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可以转学,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高中转学的办理要求:转学一般在新学期开学前后各一周内进行。考虑到各校教学进度安排的差异,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
普通高中转学手续:
一、办理转学手续须带齐如下材料:
1、户口簿。
2、转学证明表:经转出(入)学校及其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地级教育局审核批准。
3、高中需《学校所在地高中学生档案》。外省转入必须有相应的.档案材料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和转出学校所在地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专用章。
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仅限于普通高中学校间转学,以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以及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三、办理转学手续时间为学期结束前一周及新学期开学前一周。
四、办理地点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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