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分录题

会计基础分录题,第1张

桂新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按17%交纳增值税)20×5年9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从本市宏达工厂购进A材料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货款签发转账支票支付,材料验收入库
2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3 000元备用
3填制银行汇票委托书,委托银行开出金额为400 000元的银行汇票银行收妥款项,开给银行汇票
4采购员持银行汇票到外地前进工厂采购B材料,收到有关发票账单,计列B材料300 000元,增值税51 000元B材料尚未到达
5收到银行转来多余款收账通知,银行汇票多余款49 000元已收妥转入企业银行存款户
6向外地顺峰工厂销售甲产品一批,售价40 000元,增值税6 800元收到对方交来银行汇票及解讫通知,汇票金额50 000元,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后,根据实际结算金额填制进账单,一并送存银行
7填制银行本票申请书,向开户行银行申请开出金额为120 000元的银行本票
8从本市宏达工厂购进A材料102 000元,增值税17 340元,以面值120 000元的银行本票结算,差额660元收到现金
9销售给本市大华工厂乙产品40 000元,增值税6 800元,收到对方交来银行本票一张,面值46 000元,差额收到对方交来的现金
10从本市天力公司购进C材料600 000元,增值税102 000元,签发商业汇票一张,面值702 000元,期限5个月,经承兑后交付对方C材料验收入库
11三个月前交付外地兴华工厂的商业汇票今到期,以银行存款支付票款234 000元
12 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金额为470 000元的商业汇票,以银行存款交付万分之五的承兑手续费
13向外地兴泉公司购进D材料400 000元,增值税68 000元,对方代垫运费2 000元款项以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材料当日到达,验收入库
14收到外地展特公司交来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300 000元,期限6 个月,以抵前欠本单位货款
15两个月前收到的外地展特公司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400 000元,今到期并收到票款,存入银行
16填制电汇结算凭证,将差旅费30 000元汇给驻外地采购员张虹英
17收到外地振兴公司信汇结算凭证收账通知联,汇来前欠货款44 000元
18收到本市供电公司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共计收取电费10 000元(其中7 000元为生产车间耗用,其余为管理部门耗用),审核无误,签发转账支票付款
19向外地展特公司销售乙产品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发货时以转账支票代对方垫付运费3 000元填制托收承付结算凭证,连同有关单据一并送交银行银行审核受理后,退回托收凭证回单联
207日后,上述托收款项划回,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收账通知联
21向南海市工商银行填制xyk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申领牧丹卡银行受理后,将款项40 000元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入xyk专户,开给xyk
22单位持卡人到特约单位购买办公用品3 600元,划卡结算办公用品当期使用
23填制信汇结算凭证,汇往外地银行采购资金160 000元
24收到采购员交来有关发票账单,购进B材料100 000元,C材料20 000元,增值税共计20 400元,货款从外埠存款支付
25上述B材料,C材料均到达,验收入库
26收到多余款划回通知,结清外埠存款账户
27存入证券公司400 000元备用
28用上述存款购买股票200 000元,准备随时抛售
根据以下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桂新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按17%交纳增值税)20×5年9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从本市宏达工厂购进A材料10 000元,增值税1 700元,货款签发转账支票支付,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A--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2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3 000元备用
借:现金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3填制银行汇票委托书,委托银行开出金额为400 000元的银行汇票银行收妥款项,开给银行汇票
借:银行存款--400000
货:现金--400000
借:应收票据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4采购员持银行汇票到外地前进工厂采购B材料,收到有关发票账单,计列B材料300 000元,增值税51 000元B材料尚未到达
借:在途物资 3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51000
应收账款--49000
贷:应收票据--400000
5收到银行转来多余款收账通知,银行汇票多余款49 000元已收妥转入企业银行存款户
借:银行存款--- 49000
贷:应收帐款-- 49000
6向外地顺峰工厂销售甲产品一批,售价40 000元,增值税6 800元收到对方交来银行汇票及解讫通知,汇票金额50 000元,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后,根据实际结算金额填制进账单,一并送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金-- 6800
7填制银行本票申请书,向开户行银行申请开出金额为120 000元的银行本票
借:应收票据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8从本市宏达工厂购进A材料102 000元,增值税17 340元,以面值120 000元的银行本票结算,差额660元收到现金
借:原材料-A- 102000
应交税金-- 17340
现金-- 660
贷:应收票据 --120000
9销售给本市大华工厂乙产品40 000元,增值税6 800元,收到对方交来银行本票一张,面值46 000元,差额收到对方交来的现金
借:应收票据-- 46000
现金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金--- 6800
10从本市天力公司购进C材料600 000元,增值税102 000元,签发商业汇票一张,面值702 000元,期限5个月,经承兑后交付对方C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600000
应交税金-- 102000
贷:应付票据-- 702000
11三个月前交付外地兴华工厂的商业汇票今到期,以银行存款支付票款234 000元
借:应付票据--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12 向开户银行申请承兑金额为470 000元的商业汇票,以银行存款交付万分之五的承兑手续费
借:应收票据 --470000
财务费用 --235
贷:银行存款 --470235
13向外地兴泉公司购进D材料400 000元,增值税68 000元,对方代垫运费2 000元款项以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材料当日到达,验收入库
借:原 材料-- 402000
应交税金-- 68000
贷:应收票据 --470000
14收到外地展特公司交来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300 000元,期限6 个月,以抵前欠本单位货款
借:应收票据 --300000
贷:应收账款 --300000
15两个月前收到的外地展特公司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400 000元,今到期并收到票款,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400000
贷:应收票据 --400000
16填制电汇结算凭证,将差旅费30 000元汇给驻外地采购员张虹英
借:其他应收款-张虹英-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17收到外地振兴公司信汇结算凭证收账通知联,汇来前欠货款44 000元
借:银行存款--44000
贷:应收账款--44000
18收到本市供电公司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共计收取电费10 000元(其中7 000元为生产车间耗用,其余为管理部门耗用),审核无误,签发转账支票付款
借:制造费用 --7000
管理费用 --3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19向外地展特公司销售乙产品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发货时以转账支票代对方垫付运费3 000元填制托收承付结算凭证,连同有关单据一并送交银行银行审核受理后,退回托收凭证回单联
借:应收账款--23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 34000
银行存款---3000
207日后,上述托收款项划回,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收账通知联
借:银行存款 --237000
贷:应收票据 --237000
21向南海市工商银行填制xyk申请表及有关资料,申领牧丹卡银行受理后,将款项40 000元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入xyk专户,开给xyk
借:其他货币资金--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22单位持卡人到特约单位购买办公用品3 600元,划卡结算办公用品当期使用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3600
贷:其他货币资金 --3600
23填制信汇结算凭证,汇往外地银行采购资金160 000元
借:物资采购-- 160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 160000
24收到采购员交来有关发票账单,购进B材料100 000元,C材料20 000元,增值税共计20 400元,货款从外埠存款支付
借:物资采购-- 120000
应交税金-- 20400
贷:银行存款-- 140400
25上述B材料,C材料均到达,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140400
贷:物资采购 --120000
应交税金 --20400
26收到多余款划回通知,结清外埠存款账户
借:银行存款 --19600
货:其他货币资金--19600
27存入证券公司400 000元备用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4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400000元
28用上述存款购买股票200 000元,准备随时抛售
借:短期投资 ---200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00000

固定资产转出做分录如下:

一般分为资产从账面转出时、收到出售款、涉及税金时、结算清理净损益如果为净收益、如果为净损失几种情况

资产从账面转出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收到出售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涉及税金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结算清理净损益:

如果为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为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转移的一般处理: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

2、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复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人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3、其出人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

4、“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第六联出厂时经门卫签注时间、车牌后,第三联由门卫暂存,于当日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接收部门的会计单位凭单核对;

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人厂时经门卫签注入厂时间,车牌后人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接收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门卫签注出厂时间、车牌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此申请运费;第六联由门卫暂存,于次日转送接收部门的会计部与第三联核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转移


企业购买货物的时候不仅可以使用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进行业务结算,还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来进行结算,那么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会计分录
以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不同情况的会计处理如下:
1、直接采购的材料,分别借记原材料和应交税费,贷记应付票据。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2.如付款在到期日之前,则借记应付账款和贷记应付票据。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分录
如果是收到货款: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是以前欠的货款: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承兑汇票到期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如何理解?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票据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在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作为底卡进行保存;第二联为银行承兑汇票正联,是收款人开户行随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寄给付款行作借方凭证的附件,可用于背书转让;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支付手段,企业收到银行汇票经银行审查没有问题即可承兑,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一般记入应收票据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的会计分录
1、收到货款时: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款项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3、企业持银行汇票购货、收到有关发票账单时: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是什么?
银行承兑汇票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并且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作为底卡进行保存;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相关凭证。
应收票据是什么?
应收票据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由付款人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应收票据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代表增加,贷方代表减少。

会计分录格式如下:
1、yhk存款到出纳yhk上:
借:银行存款-一般户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
2、出纳从出纳yhk取现时: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3、提取备用金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独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会计分录
此外,要勤,多学、多问、多练,可以从下面几方面入手:
1)首先从会计科目入手,背熟科目核算内容。
2)学习记账规则和记账流程,学习会计制度,学习基础知识。
3)多练,多积累实际经验。
4)及时了解各种财税政策,拓宽知识面。
5)注意灵活运用,逐步做到精准核算,合理避税。
6)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同时,要想快速掌握会计分录的正确应用,不能靠死记硬背,也不能以某一会计教材给出的举例分录来作为万能的金钥匙,可参照以下几个方法:
1、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2、结合经济业务往来捋顺各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3、把所有的经济业务归类,找出各类经济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搞清在哪里用那些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4、联系会计准则,结合会计科目弄清各科目核算的内容。
5、重点的掌握资产减值、公允价值变动、递延税项、或有负债等账务处理。
6、理清成本归集与分配、成本结转、损益结转、各项税费的计提与核算。
7、多做一下账务处理练习,强化记忆内容。

首先,10 000单位的商品成本=110 000+(90004+10005)=51 000
(1)销售货物时
借:应收账款—LEN公司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1 000
贷:库存商品 51 000
(2)计提呆账准备5000
借:管理费用 5000
贷:坏账准备—应收账款(LEN公司) 5000

购买商品用银行本票结算,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会计科目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本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提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临时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本账户既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又可以根据现金管理规定存取现金,专用存款账户是指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所开立的账户。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只能用来办理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结算,不得出租和出借账户。
在会计中,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期末余额就在借方。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一)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正确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做好资金结算工作的基础,企业只有在银行开立了存款账户,才能通过银行同其他单位进行结算,办理资金的收付。企业应按规定在银行开设和使用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销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二)银行结算方式
在我国,企业日常大量的与其他企业或个人的经济业务往来,都是通过银行结算的,银行是社会经济活动中各项资金流转清算的中心,为了保证银行结算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社会经济活动中各项资金得以通畅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银行结算办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支付结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997年9月19日颁布,自同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企业目前可以选择使用的票据结算工具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以及可以选择使用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三种结算方式,还包括xyk。另外还有一种国际贸易间采用的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企业采用的支付结算方式不同,其处理手续及有关会计核算也有所不同:
1采用银行汇票方式。
银行汇票是由企业单位或个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持往异地采购商品时办理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时,应注意新的《支付结算办法》对银行汇票除取消背书转让限制,丧失汇票的挂失止付等问题加以规定外,还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1)取消记载代理付款地(兑付地)、代理付款行和转汇的规定。由于银行汇票是记名式汇票,并允许背书转让,因此无须在汇票上填明代理付款地点。对转账银行汇票除人民银行代理兑付的商业银行向设有机构地区签发的,也不应填写代理付款行名称。
(2)禁止更改实际结算金额。鉴于过去允许更改实际结算金额,容易发生收款人擅自扩大实际结算金额,造成纠纷;由于汇票允许背书转让,为保证汇票对价转让,增强流通的安全性,办法规定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汇票无效。并规定,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要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转让。
(3)取消了银行汇票金额起点500元的限制,扩大了银行汇票的使用地域,将原用于异地结算扩大为同城或异地结算都可以使用。
(4)明确了银行汇票的当事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而银行汇票属于已付汇票,出票人即为付款人,因此,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这样,签发银行既是出票人,也是付款人。据此,办法将银行汇票的定义改为,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票据原理和办法对银行汇票的定义,银行汇票不属于通常所讲的汇票的当事人。
(5)改进了汇票在异地支取款项的办法。办法规定银行汇票的代理付款人不得受理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持票人直接提交的银行汇票,为便利未在银行开户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在异地支取款项,办法允许其委托他人支取款项,并要求银行审查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z件,以及要求在汇票背面由委托人、被委托人签章,并记载有关事项,以确保汇票款项支付的安全。
(6)完善了持票人或申请人请求签发付款或退款的规定。为保障收款人和持票人在特殊情况下的票据权利,以及申请人的利益,办法规定收款人或持票人超过期限提示付款,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申请人因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可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有关证件请求付款或退款;丧失的银行汇票,失票人可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示付款或退款。
企业或单位使用银行汇票,应向银行提交银行汇票申请书,详细填明申请人名称、申请人账号或住址、用途、汇票金额、收款人名称、申请人账号或住址、代理付款等项内容,并将款项交存银行。申请企业和单位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应根据多余款项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申请人由于汇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交回汇票和解讫通知,并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提交证明或身份z件,根据银行退回并加盖了转讫章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收款单位应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交付银行,根据银行退回并加盖了转讫章的进账单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
2采用商业汇票方式。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采用商业汇票方式时,应注意新的办法对商业汇票除商业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资格、背书转让的有关规定、票据丧失补救等问题外,还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1)扩大了商业汇票的使用范围,将原办法只有"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可使用商业汇票"改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均可使用商业汇票"。
(2)明确了商业汇票的当事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有出票人、付款和收款人三个基本当事人。商业汇票是委付证券,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因此,对银行承兑汇票,办法规定只能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作为出票人。
(3)改变了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将原办法规定"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9个月"改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明确了商业汇票的三种付款日期。票据法对商业汇票规定的付款日期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三种,办法也相应作出了规定,即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5)严格了办理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条件。办法规定持票人必须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才能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办理转贴现、再贴现时,也必须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6)改变了商业汇票的付款方法。由于过去银行承兑汇票采取划付的方法,容易产生承兑银行和代理付款银行的结算纠纷;同时受通汇行的限制,未参加全国或省辖通汇的银行机构不能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不利于商业汇票的推行。因此,办法将银行承兑汇票划付改为委托收款方式;将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由付款人开户银行见票时主动扣划款项,改为由银行将汇票留存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在收到通知的当日再通知银行付款;如付款人不及时通知银行付款的,即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因付款人不能支付,应将商业承兑汇票和未付款通知书退给持票人。
(7)改变了贴现利息计算的时间。由于改变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办法,因贴现银行收取票款归还贴现资金需要收款的时间,致使贴现逾期才能收回,导致利息损失。为了不影响贴现银行的经营效益和办理贴现的积极性,办法除规定可匡算邮程提前委托收款外,还规定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应将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收款,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编制付款凭证。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收款,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编制付款凭证。
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贴现凭证,在贴现凭证第一联上按照定签章后,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并加盖转讫章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3采用银行本票方式。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采用银行本票方式时,应注意新的办法对银行本票的规定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1)规定了银行本票出票人的资格。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票据的主债务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2)改变了申请人申请办理现金银行本票的条件,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才可申请办理现金银行本票。增加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只能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的规定,且可以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委托他人向出票银行提示付款。
(3)取消了不定额银行本票金额起点100元的规定,同时将定额银行本票面额由原来的500元、1 000元、5 000元和10 000元调整为1 000元、5 000元、10 000元和50 000元。
(4)将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一个月,改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5)规定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挂失止付;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而原办法规定,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对遗失的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未冒领,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6)增加了本票贴息的规定。为既保持银行本票见票即付的优点,又避免跨系统银行本票的兑付引起兑付银行垫付资金而造成的利息损失,办法规定,对跨系统银行本票的兑付,持票人开户银行可根据中国人民规定的同业往来利率向出票银行收取利息。
采用银行本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应将收到的银行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申请人因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本票交给出票行,并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提交证明或身份z件,根据银行审核盖章后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作为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4采用支票方式。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采用支票方式时,应注意新的办法对支票的规定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1)明确了银行审核支付支票票款的依据。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金额的条件。
(2)明确了支票的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持票人通过其开户银行收款,应作委托收款背书;直接向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应在支票的背面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z,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3)取消了支票的金额起点100元限制,提示付款期限改为自出票日起10天。
(4)取消了定额支票,增加了普通支票开式,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转账支票;不划线的为现金支票。
(5)对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或者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予以退票,并由银行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 000元的罚款外,增加了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的规定。
采用支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应将收到的支票,连同填制好的两联进账单一并送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向银行提交支票时,要同时填制三联进账单,并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回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5采用汇兑结算方式。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时,应注意新的《支付结算办法》对汇兑结算方式的规定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1)改变了汇款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退汇的规定。办法规定,对在汇入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对未在汇入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z件以及原信、电汇回单由汇出行通知汇入行,经汇入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方可退汇。
(2)增加了对汇款撤销的规定。即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
(3)明确了汇兑的委托日期,是指汇款向汇出银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
(4)加强了办理汇兑的现金管理。办法规定,汇款人和收款人为个人,需要在汇入行支取现金的,才可以办理现金汇兑;未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收款人,其转账汇兑款严禁转入储蓄和xyk账户。
采用汇兑结算方式的,付款单位委托银行办理信汇时,应向银行填制一式四联信汇凭证,第一联回单,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贷方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或代取款凭证,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第一联信汇凭证,编制付款凭证。收款单位对于通过信汇的方式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编制收款凭证。
付款单位委托银行办理电汇时,应向银行填制一式三联电汇凭证,第一联回单,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发电依据,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第一联电汇凭证,编制付款凭证。收款单位对于通过电汇的方式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编制收款凭证。
6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时,应注意新的办法对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规定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1)缩小了使用范围。将原商品交易、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结算均可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改为只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 、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
(2)只允许全额付款或全部拒绝付款,取消了付款的部分拒绝付款的规定和银行对付款人无款支付情况下的制裁。
(3)取消了三方交易直达结算的形式。
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时,采取邮寄划款的,应填制邮划委托收款凭证。邮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第五联付款通知。采取电报划款的,应填制电划委托收款凭证。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发电依据,第五联付款通知。收款人在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上签章后,将有关委托收款凭证和债务证明提交开户银行,在收到银行转来的收账通知时,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根据收到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编制付款凭证。
7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时,应注意新的《支付结算办法》对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规定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1) 将托收承付结算金额起点由10万元,改为单位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每笔金额起点为10 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 000元。
(2) 托收条件的规定比较明确。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特别是对没有发运证件的需办理托收和军品办理托收制定了具体的规定。
(3) 明确规定了逾期付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将赔偿金计算利率由原每天万分之三改为每天万分之五,并增加了逾期付款期满三个月仍未付清欠款,付款人开户银行通知付款人退回单证,付款人开户行如自发出通知的第三天起付款人不退回单证的,付款人开户行每天按欠款金额处以万分之五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并暂停付款人向外办理结算业务,直至退回单证为止。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人办理托收时,采取邮寄划款的,应填制邮划托收承付凭证。邮划托收承付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第五联付款通知。采取电报划款的,应填制电划托收承付凭证。电工早托收承付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发电依据,第五联付款通知。收款人在第二联托收凭证上签章后,将有关托收凭证和有关单证提交开户银行,在收到银行转来的收账通知时,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根据收到的托收承付凭证的承付付款通知和有关交易单证,编制付款凭证。
(三)银行存款的核算
1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展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调节表",调节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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