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观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资料拓展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
1、“认识的本质及规律”。主要阐述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2、“真理与价值”。主要对人们认识的客观性与主体性特征进行阐释。
3、“认识与实践的统一”。重点阐述了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质规定,以及这一本质规定在实践中运用的根本要求,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坚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人类的认识来源、认识能力、认识形式、认识过程和认识真理性问题的科学认识理论。它首先是可知论。认为客观物质世界是可知的。人们不仅能够认识物质世界的现象,而且可以透过现象认识其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认识的来源、本质及其规律的学说。它坚持反映论的观点,认为客观的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对象和源泉,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反映不是对客观世界的消极被动的直观,而是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实践基础上发生的积极地、能动地再现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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