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系统文物古建筑、古村落场景应用,通过建立起消防物联网体系,实现网格化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移动APP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在线培训等方式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人防+技防,不断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1、智慧消防系统建设,从细节入手
用电安全、烟雾监测、值班人员在离岗、消防水源监控、消防设备设施分布情况,日常巡检完成情况,消防设备设施的损坏、维修、更换情况,报警信息的处置情况,各个单位的消防工作是否到位,通过智慧消防系统建设,借助智慧烟感、传感器,RFID等软硬件产品,我们在系统上就能过直观的看到各项数据,进而了解各个地区、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实现火灾隐患防控,消防管理运维的常态化,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
为做好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提供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方案,基于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借助智慧消防体系建设落地生效;文物单位通过智慧消防云平台、移动APP就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评估,及时更换提升老旧、破损设施设备,确保使用效能。
2、强化管控措施,加强应急体系现代化建设。
智慧消防为部门监管、上级监管,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信息化、数字化的展现形式,消防工作内容更加明确,建立起消防工作、监管闭环,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联防联动、自纠自查等工作机制,形成定期检查、整改隐患、验收核查、隐患归零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消防应急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智慧消防系统实现从消防队到微型消防站再到基层网格的力量配置和协同配合,在线学习、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安保人员隐患自查自纠和应急处置技能,提升自救能力,提高到场处置能力。
物业企业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主要从:
1、制定完善的日常检查、设备使用规范、设备定期维护等方面的制度及检查登记表格;
2、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并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3、公司层面的重视,对损坏或过期的器材,及时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维修或更换。
比如:某物业企业的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 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条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简单回答您的问题:智慧消防的主要作用。
1、防止80%的火灾是由电气直接短路、过载、漏电等造成,智慧用电管理系统可以有效监测这些电气火灾因素(电流、电压、剩余电流、温度),将电气火灾隐患及时准确预警到监控平台,及时整改电路安全隐患,把用电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2、可视化集中管理:监管平台可以提供大数据平台,完成对各建筑的建筑智慧电气火灾的安装数量、隐患报警率、隐患排查及时率、区域电气安全综合系数的实时展示,集中监控所管辖各火灾报警主机运行状态和报警信息,让大数据应用为管理人员提供准确及时的决策及监管依据,为监管提供极大的便利。
二、智慧消防知识扩展:
一、智慧消防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正在各地开展,“智慧消防物联网”作为智慧城市的一部分,在城市火灾风险隐患防控、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牢固火灾防控网络,减少人民财产损失,整体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为响应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的智慧消防建设意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探索建立防消结合工作新模式,研发出“智慧消防大数据监管云平台”,全力推动社会化防火工作的整体提升。
2020年4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指出: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地市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基层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二、建筑消防、电气安全现状分析
21建筑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科技创新力度加大,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提升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在此趋势下,金融业采用的电子设备种类越来越多,对电子设备的使用强度大大增强,但电气系统设计、建设、运营、使用的过程中往往忽视安全用电和规范用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管理落后
目前各种建筑的用电系统还处于无网络化、无智能化的单机分散独立运行的状态,主要还是采取传统的保护措施,以空开、保险丝、漏保、定时器等方式为主流,无法实现对前端强电系统进行远程实时监测和管理。
2设计应用不统一。
规划设计与实际应用不统一,导致线路数铺设不规范,部分地线缺失等隐患导致设备与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3运维管理不规范
运营过程中缺乏现代化技术手段监管,难以防止不合理应用现象的产生。保护与负载不匹配、负载随意添加和不规范的分路引线、常年失修、鼠患、电器使用不规范,均是引起火灾的重大。
4设备管理难度大
设备使用中主要有安装随意、摆放无序、布线杂乱、接线零乱等现象;同时,非24小时设备24小时开机运行,24小时运行设备绝缘老化等问题均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5电能损耗浪费、存极大安全隐患
很多筑的70%的用电属于营业性用电,比如照明、电脑、空调、饮水机、LED屏等设备,下班后需拉闸断电;但在实际执行中仍会存在不执行的现象,造成大量的能源浪费,存在极大的安全消防隐患。
综上,本区域搭建智慧电气火灾云监控系统十分必要!
22引起电气火灾的成因
(1)漏电火灾
当漏电发生时,漏泄的电流在流入大地途中,如遇电阻较大的部位时,会产生局部高温,致使附近的可燃物着火,从而引起火灾。此外,在漏电点产生的漏电火花,同样也会引起火灾。
(2)短路火灾
由于短路时电阻突然减少,电流突然增大,其瞬间的发热量也很大,大大超过了线路正常工作时的发热量,并在短路点易产生强烈的火花和电弧,不仅能使绝缘层迅速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引起附近的易燃可燃物燃烧,造成火灾。
(3)过负荷火灾
当导线过负荷时,加快了导线绝缘层老化变质。当严重过负荷时,导线的温度会不断升高,甚至会引起导线的绝缘发生燃烧,并能引燃导线附近的可燃物,从而造成火灾。
(4)接触电阻过大火灾
当有电流通过接头时会发热,这是正常现象。如果接头处理良好,接触电阻不大,则接头点的发热就很少,可以保持正常温度。如果接头中有杂质,连接不牢靠或其他原因使接头接触不良,造成接触部位的局部电阻过大,当电流通过接头时,就会在此处产生大量的热,形成高温,这种现象就是接触电阻过大。
(5)巡检不到位引起火灾
现在建筑的供电系统,依靠人工巡检的方式,来排查发热故障点,但是,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在封闭性比较强的配电箱柜中,很难实现温度的检测。
因此,监控配电系统中的泄漏电流情况和温度非正常升高情况及电压电流变化情况在防范电气火灾的发生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解决方案
31方案简介
基于以上原因,智慧消防监管系统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对电气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导线温度、电流和漏电电流)进行不间断的数据跟踪与统计分析,实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即时向银行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协助工作人员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同时采集消防主机报警信息同时上传监控平台,能够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整个银行系统用电异常报警情况,指导银行开展隐患治理,达到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的目的。
32设计思路
智慧用电系统:通过对银行的“低压配电室+楼层配电箱+终端配电盒(pz30)”电气设备的智能化升级--加装智能监测终端,通过无线通信模块把数据实时上传到后台进行监测,实现对电气设备的剩余电流、温度、电流、电压等状态数据采集和上传,形成对整个银行的管理终端数据应用,供银行管理方通过监管平台时时查看所管辖区域用电线路的安全运行状态。
依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本系统综合实现所有用电回路的剩余电流、线缆接点温度、电压、电流、能耗统计等数据的实时采集与上传,通过PC端、手机APP等监控终端可以实时掌控用电安全情况,真正实现电气火灾故障隐患前期预警的一体化实时监测。所有数据经云平台综合诊断分析,及时发现所监测用电线路是否存在漏电、过载、短路、过压、接触不良及温升异常等故障隐患,全面掌握用电回路状态及运行趋势,有效避免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筑实现电气火灾的智慧化监控管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全新服务模式。
火灾自动报警监测联网系统:在各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主机加装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通过用户传输信息装置把火灾信息实时上传到监控平台,实时采集联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前端感知设备的报警信息和运行状态信息,提前发现消防设施存在的各种故障隐患,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降低火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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