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后期从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将公田交给耕者,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意义:使土地的国有制逐步向私有制转变.客观上促进了井田制的瓦解,使土地私有制合法化,促进了经济上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初税亩”以法律形式承认土地私有,从政治上看,“初税亩”削弱了各采邑主的实力,限制了其发展,巩固了诸侯国的地位。从经济上看,“初税亩”使生产关系主动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是一种社会制度的改革,为各国的推行改革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典范。接着齐国,郑国楚国都纷纷效仿,很快在全周朝推行。开始了“废井田,开阡陌”的时代。井田制被废除,荒地得到大量的开垦,有力的促进了农业生产个发展。春秋后期从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规定将公田交给耕者,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初税亩实施的意义:使土地的国有制逐步向私有制转变.客观上促进了井田制的瓦解,使土地私有制合法化,促进了经济上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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