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出口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材料有: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该房屋的产权证或其他证明;
(三)户口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文件;
(四)继承人的身份z件;
法定继承人超过一人,且财产只转移给其中一人的,需其他人书面同意放弃财产继承。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继承公证处,以公证处要求的材料为准。
3.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需信息: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z明(复印件);
(3)房地产产权证(原件);
(四)继承权公证文书;
(5)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二、房产继承注意事项1.继承的房产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房改房价格审核书和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在受理窗口领取);
2.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z及复印件;
3.如果是法院判决,需要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继承人未成年的,提交监护人身份z原件及复印件;
5.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兄弟俩都有资格继承,房子归兄弟俩共同所有。办理继承过户,就是直接把房子变成两兄弟共同所有的房产。房本上有两个名字,同时过户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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