗?

【答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能授权;规章不能授权。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需要报批准,而较大市的地方政府规章就不需要批准。只需要备案。向同级人大,上级人大,上级政府,国务院备案。

3. 问题: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是?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也就是地级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4. 问题:地方政府规章的刊载平台是?

【答案】《立法法》第86条第2款规定:“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5. 问题:市法规和省规章的效力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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