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1. 新颖性: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还不得出现抵触申请。
(1)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2)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丧失新颖性:
① 在国家出现紧急装填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
②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③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首次发表的。
④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 创造性: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热点和显著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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