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39号,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联系电话:0311-89181556。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取得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z书。
扩展资料
提交材料
1、《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条件审查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z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照片正面印本人姓名、身份z号码);
3、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所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6、所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业绩证明、职业道德情况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8、社会保险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消防网-关于组织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条件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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