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伟隆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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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伟隆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是2014-08-22在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东兴社区山河路3号福宁长途汽车站F楼201室。

福建省伟隆水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50921310782570E,企业法人江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福建省伟隆水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水产养殖;水产品、农产品加工;农作物种植;农业开发;水产品冷冻、冷藏、保鲜;水产新技术开发应用;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金融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旅游开发;市政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初级农产品、水产品、水产饲料、渔需品、水质改良剂、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线电缆、汽车配件、矿产品(不含煤炭、石油、天然气)、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及代购代销;环保节能技术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福建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316654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247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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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方公告,乌当区水产养殖新基地将建在贵阳市乌当区北部的大坪镇。该区域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良好,水质清澈,是水产养殖的理想场所。新基地规划总面积约为5000亩,包括水产养殖区、水生态保护区、观光旅游区等。其中,水产养殖区将采用现代化的养殖技术和设备,引进高品质的水产种苗,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生态保护区将保留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加强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确保周边地区的水质不受影响。观光旅游区则将建设休闲娱乐设施和景点,为游客提供独特的旅游体验。乌当区水产养殖新基地的建设将促进当地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同时也为贵州省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上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高水平实现全面小康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的若干意见》(慈党〔2020〕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确保粮食、生猪增产保供。认真贯彻落实粮食生猪增产保供相关政策,对粮食规模种植大户规模化种粮给予补贴,种植水稻给予140元/亩补助,种植大小麦给予120元/亩的补助(含上级补助),对粮食规模种植大户收购环节按宁波政策给予补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落实专项资金,支持生猪增产保供。
(二)实施产业融合集成项目。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打造集绿色化、数字化、集约化、融合化于一体的农业特色园区,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和新产业、新业态开发,对主体实施的农业产业新建项目或提升项目,按投资额的4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列入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且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
(三)推广应用数字化物联网技术。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运用先进物联网技术,通过数据采集分析、自动化控制,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对开展数字农场(牧场、渔场)建设的,按投资额5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5万元。
(四)强化基地示范引领。对创建成为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每个主体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对通过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复查换证的,每个主体奖励03万元。
二、鼓励质量兴农、品牌强农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新认证、续展认证绿色食品的,每个分别奖励3万元、05万元。强化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对实现全程追溯的市场主体,每家奖励1万元,对农场、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购置快检设备、追溯设备、追溯用品的,按购置额50%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含上级补助)。
(二)鼓励创建农业名牌。对新获得国家、省、宁波级农业名牌产品称号的,每个分别配套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知名农业品牌,每个配套奖励5万元。新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农产品金奖、银奖的,每个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新获宁波市级优质农产品金奖、银奖的,每个分别奖励05万元、03万元。对新获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每件奖励5万元。
(三)积极拓展农业市场。经组织参加上级政府及部门举办的各类农业展会的农业市场经营主体,省内、省外展会每家分别奖励03万元、05万元,赴国(境)外参展的每个摊位奖励1—2万元,特装展示或举办农产品专场推介会的,每家奖励2—3万元。加快农产品电商发展,对线上销售农产品的农业市场主体,年线上销售额超10万元的,给予不高于全年快递费总额20%,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利用线上平台销售农产品达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网上宣传推广费用奖励。加快农民信箱推广力度,对评为省万村联网“季度之星”的村级网站,每村每次奖励01万元。
三、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推进农业肥药双控。深入实施肥药双控工程,对列入计划的50亩以上规模农场施用商品有机肥的,按核定量内给予200元/吨补助。对推广应用性信息素、频振式杀虫灯、黄板粘卡等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的,按其设备材料购置额的50%进行补助。对列入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示范点的,按投资额80%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实施沃土工程和标准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按照上级政策给予补助。对稻麦良种种子收购、种子储备转商亏损及化肥储备给予一定补助,其中化肥储备由市供销社组织实施。
(二)加快渔业绿色发展。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对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按照投资额8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对大型连片区域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按150亩折算为一个示范点,给予最高不超过180万元的奖补。
(三)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对后备母牛按每头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支持动物疫病防控,实施病死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对设储存点的生猪养殖场每头收集补助15元,镇(街道)收集生猪每头补助25元,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生猪补助每头60元,其它动物及产品按每吨2600元补助,对各地的产地检疫工作按每头生猪产地检疫费07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支持畜禽屠宰行业规范发展,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生猪每头损失补助800元,病害产品及废弃物损失补助4元/公斤,资源化利用补助08元/公斤,病死猪及产品收集补助每头15元(产品按90公斤1头折算);屠宰环节病死家禽每羽损失补助4—8元,病死家禽收集补助每羽05元;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净膛杀白”年实际屠宰量达到80万羽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净膛补助25万元。
(四)开展清洁美丽田园建设。对各镇(街道)收集点建设、垃圾箱设置、日常管理运营等经费给予补助,原则上按耕地面积对各镇(街道)每年每亩最高补助10元。对市级认定的秸秆收集利用单位,按照收集量、销售额等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宁波(慈溪)绿色农产品加工基地供热由崇寿镇解决,市财政给予50万元定额补助;腌制废水装运由周巷镇解决,市财政给予50万元定额补助。
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一)稳定土地规模经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对2018年前已认定的委托流转到二轮承包期剩余年限内的农户或土地股份制入股农户,仍按每年每亩150元予以补贴。对新委托流转且注册成立的单体规模在30—50亩、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的,每家分别奖励1万元、15万元。
(二)培育农业市场主体。对新命名国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每家分别配套奖励20万元、15万元;对新命名宁波和慈溪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每家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鼓励农业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对慈溪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且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自制设备除外),按实际投入额的8%奖励,每家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鼓励企业成长壮大,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超3000万元且增幅在20%以上的,每家奖励3万元,对年销售超亿元且当年增幅在15%以上的,每家奖励10万元。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计划,对新命名的省级及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套奖励2万元,新命名的宁波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套奖励1万元。开展“十佳家庭农场”评选,对列入“十佳”的主体,每家奖励2万元。对通过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给予每人200元的奖励。鼓励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对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创业就业的,按宁波市补助标准给予配套。
(三)积极培育农机服务组织。实施功能培育项目,达到宁波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实施提质工程项目,被评定为宁波市级、省级(或国家级)示范合作组织的,分别配套奖励2万元、3万元(同年度配套奖励就高原则享受一次);服务组织被宁波评定为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的,配套奖励3万;被宁波评定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的,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达到综合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奖励3万元。
(四)深化农业政策性保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
五、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一)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购置宁波市补贴机具品目内的农机具按上级补贴标准执行,其中对宁波市重点推广的水稻插秧机、打(压)捆机、水稻直播机、水稻侧深施肥装置、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粮食烘干机按中央补贴额的30%累加补贴(累加机具视宁波实施方案调整);购置列入《2020年宁波市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补贴机具一览表》内符合慈溪本地实际的机具,按宁波市补贴标准执行,同时按上级定额补贴的30%累加补贴(具体补贴机具在年度实施办法中明确);购置列入中央财政“新产品补贴”范围的机具,按新产品补贴标准和办法执行,其中对田间运输机按中央补贴额的30%累加补贴。
对购置补贴机具品目外的符合慈溪特色的农机具,按购置价的35%给予补助,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35万元(具体补助机具在年度实施办法中明确);通过宁波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考核的,给予配套奖励5万元。
(二)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建设。被评为市级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的,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推进农机报废更新,拖拉机报废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按种类分别给予1万元/台,15万元/台补贴;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的,按上级更新补贴标准实行1:1配套补贴(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三)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列入本市级设施农业补贴对象的,建设要求、标准、补贴范围、标准等按上级规定执行。列入《慈溪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养殖区范围内新建连片面积10亩(含)以上标准钢绳式水产暖棚,按3500元/亩给予补助(单户补助最高限额10万)。
(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开展农业科技项目研究,项目申报按照《慈溪市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以科室(单位)负责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为培训对象,组织现代农业高研班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六、其他
(一)本政策若无特殊说明的,补助标准均含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二)本政策同一补助(补贴、奖励)对象的同一项目或参照同一补助(补贴、奖励)考核依据的项目,市级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意见执行。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涉农项目和资金监管,对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已审批立项但未实施的,应暂缓其他项目申报;对受扶持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及个人发现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三年内不得申请享受财政补助政策。
(四)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根据发展需求,结合本政策另行制定政策,所涉扶持资金由开发区管委会自筹解决。
(五)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此前相关补助政策停止执行。市级相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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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魂水产有限公司位于福建诏安,是海洋水产养殖示范基地,旁边就是全国最大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产源肯定是最棒的。
福建海魂水产有限公司,坐落于福建省南端、俗称“福建南大门”“漳南关”的诏安县四都镇东峤村(东湖工业区)、紧邻东山渔场、汕头、东南沿海养殖基地一带,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海产品及水产品养殖基地。

实现了水产养殖过程的水质参数、水下区域的视频实时在线监测和精准调控,大大提升了养殖场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管理效率,提升了农产品质量等级和市场竞争力。总结来说,物联网是水产养殖户的“贴心管家”,可以实现养殖“智能化”,推动智慧农业。

长泰区水产养殖南美白对虾的乡镇有3个,分别是罗源县、霞浦县、漳浦县。福建省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6654公顷,养殖产量361万吨,约占福建省对虾养殖产量的657%。其中以罗源县养殖产量最高,其次为霞浦和漳浦。主要养殖模式是高位池养殖和池塘兑淡养殖,也有池塘鱼虾贝混养。

超富发展(福建)水产有限公司是1989-10-28在福建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5号华闽大厦三层。

超富发展(福建)水产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50000611448701N,企业法人林联积,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超富发展(福建)水产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水产养殖生产的咨询服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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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沿海属亚热带海洋和大陆架浅海,海洋优势十分明显。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比陆地面积大124%;海岸线长3752公里,居全国第二位。全省水深200米以内的海洋渔场面积1251万平方公里,浅海滩涂可利用养殖面积达225万亩;已知的海洋鱼类745种,贝、藻,鱼、虾种类的数量居全国前列。福建陆域水系密布,为发展淡水渔业提供了良好条件。全省共有29个内河水系,663条河流,河流总长13569公里,较大河流有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木兰溪、交溪,江河水域面积3064万公顷,通过近几年来鱼、虾、蟹的放流增殖,现已成为我省淡水渔业捕捞基地。此外,全省有各种水库1014亿立方米、湖泊2270公顷、池塘面积36801公顷以及各类垦区等大中型水面。
渔业经济 2009年以来,全省渔业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的部署要求,以服务保障为重点,积极调整渔业结构,切实提升渔业产业效益,促进渔民增收,扎实推动现代渔业建设。2009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达119485亿元,比增414%;增加值63629亿元,比增411%,占全省GDP532%;渔民人均收入8291元,比增686%,比全省农民人均收入高出1611元;全省水产品总产量56967万吨,比增279%。
水产养殖 开展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改造工作,2009年累计完成409万亩池塘标准化改(扩)建工作,投入资金超过2亿元。积极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场),2009年新增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3个,并加强对已批准的26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增强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全省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运行机制创新试点,继续推进渔业“五新”推广工作,推广、指导面积近9万公顷。强化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加强养殖病害防治指导工作。2009年处理重大水生动物病害事件13起,通过有针对性地进行病害防治技术的跟踪指导、咨询、培训以及科普宣传,维护了病发区社会安定稳定。
海洋捕捞切实增强我省外海捕捞开发能力,新开辟了闽东北、彭钓、东沙等外海渔场和省外东海外海、海南岛渔场、济州渔场等。2009年全省外海捕捞产量达9199万吨,占海洋捕捞总产量的4489%,近内海产量从三十年前占捕捞产量的913%下降至2009年的5511%。
水产品加工 2009年全省水产加工总量2134万吨,实现产值276亿元,其中出口1542亿美元,继续居我省大宗农产品出口首位,占全国水产品出口额的143%,居全国第四位。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通过现代渔业发展项目、海洋渔业重点项目等,扶持水产加工项目建设,部分新、改、扩建加工项目陆续投产,带动新增投资约15亿元。品牌建设卓有成效,评审确定2009-2010年度省级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77家,31个水产品入选省名牌产品,14个水产品入选省著名商标,4家水产加工企业获得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称号。渔业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2009年共下达省级渔业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12项,发布实施渔业地方标准13项。
水产品质量监管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获准筹建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东南沿海);投入420万元扶持7个设区市局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全省5个县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项目获得批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扎实开展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强化养殖执法监管,全年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89%,7个设区市城区水产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大力推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新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76家、103万亩,新认证无公害水产品80个、13万吨。加强海水贝类养殖区域划型和管理。目前全省已有12600多公顷的海水贝类养殖区域完成划型工作,全年安排贝类有毒有害物质监控200批次。
休闲渔业 与厦门市政府、中国渔业协会共同举办2009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渔业博览会,加强休闲渔业产业合作与交流。联合省体育局、宁德市人民政府、省钓鱼协会成功举办2009海西“水乡渔村”杯海之星矶钓赛。这是迄今为止全国规模最大的海钓比赛。加快推进我省水乡渔村创建工作,与省旅游局审定并公布了第二批水乡渔村项目11个。截至2009年我省已先后公布了2批23家水乡渔村,遍布22个县(市、区)。
外向型渔业 积极推动闽台渔业合作。成功举办“2009海峡(福州)渔业周暨渔业博览会”,参观渔业博览会的人流量超过8万人次,参展和采购客商签约贸易定单达8亿元,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9年出口台湾水产品418万吨、金额251亿美元,同比增幅高达6265%和15876%,台湾成为我省第二大水产品出口目的地。努力拓展国际市场空间,构建多元化的市场体系,水产品出口逆势增长。全年全省水产品出口创汇额达1542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3756%,我省成为全国水产品主要出口沿海省份中少数出口量和出口额均大幅增加的省份。
科技推广 在科技产业化方面,实施“鲍种质改良优化及生态养殖工程技术”研究,进一步丰富我省鲍鱼养殖品种结构,使福建鲍鱼养殖产量稳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的68%。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充分利用6•18平台开展项目成果对接,共征集到国内外海洋与渔业科研成果200项、精选海洋与渔业关键技术难题48项和企业技术需求31项,实现对接87项,总投资共计153亿元。对接项目中,有30多项已落地实施,逐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2009年共有18项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和验收,3项科技成果获200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其中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深入开展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全省6个县(市、区)共培育发展科技示范户1146户,辐射带动渔户21460户。
防灾减灾 扎实推进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快“百个渔港”建设。晋江深沪、祥芝、连江黄岐中心渔港已建成;东山大澳中心渔港正在进行扫尾工作;惠安崇武中心渔港和莆田石城一级渔港项目正抓紧建设中;1个中心渔港、2个一级渔港、1个内陆渔港和1个渔政执法码头项目已获农业部批准立项。颁布实施国内首个地方性的《渔港建设标准》,编制完成全省渔港建设布局规划。着力防灾减灾。成立福建省海洋预报台,不断拓展和完善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系统的建设,风暴潮漫滩预警辅助决策系统、赤潮预警系统、海面风浪流数值预报系统、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均已进入业务化运行,为防御海洋与渔业灾害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推进“万艘渔船应急系统”建设。全省捕捞渔船共完成终端推广29957台,实施率已达945%。至今通过系统已经成功实施海上渔业安全救助16起,被救渔船16艘,获救渔民160多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应急指挥系统在保障海上渔业安全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渔业安全管理 认真组织“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共登临检查渔船约25万艘次,组织渔业安全应急演练20场。开展全省性渔业安全宣讲活动,成立省厅渔业安全宣讲团和九个设区市局分团,开展大型渔业安全宣讲活动52场、各类渔业安全座谈会近350场、船东船长培训班60期、“四小证”培训班约90期,参加人数达5万多人次。全年全省共发生各类渔业船舶水上事故57起,同比下降了174%,事故造成死亡失踪35人,同比下降了222%,沉毁船25艘,同比下降了194%。
渔船信息化管理 实施“福建省海洋渔业船舶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渔船数据有效统一、合法规范、网上公开、信息共享、随时查询的信息化管理目标。全省渔船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分阶段推进,截至2009年渔船信息化管理泉州试点实船核查工作已全部结束,并顺利转入系统试运行阶段。宁德、福州两市的实船核查工作进展顺利。
渔业保险通过与省财政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联合下发通知,将政策性渔业保险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市、县(区),切实把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全省沿海市、县(区)共办理政策性渔工保险121675人,占应保渔工的9327%,政策性渔工保险覆盖面达9327%;办理政策性渔船保险7647艘,占应保渔船的7624%;政策性渔船保险覆盖面达7624%。共办理政策性渔业保险理赔939起,赔付22308万元。
渔政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动以“护渔2009”为重点的渔业执法行动,制定了量化指标,并要求各设区市建立常规化海上巡航机制。护渔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船艇883航次、执法人员8813人次,登临检查渔船13101艘次,罚款16536万元,维护了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加大非法捕捞作业打击力度,组织省、市、县三级在闽江和九龙江流域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渔政执法船艇52艘次、出动执法人员800多人次,查获没收电鱼工具32件,暂扣电鱼船4艘,拆除销毁违禁渔具376件,渔民自行拆除违法捕捞设施和渔具达236件。强化伏季休渔监管,确保调整后的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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