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月》第二卷第九期写了一篇短文《答鲁迅先生》,我的大意不外两点:(一)我觉得鲁迅先生近来的翻译“晦涩”,甚而至于难解之处也真多”,所以真不愧为“硬译”,我已经举过三个例,随时还可多举几个例。(二)鲁迅先生善写有“趣味”的“”嘲笑”人的“杂感”。但是我不曾知道他的积极的对于文艺与思想的态度是什么,主张是什么,所以我愿他说几句正面的话。
这文章发表以后,就有朋友写信劝我不必再在这种没有价值的争论上枉费精神。而我以为,只要不闹到意气用事,辩难的文字也不是完全没有意思的。打笔墨官司是容易事,实在就是较文雅的吵嘴,那里配谈到什么“讽刺文学”。在文学上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也许见到谁写了几段下贱的刻薄话,便大惊小怪的嚷:“这是讽刺文学呀!”这真是不知“天多高地多厚”了。我现在回答鲁迅先生几句话,万万不敢渎亵“讽刺文学”的招牌。
鲁迅先生对于我上面说的两点正文,截至现在为止,并没有回答。而许多许多枝节问题又生出来了。这正是鲁迅先生的故态,他就没有耐性能使他彻底的在某范围之内讨论一个问题,你指摘他这一点,他向你露露牙齿笑两声,然后他再蹦蹦跳跳的东一爪西一嘴的乱扑,他也并不想咬下你一块肉,只想撕破你的衣服,招你恶心。这种的Dorilla warare 并不使人怕,只使人厌烦。这样辩论下去,永远不会有什么结论的,因为鲁迅先生要争的似乎不是什么是非,他要的是“使人不舒服”而已。与其逼鲁迅先生说正经话,还不如索性给他一个放刁的机会,让他充分的表现他的特长罢。
鲁迅先生这个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别人的话靠不住,让他自己来供:
我没有什么话要说,也没有什么文章要做,但有一种自害的脾气,是有时不免呐喊几声,想给人们去添点热闹。譬如一匹疲牛罢,明知不堪大用的了,但废物何妨利用呢,所以张家要我耕一弓地,可以的;李家要我挟一转磨,也可以的;赵家要我在他店前站一刻,在我背上贴出广告道:敝店备有肥牛,出售上等消毒滋养牛乳。我虽然深知道自己是怎样瘦,又是公的,并没有乳,然而想到他们为张罗生意这见,情有可原,只要出售的不是什么毒药,也就不说什么了。但倘若用得我太苦,是不行的,我还要自己觅草吃,要喘气的工夫;要专指我为某某家的牛,将我关在他的牛牢内,也不行的,我有时也许还要给别家挨几转磨。如果连肉都要出卖,那自然更不行,理由自明,无须细说。
这真是鲁迅先生的活写真,仔细看过这段描写的自白,也许有人以为我以前太多事,人家已经说得这么明白清楚,何必还用什么对于文艺思想的积极的意见?鲁迅先生一生做人处世的道理都在这一匹疲牛的譬喻里很巧妙的叙述了。一匹牛,在张家可以耕田,在李家可以转磨,在赵家店前可以做广告,一个人,在军阀政府里可以做金事,在思想界可以做权威,在文学界里可以做左翼作家。这譬喻来得切确。不过人应该比牛稍微灵些,牛吃李家的草的时候早忘了张家,吃赵家的草的时候又忘了李家,畜生如此,也自难怪;而人的记忆力应该稍强些罢,在吃草喘气的时候,也该自己想想,你自己已经吃了几家的草,当过了几回“乏”“牛”!
鲁迅先生做牛是有条件的,第一个条件是不能用得太苦,第二个条件是不要专指为某家的牛,第三个条件是不卖肉。第一个条件能办到,用牛耕田转磨的主子可以体恤到这一点,多给几捆草,少写几千字,算不得什么,不过在牛一方面,这一点也是应该言明在先的罢了。第二个条件稍难,你流着汗给张家耕田,旁人自然就说你是张家的牛,你吃李家草,旁人自然就说你是李家的畜生,除非人家认识你,或是有人在你毛上打过一个烙印,印着“我是一匹丧家的乏牛,谁给草吃我就给谁做工,救救罢,可怜的乏牛!”第三个条件又容易了——说到这里想起一桩事。
一九三○年四月八日上午十时,上海发生了一件大事,“全上海的革命团体在自由运动大同盟的号召之下,准备对于南京的四三惨案有所表示”。自由运动大同盟即是鲁迅先生领衔发起的,“有所表示”者。即“三四百个”人要冲进北京大戏院开会未果,被巡捕打死一个,而“留下一滩鲜血”是也。这事发生之后,颇有人为鲁迅先生担心,因为不晓得流了“一滩鲜血”的究竟是哪一位。尤其是,在某处听说“凡是左翼联盟的作家都要参加工农革命的实际行动”,一滩鲜血,喜欢“讽刺文学”的人,当然没人能不认为这是很大的牺牲,而在“普罗”一方面看,这又是很光荣的一件事了,幸亏事实不久大明,死的不是“参加工农革命的实际行动”的“左翼作家”,是一位“勇敢的工人”。
(《萌芽》月刊第五号第三一○页称这位死者为“赎罪的羔羊”!)鲁迅先生的“不卖肉主义”是老早言明在先的。
鲁迅先生究竟现在是吃哪一家的草,属于哪一个党,我并不知道,也并不想知道。我在第九期《新月》与鲁迅先生无关的一篇文字里写了“ZZ 党”的字样,我用不之代替另外两个字,这并不是我的“巧妙”,鲁迅先生发表文章的那几种杂志不是常常有XX 党的字样么?大家似乎都避讳这两个字。例如《文艺讲座》第二九七页上还有“康命尼斯特”这样的一个名词,这岂不来得更巧妙。然而鲁迅先生以为我故意影射他是ZZ 党,所以“职业比刽子手还更下贱”了。其实鲁迅朱生何必要我“影射”。有草可吃的地方本来不过就是那几家,张家,李家,赵家,要吃草还怕人看见,太“乏”了!《萌芽》月刊第五号第一二六页有这样的一段: 鲁迅先生……将旧礼教否定了……将国家主义骂了,也将无政府主义,好政府主义,改良主义⋯⋯等劳什子都骂过了,然而偏偏只遗下了一种主义和一种党没有嘲笑过一个字,不但没有嘲笑过,分明的还在从旁支持着它。回楼主
大众旗下所有公司名称:
奥迪(AUDI)公司成立于1932年,它是由DKF、Audi、Horch和Wanderer四家公司(这些公司曾经是自行车、摩托车及小客车的生产厂家)联合而成。当时,取名为联合汽车公司。1958年1月1日才正式定名为奥迪股份公司,如今它已是大众汽车公司的最大子公司。图形商标采用四个圆圈连接的图案,喻意为四个公司的联合,表示兄弟四人正手挽着手、雄赳赳地共创大业,充分体现了“团结就是力量”的氛围。这四个相同的紧扣着的圆环,象征了公司成员向往那种平等、互利、协作的亲密关系和奋发向上的敬业精神。“Audi”是奥迪轿车的文字商标,通常标注在车尾或车身的两侧。
大众汽车公司创立于1937年,是德国最大的汽车生产集团,汽车产量居世界第五位。大众集团包括有在德国本土的大众汽车公司和奥迪公司以及设在美国、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南非等7个子公司。由于大众车型满足不了美国人对大空间的需要,导致销路不畅,因此到后来撤销了在美的子公司,连设备一并卖给我国第一汽车制造厂继续生产高尔夫捷达。使大众公司扬名的产品是“甲壳虫”轿车(由波尔舍设计),该车在80年代初就已生产了2000万辆。它启动了大众公司的第一班高速列车,紧随其后的POLO、高尔夫、奥迪、帕萨特、桑塔纳等也畅销全世界。
1937年5月28日,费尔迪南特·波尔舍在奔驰公司的支持下创建了大众开发公司,同年9月改为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公司是德国最大也是最年轻的汽车公司,是一家国际性集团公司,总部在沃尔斯堡。大众汽车公司的德文Volkswagenwerk,意为大众使用的汽车;图形商标是德文Volkswagenwerk单词中的两个字母V和W的叠合,并镶嵌在一个大圆圈内,然后整个商标又镶嵌在发动机散热器前面格栅的中间。图形商标形似三个“V”字,像是用中指和食指作出的V形,表示大众公司极其产品“必胜-必胜-必胜”。文字商标则标在车尾的行李箱盖上,以注明该车的名称。大众商标简捷、鲜明、引人入胜,令人过目不忘。
本特利汽车标志是一只展翅飞翔的雄鹰,雄鹰腹部是公司名称的打头字母“B”,象征本特利的事业永远飞跃发展。是与劳斯莱斯在统计起跑线上的高档品牌。
布加迪是车坛上一个不朽的名字,素以前卫的设计、不凡的性能为车迷们向往,早在二战以前布加堤就声名不凡,随着二战的结束也悄悄地消逝了好一段时间。直到1990年,布加迪EB110才重出江湖,重新跨入超级跑车的行列。EB110是四十年来第一部以布加迪名义来生产的汽车。1993年车厂又发挥了“少而精”的优良传统,开发了古典气息与先进技术相辉映的EB112,其性能比EB110更胜一筹。埃尔多·布加迪(Ettore Bugatti)以自己姓氏为名创办了布加迪汽车公司,并将自己的姓氏大大地写在车标之中,用轴承滚珠包围起来,并以红色为底色,希望公司能永远不停转。
西班牙SEAT车厂于1950年成立,在结束与FIAT近30年的合作关系后,与VW签订技术与商业协定,之后被VW车厂并购。SEAT车厂主要生产包括房车、小型车、休旅车及商用车等。由西班牙品牌转变为VW体系中的三大品牌之一后,目前成为VW集团生产系统中的主要制造厂,例如SEAT Rosa在德国生产,S5在比利时生产,而VW的Polo Classic在西班牙生产,并彼此共享引擎、仪表板等重要零件。
兰博基尼(LAMBORGHINI)是1962年佛鲁西欧·兰博基尼在意大利摩迪纳创建的以生产赛车为主的兰博基尼汽车公司,1987年与克莱斯勒公司合并。
兰博基尼是整个东半球唯一生产超级跑车的汽车公司,是1993年印尼一家财团从兰博基尼汽车公司手中购得的。该公司是由著名的赛车手兰博基尼创办的,任何时期,兰博基尼一直坚持只推出最好的一款跑车的原则,兰博基尼汽车公司的标志是一头浑身充满力量,正向对方攻击的斗牛,这似乎与兰博基尼大马力高速跑车的特性相吻合,据说这一标志也体现了创始人兰博基尼斗牛般不甘示弱的脾性。
“斯柯达”商标的含义是:巨大的圆环象征着斯柯达为全世界无可挑剔的产品;鸟翼象征着技术进步的产品行销全世界;向右飞行着的箭头,则象征着先进的工艺;外环中朱黑的颜色象征着斯柯达公司百余年的传统;中央铺着的绿色,则表达了斯柯达人对资源再生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现在生产的斯柯达·弗雷西亚牌汽车的商标最下边部分的桂枝树叶,表示胜利。另外,关于“斯柯达”商标还有一个传说:据说,该厂的经理从美洲带回一名印第安仆人,这个人很勤快,脸谱也很美,所以就选用了他的脸谱作为商标,即现在的斯柯达箭形商标。
另外,
1998年,劳斯莱斯及宾利汽车有限公司受常年亏损之累,公开对外拍卖。德国大众公司最终以7亿美元买下了劳斯莱斯公司,但是,由于当时劳斯莱斯品牌属于劳斯莱斯发动机公司,志在必得的大众买下的只是劳斯莱斯的工厂和设备,并没有获得劳斯莱斯的商标使用权。大众在收购中的“战略失误”,商标使用权被宝马公司抢得先机,以4000万英镑购得。
宝马与大众经过多次磋商后,双方最终选择了一个折中的方案:从1998年起,大众拥有5年的劳斯莱斯的商标使用权,期限到2003年。2003年以后,劳斯莱斯自动归宝马所有,大众则拥有劳斯莱斯的另一个品牌———本特利(宾利)。
补充回答
由于劳斯莱斯是德国大众旗下品牌
所以在中国
上海大众生产劳斯莱斯一些辅助性配件
在出口回德国或者英国进行组装
基本上 上海大众和劳斯莱斯市合作关系鲁迅与牛 梁实秋
我在《新月》第二卷第九期写了一篇短文《答鲁迅先生》,我的大意不外两点:(一)我觉得鲁迅先生近来的翻译“晦涩”,甚而至于难解之处也真多”,所以真不愧为“硬译”,我已经举过三个例,随时还可多举几个例。(二)鲁迅先生善写有“趣味”的“”嘲笑”人的“杂感”。但是我不曾知道他的积极的对于文艺与思想的态度是什么,主张是什么,所以我愿他说几句正面的话。
这文章发表以后,就有朋友写信劝我不必再在这种没有价值的争论上枉费精神。而我以为,只要不闹到意气用事,辩难的文字也不是完全没有意思的。打笔墨官司是容易事,实在就是较文雅的吵嘴,那里配谈到什么“讽刺文学”。在文学上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也许见到谁写了几段下贱的刻薄话,便大惊小怪的嚷:“这是讽刺文学呀!”这真是不知“天多高地多厚”了。我现在回答鲁迅先生几句话,万万不敢渎亵“讽刺文学”的招牌。
鲁迅先生对于我上面说的两点正文,截至现在为止,并没有回答。而许多许多枝节问题又生出来了。这正是鲁迅先生的故态,他就没有耐性能使他彻底的在某范围之内讨论一个问题,你指摘他这一点,他向你露露牙齿笑两声,然后他再蹦蹦跳跳的东一爪西一嘴的乱扑,他也并不想咬下你一块肉,只想撕破你的衣服,招你恶心。这种的Dorilla warare 并不使人怕,只使人厌烦。这样辩论下去,永远不会有什么结论的,因为鲁迅先生要争的似乎不是什么是非,他要的是“使人不舒服”而已。与其逼鲁迅先生说正经话,还不如索性给他一个放刁的机会,让他充分的表现他的特长罢。
鲁迅先生这个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别人的话靠不住,让他自己来供:
我没有什么话要说,也没有什么文章要做,但有一种自害的脾气,是有时不免呐喊几声,想给人们去添点热闹。譬如一匹疲牛罢,明知不堪大用的了,但废物何妨利用呢,所以张家要我耕一弓地,可以的;李家要我挟一转磨,也可以的;赵家要我在他店前站一刻,在我背上贴出广告道:敝店备有肥牛,出售上等消毒滋养牛乳。我虽然深知道自己是怎样瘦,又是公的,并没有乳,然而想到他们为张罗生意这见,情有可原,只要出售的不是什么毒药,也就不说什么了。但倘若用得我太苦,是不行的,我还要自己觅草吃,要喘气的工夫;要专指我为某某家的牛,将我关在他的牛牢内,也不行的,我有时也许还要给别家挨几转磨。如果连肉都要出卖,那自然更不行,理由自明,无须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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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鲁迅先生的活写真,仔细看过这段描写的自白,也许有人以为我以前太多事,人家已经说得这么明白清楚,何必还用什么对于文艺思想的积极的意见?鲁迅先生一生做人处世的道理都在这一匹疲牛的譬喻里很巧妙的叙述了。一匹牛,在张家可以耕田,在李家可以转磨,在赵家店前可以做广告,一个人,在军阀政府里可以做金事,在思想界可以做权威,在文学界里可以做左翼作家。这譬喻来得切确。不过人应该比牛稍微灵些,牛吃李家的草的时候早忘了张家,吃赵家的草的时候又忘了李家,畜生如此,也自难怪;而人的记忆力应该稍强些罢,在吃草喘气的时候,也该自己想想,你自己已经吃了几家的草,当过了几回“乏”“牛”![/color]
[color=Red] 鲁迅先生做牛是有条件的,第一个条件是不能用得太苦,第二个条件是不要专指为某家的牛,第三个条件是不卖肉。第一个条件能办到,用牛耕田转磨的主子可以体恤到这一点,多给几捆草,少写几千字,算不得什么,不过在牛一方面,这一点也是应该言明在先的罢了。第二个条件稍难,你流着汗给张家耕田,旁人自然就说你是张家的牛,你吃李家草,旁人自然就说你是李家的畜生,除非人家认识你,或是有人在你毛上打过一个烙印,印着“我是一匹丧家的乏牛,谁给草吃我就给谁做工,救救罢,可怜的乏牛!”第三个条件又容易了——说到这里想起一桩事。[/color]
一九三○年四月八日上午十时,上海发生了一件大事,“全上海的革命团体在自由运动大同盟的号召之下,准备对于南京的四三惨案有所表示”。自由运动大同盟即是鲁迅先生领衔发起的,“有所表示”者。即“三四百个”人要冲进北京大戏院开会未果,被巡捕打死一个,而“留下一滩鲜血”是也。这事发生之后,颇有人为鲁迅先生担心,因为不晓得流了“一滩鲜血”的究竟是哪一位。尤其是,在某处听说“凡是左翼联盟的作家都要参加工农革命的实际行动”,一滩鲜血,喜欢“讽刺文学”的人,当然没人能不认为这是很大的牺牲,而在“普罗”一方面看,这又是很光荣的一件事了,幸亏事实不久大明,死的不是“参加工农革命的实际行动”的“左翼作家”,是一位“勇敢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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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究竟现在是吃哪一家的草,属于哪一个党,我并不知道,也并不想知道。我在第九期《新月》与鲁迅先生无关的一篇文字里写了“ZZ 党”的字样,我用不之代替另外两个字,这并不是我的“巧妙”,鲁迅先生发表文章的那几种杂志不是常常有XX 党的字样么?大家似乎都避讳这两个字。例如《文艺讲座》第二九七页上还有“康命尼斯特”这样的一个名词,这岂不来得更巧妙。然而鲁迅先生以为我故意影射他是ZZ 党,所以“职业比刽子手还更下贱”了。其实鲁迅朱生何必要我“影射”。有草可吃的地方本来不过就是那几家,张家,李家,赵家,要吃草还怕人看见,太“乏”了!《萌芽》月刊第五号第一二六页有这样的一段: 鲁迅先生……将旧礼教否定了……将国家主义骂了,也将无政府主义,好政府主义,改良主义⋯⋯等劳什子都骂过了,然而偏偏只遗下了一种主义和一种党没有嘲笑过一个字,不但没有嘲笑过,分明的还在从旁支持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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