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跃进时期初期建立人民公社的特点是

大跃进时期初期建立人民公社的特点是,第1张

大跃进时期初期建立人民公社的特点是

大跃进时期初期建立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指人民公社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 所谓大,就是将原来一二百户的合作社合并成四五千户以至一二万户的人民公社。一般是一乡一社。所谓公,就是将几十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合作社合并。

人民公社: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实行部分的供给制,造成原来的各个合作社(合并后叫大队或小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同时,社员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都被收归社有。在各种“大办”中,政府和公社还经常无偿地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调用社员的房屋、家具。这些实际上都是对农民的剥夺,使农民惊恐和不满,纷纷杀猪宰羊,砍树伐木,造成生产力的很大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一大二公

毛主席说:“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包括工、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他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

毛泽东所说的人民公社之大就是人多、地多、大规模、大公社。

人多地多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部1958年9月30日编印的《人民公社运动简报》第四期的报道:到9月29日止,全国农村基本实现了公社化。全国大陆除西藏外的27个省市区共建立人民公社23384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0.4%。其中有12个省达到100%。河南、吉林等13个省,有94个县以县为单位建立了人民公社。当时的形势是,一人振臂一呼,万人应声而诺。人民被发动起来了,人民公社一个月之间如雨后春笋,如魔术般林立于祖国大江南北。全国上下绝大多数的人都在为建立人民公社而奔忙。

人民公社之“公”,按毛泽东的解释,就是比合作社更社会主义,就是把资本主义的残余逐步搞掉,还要办公共食堂等。其细化解释就是把合作社几年来积累起的集体财产全部充公,就是把合作社时留给农民的自种的少许自留地、自留牲口、房前屋后的大树小树,院里的鸡鸭等全部无偿充公,再把人们集中起来吃大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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