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是一位伟大的改革家,但并非是一位伟大的实践家,我们要在精神上肯定学习他,但现实意义来说我们也不能忽略其变法改革的不足之处,正是因为变法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没有实践经验才导致失败的。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变法的超前性、新法敛财丧失社会基础、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用人不当等,接下来为您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变法没有适应的土壤。王安石变法主要是应对危机的政治冲动,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
2、新法的“敛财”实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
变法的真正兴奋点是富国,而不是富民。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在分配领域内损下益上,夺商人、地主、农民之利归国家财政,做到的不过是利益的重新分配而已。这使他几乎把整个社会作为“取财”的对象,因而在新法推行时,它损害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利益,导致变法的社会基础丧失。
3、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变法中 *** 之过急。他只认定一个目标,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连带产生一系列问题。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恐怕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4、政策执行不力。
动机与效果的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
5、用人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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