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证明疑难解答

2021法考《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证明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证明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证明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标准是什么?

【答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要求对案件事实(或者主要事实)的认识必须完全符合客观事实,即符合客观标准的真实。具体标准可以参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2.问题:仅有被告人有罪供述可以定罪吗?只有言辞证据也可对被告人定罪处刑吗?

【答案】仅有被告人有罪供述不可以定罪,但只有言辞证据,可对被告人定罪处刑。例如,在猥亵案中,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有被害人陈述,有证人证言,只要能形成完整证明,也可给被告人定罪处刑。

3.问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有什么不同的处理方式?

【答案】【人民检察院】①侦查阶段,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制作拟撤销案件意见书,报请检察长决定;②因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犯罪嫌疑人反悔的,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的规定,重新作出不起诉决定;③对于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①接受案件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②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撤销案件。

4.问题:证人必须到庭或者视频直播作证是吗?

【答案】是的。新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予以了强制性规定。因而如若法院要求传唤出庭,则一般其必须出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规定及第一百八十八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的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出庭并传唤的,公民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不配合法院出庭作证可能面临训诫或短期拘留等后果。

5.问题:证明责任总是与积极的诉讼主张相关,否认的一方不承担证明责任,这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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