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如下:
1、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24时止为供热采暖期,为用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供热; 2、在用户足额缴纳热费,在用户房屋防护结构、采暖设施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用户居室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含18摄氏度),(室外温度在阜新地区采暖设计温度零下18 摄氏度范围内)整个采暖期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8%;
3、在供热期开始前通知用户注水试压时间,做好供热采暖准备;供热期内因检修等有计划停热,提前告知用户;因停水、停电、设备故障紧急停热,及时告知用户;
4、对外服务做到:不要挟刁难用户;不私自开关阀门;不私自调节供热;不推诿敷衍用户; 5、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服务标志,出示证件,自带工具、鞋套等,服务完毕清扫现场,此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
6、保修服务做到小修不过日,中修不过48小时,大修不过72小时,快速服务车白天25分钟赶到现场,晚间15分钟赶到现场;
7、热力110服务和用户投诉中心电话在冬季供暖期间24小时值班。热力110值班电话:2265110;投诉中心值班电话:2267385;
8、各热力分公司主动加强与各街道社区及用热单位的联系,宣传供热常识、解决用户困难;
9、每个采暖期单位用户走访率达到100%,住宅用户走访率达到10%,加大行风违规查处力度,查处率达100%;
10、严格执行供热审批程序,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停用热制度,做到谁交钱谁受益,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同时,查处乱罚款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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