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考《民法》法定继承疑难解答

2021法考《民法》法定继承疑难解答,第1张

2021法考《民法》法定继承疑难解答

以下内容为大家在学习《民法》法定继承中疑问比较多的问题,此处列举该项问题和答案,大家可以学习和检测自己是否对此处的问题也有同样的疑问,从而能够查漏补缺。

1、问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分别是什么?

【答案】(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问题: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答案】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问题: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答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又死亡的,由该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所以转继承发生的条件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案例:甲是爷爷,乙是爸爸,丙是乙的儿子。乙爸爸因为事故先于甲爷爷先死了,在甲爷爷死后,作为乙爸爸儿子的丙,可以代位继承甲爷爷的遗产。转继承案例:甲爷爷死后,乙爸爸在甲爷爷死后出事故死亡,但此时遗产并没有进行分割,此时作为乙爸爸儿子的丙就可以基于转继承来继承甲爷爷的遗产。

4、问题:继承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答案】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问题: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酌情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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