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理念是:诚信。所谓“诚”,就是真诚、诚实,“内诚于心”,是“信”的内在依据;所谓“信”,是指守信、信用、信任,是“诚”的外在体现。“诚”与“信”的结合,是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内在道德修养与外在行为准则的统一。
扩展资料:
诚信在人际关系、社会秩序、治国理政等诸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文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根基。
其一、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是成就事业的重要凭据。
即所谓“非诚不立,非信不行”,“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另一方面,只有内“诚”外“信”,才能做到求真务实、脚踏实地、有始有终,才能激发自己巨大的热忱与潜能,受到人们的尊敬、支持和信任,从而取得事业的成功。
其二、诚信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是社会秩序赖以维持的根本要素。
历代先哲无不以诚信待人、言而有信作为立身之本,倡导恪守诚信,建立起相互信赖、相互友爱的和谐关系,以“君子一言”为依据,以“一诺千金”为美德。
其三、诚信是治国理政、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对于执政者而言,“祸莫大于无信”。《左传》中说:“信,国之宝也。”就是看到了诚信作为立国之本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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