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为应税行为。原则上要求捐赠人缴纳营业税,缴纳营业税的税率为5%。
1.近亲属和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不动产,通过继承或者遗赠取得不动产的,免征营业税。
2.他人之间赠与房地产,应当依法缴纳营业税。但其他人捐赠的财产达到一定年限,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五年的住房捐赠出去,可以免征营业税。
二、附加税附加税由捐赠人承担,只有在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等税收的前提下才会征收。将按照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和教育费附加(3%)。
三、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捐赠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个人无偿捐赠房地产的,应当向受赠人全额缴纳契税。”因此,受赠财产的受赠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税率为3%。
四、印花税印花税需要全额缴纳,由合同双方按照0.05%的税率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捐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无偿捐赠房屋产权的,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负有直接赡养或扶养义务的赡养人或扶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时依法取得的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六、公证费过户需要先去公证处公证。公证书出来后,在房管局与原产权人共有。公证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一般是房款的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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