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定义和赋初值
所有的变量必须先定义其类型,然后才能使用。一个定义中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同类型的变量。程序中需要对一些变量预先设置初值,即变量可以在定义时进行初始化。
变量必须先定义后使用的目的是:
1)可以保证程序中变量名使用的正确性。如已定义了一个变量count,但在程序中却写成了cuont,在编译时先检查变量名的合法性,发现cuont未被定义过,按出错处理,因而可以帮助人们查找拼写错误。
2)系统根据变量的类型为变量在内存中开辟存储单元。例如,变量a定义为short,系统会为变量a分配两个字节的内存,可以存放一个整数,变量x定义为float,则系统为变量x分配4个字节的内存,可以存放一个实数。
3)变量类型确定后,也就确定了变量的取值范围和可以对其进行的运算。
3.变量命名规则
定义一个变量,即给变量一个名字和数据类型。高级语言中,用来表示变量名、符号常量名、数组名、函数名等的有效字符序列称为标识符。
标识符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_”三种字符组成,且第一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下划线。C语言是区分大写字母和小写字母的,因此x与X是两个不同的名字。一般用小写字母作为变量的名字,而用大写字母作为符号常量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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