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容积率: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附属建筑也包括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除外。
2.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地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3.绿化率:指规划建设用地内的绿化面积占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上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构)筑物占用面积、运动场地等。
二、建筑密度与容积率的关系建筑面积越大,产品销量越大,利润也越大。在地块面积一定的情况下,容积率是控制建筑面积的直接指标,两者成正比。建筑面积的增加要求建筑层数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牺牲建筑密度来达到增加建筑高度的目的。这时需要协调的是建筑面积的增加和建筑密度的降低是否符合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建筑密度的降低导致土地利用的不充分,即土地成本的浪费,而建筑面积的增加导致回收资金的增加。两者的矛盾需要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在尽可能不浪费土地的基础上最大化建筑面积。
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指标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6;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2.用地性质:住宅(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
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3.用地性质:住宅(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0;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4.用地性质:住宅(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5.用地性质:商业、办公用地(与酒店业兼容);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
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
6.土地使用性质:公共设施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8;
建筑密度:≤55%;
7.用地性质:商业金融、居住用地(与行政办公兼容);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
绿地率≥35%;
8.用地性质:商业、办公用地(与酒店业兼容);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5%;
9.土地使用性质:居住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6;
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