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材料一:理论源自实践而实践亟须理论的指引,新时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也呼唤全新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引领前行!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总结:和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提出了一系列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经过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进一步提炼升华。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体系的创新成果,它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来源:中国网-理论中国)
材料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两次重大突破。第一次突破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的划时代创立。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中心,尊重实践,尊重群众,在民主法治建设中表现出开拓马克思主义新境界的巨大理论勇气,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方针,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本质特征思想,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思想,提出了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从严治党依法反腐思想,等等。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第二次突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划时代创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强调既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基础,又要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和法治进步提升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科学系统地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党的十九大创造性地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擘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具有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一步系统化、成熟化和定型化。在此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随着法治实践的发展不断得以丰富,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完善不断得到检验,最终于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可谓顺理成章、集于大成。
(来源:中国教育报)
题干
【问题】阅读以上材料,结合自己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内容,谈谈你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及其实践要求。
答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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