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的区别

刑事代理和刑事辩护的区别,第1张

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刑事代理)

刑事代理(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

一、刑事代理的含义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在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根据代理权的来源,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可以分为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代理;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人。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和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也规定了代理,在强制医疗程序中也规定了强制代理。

二、委托代理的种类

普通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二是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代理;第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代理人。在特别程序中,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死亡案件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代理人,以及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理人。1.公诉案件中的受害者代理。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2.代理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内,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反诉案件中的代理人具有双重身份的,必须办理双重委托手续,明确代理权限。

3.附带民事诉讼代理。附带公诉的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告知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内,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死亡案件中没收非法所得程序中的代理人。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5.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理法院,在审理强制医疗案件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为强制代理。

三、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权利和责任

委托代理人的范围与辩护人相同。

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 (一)经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许可,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二)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的,参照适用的最高法院解释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高法解释第五十一条规定:“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因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或者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第五十二条规定:“辩护律师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向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辩护律师不适宜或者不可能收集、调取的,应当同意。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时,辩护律师可以在场。人民法院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必须由提供者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从个人处收集和检索的书面证据必须由提供者签名。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材料的名称、收到时间、件数、页数以及是否为原件等内容。,并须由书记或司法人员签署。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后,应当及时通知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解释本条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写明拟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内容或者拟调查问题的提纲。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对辩护律师的申请作出许可或者同意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决定不许可或者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刑事代理与辩护的异同

刑事代理和辩护的主要区别是:

(1)有所作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表现形式不同。刑事辩护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两种方式,而刑事诉讼代理人只有一种方式:委托人委托,强制医疗程序除外。(3)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约束,有权根据自己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独立发表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代理人中,刑事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代理职权,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受被代理人意志的制约。(4)诉讼功能不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都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委托人承担起诉职能,而刑事辩护人则帮助被告人承担辩护职能。

(5)干预的时间不同。辩护人的律师可以在案件的侦查程序中最早介入诉讼,只有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诉讼代理人才能接受委托介入诉讼。

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1)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与辩护人的范围相等。(二)诉讼代理人的人数与辩护人的人数相等。(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委托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时,应当承担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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