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按照各史所记朝代的先后排列,分别为:《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
二十四史,是我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由于《史记》的写法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式的历史写作手法,故将和《史记》一样用纪传体写作的史书称“正史”。记述的范围,自传说中的黄帝开始,到明末崇祯皇帝止,涵盖我国古代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内容。
举例说明:
《史记》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
《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
《三国志》是由西晋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曹魏、蜀汉、东吴纪传体国别史,它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
《隋书》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