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法》知识点:留置权

法考《民法》知识点:留置权,第1张

法考《民法》知识点:留置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2、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1)债权已到期

(2)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动产的占有和债权的发生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4)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4、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

5、留置权的优先效力:

(1)抵押权先于质押权设立:留置权u003e登记动产抵押权u003e动产质押权u003e未登记动产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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