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罕默德是伊斯兰教的创立者。”穆罕默德(Muhammad,约570-632),伊斯兰教先知。我国曾经译为“摩诃末”、“马哈麻”、“谟罕蓦德”。全名艾布·卡西姆·穆罕默德·本·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穆塔里布·本·哈希姆。他出生于阿拉伯半岛麦加城古莱氏部落哈希姆家族。
据伊斯兰教历史记载,公元610年,在莱麦丹月(伊斯兰教历九月)的一个夜晚,他在希拉山洞潜修冥想时,安拉派遣天使吉卜利勒向他传达旨意,“启示”《古兰经》文,授命他作为安拉的使者,向世人“传警告”“报喜讯”,教导人们信奉伊斯兰教。从此,穆罕默德接受真主赋予的“使命”,开始传播伊斯兰教。穆罕默德的传教活动历时23年,可分为麦加时期和麦地那时期。在麦加时期(610-622),他强调认主独一,反对多神崇拜。强调凡是穆斯林,不分贫富贵贱,皆为兄弟,应停止部落氏族之间的相互争斗和仇杀。提出限制高利贷、赈济贫困者、善待孤儿和优待、释放奴隶等主张。在麦地那时期(622-632)。他进行了一系列宗教改革和社会改革,建立以麦地那为中心的第一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国家政权。创建了伊斯兰教教义、教制体系。确立了以信奉独一的安拉为核心的信仰纲领:规定了穆斯林必须履行的五项天命功课;根据麦地那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发展的需要,作出了有关民事、刑事、商事、军事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家庭制度上,确立了男女双方自愿选择的原则;禁止血亲和近亲结婚,限制男子的休妻权;允许寡妇守限期满可以改嫁。在财产继承制度上,改革了以前仅父系男性有继承权的传统习惯,使妇女也享有财产继承权。在商事活动中,规定禁止利息,反对高利贷盘剥,并规定了一系列商事交易的准则和道德规范。制定了刑事犯罪的刑律。确立了以止恶扬善及顺从、忍耐、诚实、公正为核心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道德准则。穆罕默德于公元632年6月8日与世长辞,享年63岁,安葬于麦地那“先知清真寺”内。穆罕默德的言行录--圣训,成为信仰、行教、立法和社会生活的准则。史学家称颂穆罕默德是人类文明史上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和宗教改革家。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