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期2年,欲以自己的1套房屋作担保,双方于2018年6月1日签订了不动产抵押合同,乙一直催促甲办理抵押登记,均无效果。一月后,乙要求甲以自己的汽车作抵押,双方于2018年7月1日签订了动产抵押合同,但一直未将汽车交付于乙。现因甲不能清偿到期欠款,乙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由于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效
B.甲乙之间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于2018年6 月1日成立并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
C.甲既能就汽车设立抵押权,又能就汽车设立质押权
D.乙有权请求将甲的汽车拍卖,并就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不动产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题中,甲乙虽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但二者间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故A项错误,当选;B项正确,不当选。 根据物权法定的基本原理,对于动产而言,既可以设立抵押权,又可以设立质押权。故C项正确,不当选。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设立抵押之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故D项正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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