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巴夫洛生态谷名称叫巴夫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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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知友,为什么巴夫洛生态谷名称叫巴夫洛?请看下文:

中国高安·巴夫洛田园综合体位于高安·昌西文化产业园内,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巴夫洛田园综合体项目顺应江西绿色崛起战略,以“生态高地、农业慧谷”为主题,总发展目标是建设以农业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体系,以江西特色农产品加工与配送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和以原有12个赣派老村庄及耕读文化为依托的生态休闲文旅体系,真正实现三次产业融合联动,并整合原住村民资源,带动他们共同致富,打造田园化的“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缤纷绚丽的火热七月,“生态高地,农业慧谷”巴夫洛生态谷旅游景区靓丽开放。作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项目,巴夫洛人厉兵秣马,经过三年不懈努力,致力打造田园化“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未来,它将是一处集农业观光、乡村民宿、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研学教育等为一体的综合旅游度假区。

巴夫洛田园综合体采用点线面结合、分期滚动的开发建设模式,安全有序,分布到位,有机地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高度统一。

一期:2017年,完成巴夫洛风情小镇的建设,完成巴夫洛生态谷内路网、水系、园区围网等基建工程及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启动巴夫洛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之中央厨房项目。

二期:2018——2020年,实现巴夫洛生态谷开园,并同步打造赣西特色鲜花小镇、生态牧场、乐龄中医药康养等项目;滚动开发巴夫洛电子商务产业园。而现在正处在2018年巴夫洛生态谷发展的关键时刻,除了之前开展的超大型国际灯会,而现在又有一场盛会即将展开,8月17日-8月19日的草坪音乐节,听说到时候会有很多抖音网红以及明星人物到场。

“中国高安·巴夫洛田园综合体”项目包括“一谷、一园、一镇”。一谷为巴夫洛生态谷;一园为巴夫洛电子商务产业园,主要功能定位为现代农业的加工、冷藏、物流、电商等;一镇为巴夫洛特色风情小镇,旨在传承中国乡村传统乡土文化、打造江西省新农村建设样板示范点,让村民紧密地参与到项目之中,共享发展利益,打造项目利益共同体。

巴夫洛生态谷涵盖智慧农业、花海景区、房车营地、乡村民宿、科普场馆、主题乐园、森林拓展、游乐互动、农夫市集、有机餐饮、大地景观、湖泊垂钓、风情木屋、生态养殖、青年旅社、场景婚庆、主题演艺、小动物园、旅游康养、旅游地产等方面,业态极其丰富!巴夫洛生态谷积极顺应国家政策,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创建4A景区,争做百年企业,品质服务游客,牢记初心,回馈社会,喜迎四海宾朋。


2022年 江西 农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西农业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英译为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学校代码:10410


3学校地址:


(1)江西农业大学(南北校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志敏大道1101号


学院:农学院、园林与 艺术 学院(林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工学院、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 计算机 与信息工程学院、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职业 师范 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2)江西农业大学(东校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中大道888号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软件学院


4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是江西省最早开展 研究生 教育的高校,是农业农村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2022年学校共招收55个本科专业,除 西藏 、港澳台地区外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城乡规划和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继续实施六个惟义实验班招生,招生专业为农学、林学、动物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音乐学设置钢琴、古筝、扬琴、小号、圆号五个小专业在江西省实行提前批单 志愿 招生。


增设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和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招生专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校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对招生过程中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七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江西农业大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江西农业大学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江西农业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 考试 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和 高考 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改革的 上海 市、 浙江 省、 北京 市、 天津 市、 山东 省、 海南 省、 河北 省、 辽宁 省、 江苏 省、 福建 省、 湖北 省、 湖南 省、 广东 省、 重庆 市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改革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江西农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生源实际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普通类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于投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相应文件中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文史类的依次看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报考 理工 类的依次看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英语、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限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它专业建议按英语语种报考。


第十五条    江西农业大学部分 专业设置 相关要求。


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软件工程+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英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为150分计);


报考园林、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建议具有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环境设计、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省外艺术类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江西省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江西省专业合格线和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音乐学考生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750/450)]。


第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西农业大学2022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招生简章”和“江西农业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安排专业时以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考生除对“色觉异常Ⅱ度(色盲)”(艺术类考生)不予录取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征求考生意见将其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或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 书 》,再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江西农业大学将依照《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被江西农业大学录取的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应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周之内,将放弃入学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寄回学校招生办。


第六章  奖助学金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特长奖学金和企业及个人设立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当地指定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支持在校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等。


第七章  证书 颁发


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z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的学生按“江西农业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根据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 学费 标准为:本科文史理工类专业4090-5220元/年,艺术类9600元/年,软件工程和物联网工程( 大一 、 大二 10000元/年, 大三 、 大四 9000元/年);中外高水平大学交流计划班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四年均需向江西农业大学缴纳学费,第三、第四学年赴澳学习,出国费用另计)。本科生在校期间住宿费1000元/年。


第九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3214(兼传真)


E-mail:jxndzsb@126com


咨询QQ:2865762301


学校网址:>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环境非常好,特色专业有会计,金融,经济学等等。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简称“南商”,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是江西农业大学与江西亨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以财经学科为优势,以管理学科为特色的独立学院,具有浓厚的办学底蕴与雄厚的财政基础。 学院创建于2001年7月,多年来的发展和前进让南商有着“江西第一独立院校”,“江西高级财会人才之摇篮”的美誉。学院在2016年中国校友会网”中国大学独立学院排行榜“中位列全国181位,江西省第五位。

学院的投资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目前,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均已完成。教学大楼气势恢宏,学生公寓、食堂均按标准化要求建造,网络通到所有教室和寝室,各种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学院建筑面积达十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齐全,有63个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有680座。图书馆有各类图书30余万册。

学院具有鲜明的财政、经济、管理学科优势,在会计、金融、工商管理,经济学等专业具有较高办学水平,按新机制、新模式,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 2014年新增审计学,金融工程专业 2016年新增商务英语,风景园林,投资学,物联网工程等专业 学院交通便利,农大东区公交站有210,240,825经过,距离南昌地铁双港站仅20分钟路程。

物联网工程专业大学排名:

TOP1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简称“西安交大”,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位列国家“双一流”,   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是国家“七五”“八五”重点建设高校。

TOP2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九校联盟。

TOP3 :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简称“电子科大”,坐落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位列国家“双一流”、 “985工程”、“211工程”。

TOP4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

TOP5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简称“西工大”,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中国唯一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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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哈尔滨工业大学

百度百科-电子科技大学

百度百科-吉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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