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商经知》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疑难解答

2021法考《商经知》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商经知》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商经知》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 问题:创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的区别?

【答案】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a公司变成b公司和c公司) 存续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a公司变成a公司和b公司)

2. 问题:“股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这句话怎么理解?

【答案】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及名称向工商部门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是,若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股东资格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就是说股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指的是股东转让股权后,应当及时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保持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之间的一致性。如果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则公司、转让人等不得对抗第三人,即第三人通过受让出资或认购增资等方式成为公司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后,如果没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的,不能因此主张该第三人的股东资格无效。这个规定就是第三人而非善意第三人。

3. 问题:注册资本,实缴资本,认缴资本的定义和区别是?

【答案】注册资本是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如果你想注册一元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就填一元,如果注册一百万公司,注册资本就是一百万元。实缴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也就是公司账户实际拥有的资本。比方说你认缴了100万,但是只缴了50万,这50万就是实缴资本。故而实缴资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册资本。 认缴资本就是向工商局承诺一个注册资本,可以向工商局承诺多久后补齐,出资的时间在公司章程中记载,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就可以。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转变为认缴登记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4. 问题:哪些行为,可认定为可撤销、无效、不成立?如何认定?

【答案】1、提起决议不成立之诉的法定情形:(1)公司未召开会议,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3)出席会议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4)会议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2、提起决议无效之诉的法定情形规定在《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3、对于提起决议撤销之诉,法定情形为《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对于认定方面一般存在现有的公司会议纪要,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规则制度一比较就能看出。

5. 问题:股东什么情况可以向公司提出请求回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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