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资本投资哪些上市公司

中移资本投资哪些上市公司,第1张

中移投资了很多上市公司,其中包括中国铁通集团和华宇软件等。
一、9亿元战略入股华宇软件
华宇软件(300271)近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学,及任刚、王莉丽,股东向中移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资本”)转让公司股份4100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2211元,本次交易的总对价为90651万元。本次股权变更前,中移资本未持有华宇软件股份;权益变动后,中移资本持有华宇软件41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28%。华宇还表示,与中国移动的战略合作已经筹划了很久,希望通过转让老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公司发展。华宇软件将依托中国移动在5G、云计算、物联网等政府、企业和消费市场营销资源方面的技术和能力。为此,双方将在各方面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深化泛电子政务领域,推动产业智能化、互联化、移动化、服务化升级。C114通信网络。
二、东方通拟引入中移资本投资
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通,股票代码:300379)发布公告称,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中移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移资本”)。中移资本计划认购东方通股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约为459%,为东方通第二大股东,东方通引进中移资本战略投资将依托移动,中国在电信业务方面的优势,在技术研发、基础软件、产业安全等业务领域开展深度战略合作,提升技术、产品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此次战略合作,将扩大中国、移动对东方通,的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资源配置,推动基础软件产品、基础信息平台、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安全、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运维管理平台的深化应用推广。同时也将扩大在基础软件和行业安全领域的合作,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后,东方通将根据运营商的业务场景,进一步推进定制化基础软件产品,同时帮助东方通打造行业领先的产品。

1力合科创: 从近五年ROE来看,近五年ROE均值为652%,最高的为1166%。 公司投资的深圳博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可以应用在汽车自动驾驶领域,其产品暂未量产,深圳市柠檬光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在自动驾驶领域,均未与华为合作。
2通达动力: 从近五年ROE来看,近五年ROE均值为334%,过去五年ROE最低为2017年的046%,最高为2020年的953%。 公司与市场主流的新能源汽车厂商,例如比亚迪,吉利,蔚来等均有合作关系,公司与华为合作的新能源汽车厂商暂没有合作关系。
3科蓝软件: 从近五年ROE来看,近五年ROE均值为741%,过去五年ROE最低为2018年的609%,最高为2016年的1038%。 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数字货币业务以及与华为合作的具体内容及方式。
4亚联发展: 从近五年ROE来看,近五年ROE均值为-2233%,过去五年ROE最低为2020年的-10141%,最高为2018年的1168%。 在电力行业领域,公司与全球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公司合作,在南方电网区域中标云南省干光传输B网建设工程,中标金额约5,500万元,中标云南电网公司局域网建设工程框架项目,占据该项目30%市场份额;
5林洋能源: 从近五年ROE来看,近五年ROE均值为765%,过去五年ROE最低为2019年的669%,最高为2020年的922%。 公司顺应储能发展趋势,推动研发3S融合、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等技术,与亿纬合作成立储能系统和电芯公司,与华为合作研发大规模锂离子储能产品和解决方案,加速储能行业布局。
6浩云科技: 从近五年ROE来看,近五年ROE均值为102%,过去五年ROE最低为2020年的092%,最高为2016年的1397%。金融安防物联网优质企业,与华为合作银行智能物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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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华为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技术(ICT)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ICT领域,坚持稳健经营、持续创新、开放合作,在电信运营商、企业、终端和云计算等领域构筑了端到端的解决方案优势,为运营商客户、企业客户和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ICT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并致力于实现未来信息社会、构建更美好的全联接世界。2013年,华为首超全球第一大电信设备商爱立信,排名《财富》世界500强第315位。华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已经应用于全球170多个国家,服务全球运营商50强中的45家及全球1/3的人口。

NO·1:入股高德
引爆“地图”和“大数据”行情
据证券日报报道,2013年5月份,阿里巴巴宣布战略投资高德地图294亿美元,持有高德28%的股份成为高德第一大股东。阿里巴巴表示入股高德之后二者将会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位置服务和深度生活服务的基础设施作为切入点,日后也将在数据建设、地图引擎、产品开发、云计算、推广和商业话等多个层面展开合作。根据易观智库发布的《2012年第4季度中国手机地图客户端市场季度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第4季度,高德地图以296%、超过百度地图的203%占据中国手机地图市场份额第一名。阿里巴巴入主高德地图成功后,将成为拥有中国第一大地图服务用户群体的霸主。
消息一出,A股市场上以北方导航、四维图新、华力创通、数字政通、超图软件等代表的“地图”概念股集体“井喷”。其中,超图软件亦受到市场投资者关注,该公司作为地理信息系统基础平台软件提供商和整体方案解决商,具有涵盖GIS应用工程全系列的产品,可以为各个行业的GIS应用工程和服务提供全系列产品和技术服务。
而阿里巴巴表示将和高德在数据建设、云计算等多个层面展开合作,亦引发了投资者对“大数据”概念的关注。目前A股市场“大数据”相关的公司如下:数据处理、分析环节、综合处理:拓尔思、美亚柏科;语音识别:科大讯飞;视频识别:海康威视、大华股份、华平股份、中威电子、国腾电子;商业智能软件:久其软件、用友软件;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天玑科技、银信科技、荣之联;IT咨询、方案实施:汉得信息;信息安全:卫士通。截至7月14日,部分大数据概念股年内累计涨幅情况如下:天玑科技(4685%)、恒泰艾普(9956%)、大华股份(8057%)、华平股份(7048%)、科大讯飞(7092%)、卫士通(8088%)。
N0·2:市场掀起智能物流“风暴”
5月28日由阿里巴巴集团牵头组建的中国智能物流骨干网(CSN)项目在深圳启动,阿里巴巴、银泰集团、复星集团、富春集团、顺丰速运等物流企业组建了一家名为“菜鸟”的新公司,马云担任新公司董事长。CSN项目意在全国范围内组建物流仓储基地网络,计划支撑日均300亿元的网络零售额配送,订单做到24小时必达。幷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数据应用平台,为电子商务企业、物流公司、仓储企业、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供应链服务商等各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CSN计划一期投资1000亿元,二期投入2000亿元。
中信证券研究报告显示,项目的一期计划实施期限为4年,主要包括:一,建立8个核心城市的超级物流集散中心,搭起骨干网的框架,从而实现集散中心之间8小时连接;二,建立整合的骨干网信息平台,接入所有服务提供商各自的信息系统并整合,从而实现骨干网内部的信息统一。
智能物流骨干网投资建设涉及多个环节,而各个环节又涉及多个领域,进而催生各相关行业的投资机会,而1000亿元级别的投资也使得相关概念股成为资本市场追捧的目标,以新宁物流、怡亚通为代表的智能物流概念股表现不俗,在市场上掀起了智能物流“风暴”。截至7月14日,新宁物流年内累计涨幅7091%。
NO·3:“互联网金融”概念股兴起
有人说,驱动互联网金融快速增长的动力来自于金融领域和互联网行业各自内在的发展需要。互联网有助于金融业满足更多样、复杂化的消费需求,而金融业则能提供互联网传统领域无法提供的巨大市场。据悉,互联网金融分为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基于互联网的新金融形式和基于电子商务、广告等平台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三种形态,发展较为迅速且具有代表性的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网络证券;及网络贷款、基金网销和保险网销等细分子类。
其中,余额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通过余额宝,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等支付功能。余额宝上线18天时用户数就已经突破250万户,累计转入资金超过60亿元。
随后,东方财富天天基金网亦宣布,其针对优选货币基金的新型投资工具-“活期宝”上线。活期宝和余额宝同为对应货币基金产品,主要提供货币基金的购买接口和通道,相比之下,活期宝直接提供的基金信息更加全面,包括基金收益率及其近期走势、每万份收益等等。
回归到资本市场上看,“互联网金融”概念股今年涨势喜人,截至7月14日,内蒙君正年内累计上涨7476%,金证股份年内累计上涨12393%,东方财富年内累计上涨26335%。
NO·4:淘宝同学概念望风而起
据媒体报道,淘宝内部负责人透露,淘宝或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电商的发展,并有可能于近期推出“淘宝同学”教育频道。尽管目前所谓的“淘宝同学”只闻其声,未见其人,不过这并不影响资金对相关概念股的挖掘和炒作,星网锐捷、立思辰等个股大幅上涨,备受瞩目。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从淘宝教育相关负责人所展示的运营思路上可以看出,“淘宝同学”频道将聚合线下教育O2O及在线教育视频直播等功能,其在线直播课程将包含从K12升学考试到职业技能培训等目前所有主流的教育领域。随着暑期来临,教育培训市场再现火爆场面,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市场规模已超过千亿元。
“淘宝同学”相关概念股包括:提供教育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的启明信息、参与“教育科研基础设施IPv6升级和应用示范”的星网锐捷、以及优质校本教学资源管理平台的立思辰。其中,立思辰年内累计涨幅4843%。
需提醒的是,以上上市公司和“淘宝同学”只是擦边球关系,是典型的题材炒作,投资者必须注意热炒过后的调整压力。

1、 在互联网行业,并非主营业务相同才叫竞争关系。 这跟我们说阿里最大的竞争对手是腾讯是一个道理。没人觉得阿里能做出微信一样的产品(之前做了类似产品也彻头彻尾的失败了,也没人觉得腾讯能打造一个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之前试图打造也失败了,改为投资京东)。但基本公认,阿里国内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腾讯,其次是百度。之所以他们是竞争关系,那就是在产业链维度,双方激烈的抢占下一个产业链风口,比如:移动支付、打车服务、共享服务等。同时在产业链覆盖的维度看,双方的产业链重合度越来越大,只是在各自的产业链环节,各有优劣,也就使得双方的产业链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海外国际市场也是类似,谷歌主业是搜索,但对他威胁最大的竞争对手却是做电商的亚马逊,做SNS的facebook,做手机的苹果。他们也是在进行产业链竞争。谷歌主导的安卓生态在与苹果的竞争,亚马逊通过的智能语音音箱,切入AI终端领域与谷歌竞争。 所以华为优势主营的网络管道业务虽然与互联网公司的当前主营业务不同,并不意味双方不是竞争关系。也正是我们拥有我们优势的管道业务,才有资格跟这些互联网巨头竞争,否则连资格都没有。 我们去和互联网公司竞争,也不是说要做和互联网公司一模一样的产品,我们能做个vmall自娱自乐,但很难再做个电商平台。我们也可以玩玩espace,但连公司自己人都懒得用于社交,指望把espace做成微信规模,基本上也是痴人说梦,我们甚至连这个梦都没做过。 华为和互联网公司竞争与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竞争类似,是全产业链的竞争,产业链控制权的争夺战。另外,除了产业链的竞争,还有人才维度、融资维度、企业效率维度、经营成本维度、资源维度等方面的竞争。 

2、 在为何非要与互联网公司竞争而不是合作的问题上,我的观点是面向未来,与互联网公司,只有通过竞争获取产业链控制点,才有合作的基础,否则连合作的基础都没有。合作的本质是利益的交换或为了共同利益而投入。想跟人家平起平坐,那就拿出你自己的实力来,没有那个资格的话,那就只有听人指示,任人摆布的命了。互联网公司愿意指使或摆布的往往都是些SME小伙伴,对于不太听话的大块头,要么就是把这些大块头切成小块,要么就是把大块头的油水榨干。这种大块头的未来标杆就是富士康。如果华为有能力且有意愿通过跟富士康激烈竞争,在未来能够跟富士康平起平坐,能分得上游产业链扔给下游的一杯羹。那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所说的华为与互联网公司是竞争对手的观点,是彻头彻尾错误的。

3、 华为靠无线与网络技术壁垒能否守住江山?难。 华为不去主动攻击(业务扩张)或学习改变,而是依靠运营商牌照壁垒以及自己的无线与网络技术这些管道壁垒是否能守住江山呢?。 快速浏览了能搜到我司内部公开的运营商经营与未来发展的MI洞察材料(如:2017 CSPA关键发现等材料),结合自己的理解,有几个结论或观点:

31、如果电信运营商仅提供网络管道服务的话,即使未来的超宽带时代,运营商的整体收入并不会有太大的增长。 因为带宽增长的同时,价格也在下降(虽然有图表显示带宽会增长跑赢降价,在竞争市场环境下,本人不表赞同能跑赢)。即使有增长,也会非常缓慢。运营商纯网络收入增长缓慢,那么华为在网络领域的收入也会增长缓慢,甚至在经历完运营商建设周期后,会陷入停滞或负增长。

32  “极简网络”的发展让我司无处藏身。 极简网络由SDN衍生,理念和商业运作模式是来自互联网和软件公司。其技术目标是软硬件解耦,硬件成本透明,软件成本可无限摊薄,并且通过开源,让其成本接近于0。成本等于0很多人不认可。但从推动者的商业目的考虑,他们至少希望把网络的市场空间由微软公司的体量做成红帽公司的体量。现在微软市值大约6000亿美金,红帽市值约200亿美金,差了多少倍呢?1/30(这个观点可能很多人不认同,会拿出第三方分析师的种种数据说市场会很大)。而且从产业链的重新整合角度看,在极简网络时代,硬件希望由富士康这样的公司生产,而软件直接由网络运营商开发和维护。中间并不太需要过去的网络设备提供商。我们公司自己是肯定不希望极简网络时代早日实现的,但互联网公司甚至电信运营商都可不是这么想。极简网络时代的实现速度很可能就是华为纯管道业务的塌陷速度。这个速度由不得我们说了算的,我们只能和思科联手成为这个极简网络时代发展的阻力,尽量减缓其实现。我司在SDN上曾经很消极,在极简网络上也会很消极,反对者会找出一万个理由说极简网络时代不会快速到来,我们有多么多么高的技术壁垒,我不反对这些技术壁垒,但通过技术壁垒逆潮流而动也是事实。逆潮流而动,我司最大的顾虑无非是除了管道业务,我司还没有其他的业务收入能支撑这么大的盘子。无论我们是否同意,我们都已经走在被颠覆的路上了,哪怕是自己颠覆自己。

  4、 电信运营商的互联网式的转型,对我司的影响。

41  部分电信运营商正在转型为垂直整合型的互联网厂商,这会逼迫我们转型。 以AT&T为代表的电信运营商,都在尝试像互联网公司那样进行垂直的产业链整合,当然反对者也可以说AT&T学习的不是互联网模式,总之在进行垂直产业链整合是事实,目前与时代华纳的合并交易还在进行中。目前电信运营商的垂直整合主要是向上的整合居多。这种整合的结果,那就是电信运营商面向最终用户的收费模式将发生变化,由按带宽(流量)收费,改为按内容(应用服务)收费或像互联网那种羊毛出在狗身上让猪买单的收费模式。比如阿里声称IaaS未来是免费的。这些新收费模式,给华为这种底层设备供应商带来的一大转折就是,网络建设和供应由直接的价值创造中心变成了成本中心。从内容和应用收到的钱,被底层网络和设备所抵消。既然变成成本中心,那么降低网络建设成本的诉求就会变得越发强烈,这个压力势必传导到华为这样的管道供应商头上。

42  部分运营商选择与互联网公司合作,也会逼迫我们转型 运营商在与互联网厂商抗争失败后往往与转而选择与互联网厂商合作。这貌似与华为无关,但在笔者看来,这比电信运营商垂直整合对华为的威胁更大。因为运营商与互联网厂商的合作从早期的内容合作,一旦成功,势必走向深入,所谓的走向深入,无外乎从上向下走,自然就会触及到华为这些管道供应商在电信运营商的利益。前文所说的极简网络时代,可能因为电信运营商自身的技术能力,很难推进华为、思科、爱立信这种传统管道供应商做出快速改变(他们可能只是磨洋工,口头高声讲,实际能拖尽量拖)。但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厂商合作后,就会形势大变。互联网厂商可是拥有技术实力的,特别是软件能力,而且具备强大的向下垂直整合能力(这是本文忌讳使用OTT的原因,用OTT这个名词本身就是对互联网公司的蔑视)。IBM、Oracle、EMC这些公司几十年积累的技术门槛,被互联网公司不到5年就彻底突破和颠覆了,难道咱们电信行业的技术门槛比IOE这三巨头还高么?通过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有了电信运营商的牌照、网络运营和市场的巨大利益诱惑,以互联网厂商的实力突破电信技术门槛(甚至直接收购电信设备供应商)应该是难度不大的。有目共睹,现在爱立信、诺基亚等电信设备供应商的股价一路下跌,越来越便宜了。BAT与联通战略合作后,还没注入技术,只是玩玩互联网思维,玩玩大小王卡,用就让联通4G用户在半年时间激增了2000多万户,估计再这么下去中移动都快哭了,华为估计也不会因此太高兴。阿里及互联网公司与中国联通在新业务领域几乎在开展全栈合作。联通也似乎完全放弃了央企那种高高在上的架子,全线拥抱互联网,互联网兄弟说怎么玩,他就怎么玩。

43  华为如果至今还回避互联网转型,那么在电信运营商转型中的新业务合作中的定位和角色就非常尴尬了。 在与运营商在新业务领域的合作中,华为似乎有三种角色可以选择:选择一、视而不见;选择二、做新业务的软硬件提供商;选择三、与电信运营商做新业务的联合运营。 “视而不见”肯定不是华为的风格。 华为首选选择了第二个,做新业务的软硬件提供商,这一定位本身就是把自己直接被定位成了成本中心,然后其劣势凸显。互联网类的新业务的本质是运营,而且向用户提供接近免费的服务,所有软件和底层设备都要为免费服务,竭尽所能压低成本,但还要保持高效的运营。无论华为产品与人力的成本,还是敏捷度跟提供互联网业务的友商比起来估计都不敢恭维,最直接的表现似乎就是业软产品线的一败涂地。 第三个选择,即华为与运营商联合运营,类似CLOUD BU在公有云领域与运营商的联合运营,与互联网厂商直接竞争,那就是要把自己打造成互联网公司,这基本上无需分析了。只是说,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云计算只是其众多新业务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大量其他的互联网业务需要拓展,华为还在犹豫不决。

44  关于我们看好的大视频业务 笔者的观点是,无论未来视频有多大,电信运营商都需要从视频内容入手进行运营。视频业务目前是半传统与半互联网化的。半传统的意思是,在有线网络视频方面,电信运营商首先抢夺的传统广电运营商的饭碗(欺负不了互联网,那就先欺负传统行业的小弟),获得新增长。在移动视频部分则是主要与互联网公司展开争夺或合作。与互联网公司在视频领域的争斗用带宽流量做补贴,自然有其优势,但和前文分析的一样,这让带宽流量成为成本中心(这跟电信运营商补贴卖手机似乎有点异曲同工之处)。当前,互联网厂商在积极的介入视频内容的制作,视频终端(含VR/AR)的普及。互联网厂商的介入让视频内容产业互联网化会不断加速,电信运营商在视频内容争夺上与互联网公司激烈竞争或深度合作是已经发生并不断深化的。华为目前积极布局的是视频底层相关处理技术,对视频内容制作和互联网化的运营,是不是还是主要体现在给客户讲的主打胶片里?在电信运营商大视频内容业务运营与发展上,华为是不是还是想一直站在幕后,默默的看着电信运营商暴露在互联网厂商的炮火里或者被窝里? 

45  我们再看一下物联网。这个让电信运营商每次一提,眼睛就放光的未来业务,而且所能看到运营商相关的文章,每每写到物联网,就像整个物联网产业链早已被电信运营商收在囊中的感觉。但至今电信运营商只是物联网产业链中负责网络联通的一个小环节(5-15%的价值空间),也似乎是不争的事实。肉没有吃到嘴里的时候,永远不要相信那肉是属于你的。几乎所有互联网公司以及传统企业都在布局物联网业务。互联网公司应该心知肚明,要想控制物联网的产业链,就要摆脱电信运营商的掣肘。在物联网领域,互联网公司和电信运营商的激烈竞合(不仅仅是竞争还有合作)在所难免。华为又希望把电信运营商推到前台当炮灰么?因为自己不是互联网公司? 

46 笔者观点:实际上在大视频和物联网这两大电信运营商未来的黄金板块上,华为的角色选择并不多,要么作为成本中心的技术和产品供应商,被逐步排挤出局,或挤压成富士康;要么转型为互联网企业跟电信运营,在IPD变革的时候,我们提出了削足适履,向当时会跳舞的大象学习,穿美国鞋走中国路,如今我们再一次削足适履,向代表先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联网公司学习,又何尝不可呢?
46  笔者观点,实际上在大视频和物联网这两大电信运营商未来的黄金板块上,华为的角色选择并不多,要么作为成本中心的技术和产品供应商,被逐步排挤出局,或挤压成富士康;要么转型为互联网企业跟电信运营商联合运营,抢得这两大板块更大的蛋糕。当然,也可以选择自己直接成为视频和物联网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相抗衡。    5、 从互联网公司的维度看与华为的竞争。 51 互联网公司一直在试图进入通信领域应该是个不争的事实。 从facebook和谷歌建设各种稀奇古怪的通信网,到亚马逊直接铺设通信光缆,自研芯片。微软的SKYPE和微信蚕食的则是语音、短信以及视频通信的业务。阿里实际上也很激进,我看MI的调研数据,2014年就成立阿里通信,之后与亚信战略合作,收购中兴软创,入股中国联通,布局物联网软硬件和生态平台等等。在整合完运营商之后,以阿里等互联网公司的资金实力,入股或控股中兴乃至收购之,都不是没有可能。 互联网公司为何非要进入通信领域?因为电信运营商的宽带接入包括对互联网公司的收费,以及对个人用户的收费,以及未来对物联网终端的收费,都是互联网公司业务增长的拦路虎,恨不得早点除之而后快(把成本压到最低,最好免费)。面向5G超宽带时代,互联网公司在通信领域的投入只会不断增强,不会减弱。我们天天喊大视频和物联网,难道互联网公司不是天天盯着这两块蛋糕么,难道他们不知道在大视频和物联网时代,网络成本将成为其互联网运营的最大成本么。

52 华为看不上互联网公司与自己能够形成威胁的地方也正是因为看到互联网公司进军通信业务所遭遇的挫折,比如谷歌光纤业务的终止。至今也没看到互联网公司染指5G的标准和专利。但这不等于互联网厂商放弃了通信市场,放弃了与华为以及电信运营商这些电信企业的竞争。

53实际上互联网公司才不会傻到现在就跟华为这样的通信设备供应商硬碰硬了(只有我们自己总觉得,只要人家没跟我们硬碰硬,那就不叫竞争关系),真到硬碰硬的时候,那肯定是人家以绝对优势兵力碾压我司的时候。

54互联网公司的一般做法有两种,一种是蚕食策略,一种是绕道策略。 所谓的蚕食策略是建立在内部自产自消基础上,这和华为当初的自研服务器发展策略类似。互联网公司对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几乎都是免费的,他们必须想方设法压低服务的成本,当有了互联网厂商自身的规模优势,他们对互联网服务下层的任何产品的自研,都会大幅削减运营成本。这也是他们自研的内在动力,首先自研的就是软件,之后是所有数据中心硬件和终端。在网络设备方面,互联网公司首先关注的自身数据中心内网络设备的自研,在2014年前后,百度就研发成功了数据中心交换机,使其数据中心网络成本下降了80%。如今互联网公司的数据中心内部自研化改造基本完成,开始随着全球业务的扩张,开始改造其自己数据中心之间的互联网络,为此他们跨过运营商自己铺设光纤网络甚至海底光缆(Amazon)。全球跨数据中心网络铺设完成后,互联网公司下一步要做的,自然就是消除数据中心到终端之间的网络成本了。实际谷歌的光纤(+Wifi)计划就是为这条路走的。只是最终遇到了障碍,我没有看到终止的原因,但可以想象在西方国家土地私有化,铺设光纤是很困难的。在中国只要有牌照反而很容易,国内的互联网厂商BAT现在都不需要自己铺设光纤了,因为已经入股联通,他们所需做的,就是大幅降低联通的运营成本,来降低他们给联通的转移支付成本,电信运营商基础网络的最后一公里基本上就可以打通了。至于发展用户,那正是互联网厂商的拿手好戏,然后用用户数量增长反哺联通。 在海外,facebook甚至不惜代价要发射通信卫星,美其名曰社会责任,让边远地区人口接入互联网,笔者不懂技术,在笔者看来这实际应该是探索新型无线网络覆盖技术,这实际上是互联网厂商的第二个策略,绕道策略,一旦成功,则可以在全球规模覆盖。除了facebook这种可能绕道策略,互联网公司的在其他绕道方式的创新能力和失败容错能力是绝对不能低估的。而华为往往认为,互联网公司某次尝试失败就会彻底失败了,按我司习惯思维,失败后,项目负责人连同那个业务部门就都被干掉了。实际上我们要看到互联网公司要进入通信领域的决心。只要他们认准这个方向,一个项目的失败又算什么呢,他们还会继续想其他办法。笔者在这里开个脑洞,举个例子(实际不一定如此)。比如,我们在5G时代,传统电信设备供应商所设计的无线网络应该是(骨干网+5G网络基站)的星状结构覆盖模式。而互联网厂商很可能会利用物联网终端高密布局的特点,利用类似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安全性思想,利用P2P的模式,由智能移动终端和物联网终端直接通过无线或有线相互联接起来,构成一个去中心无状态全网状网络,而且此网络通过类区块链技术保障通信安全。这种布局在人口高密的城市最容易被实施,从而把运营商从城市宽带业务里挤出去,把需要昂贵部署成本的边远地区的网络覆盖留给电信运营商建设和运营(或直接通过卫星来覆盖边远地区)。这个P2P网络哪怕只是互联网公司用于对超宽带时代网络接入的补充,都够电信运营商受的。我司如果有此类的想法,估计首选要做的是赶紧进行专利布局然后束之高阁了(因为不会通过设备销售给自己带来销售收入)。实际此类网络的价值关键是在网络所承载互联网或物联网业务的运营环节,通过运营实现收入,以及软硬件系统的设计完善与不断优化,光技术布局形成不了啥太大的壁垒和价值。 还有个大家已知的绕道方式。当互联网公司无法解决针对当前芯片厂商(如Intel)和网络通信厂商的短期技术垄断时,互联网公司还在积极准备下个更远布局的绕道措施,我们能看到的就是投资布局量子计算和量子通信技术,这个在我司看来(赚钱)还遥不可及的技术。互联网公司并不缺融资渠道,而且其融资主要依靠的就是愿景融资,一个公司的市值往往反应的是投资者对该公司的远期愿景的投票,所以对这种愿景性投资,并没有太大的资金困难。所以从这个角度看,阿里、谷歌等厂商投资量子计算,量子通信,就不是个市场宣传的嘘头了,而是通过更远的一跳来解决现在无法实现的产业链整合问题。反正失败了也不会损失他们自己个人的钱。

  6、 与互联网公司正面竞争对华为的价值和风险

61 价值部分:通过积极参与产业链价值再分配,给自己争取更大的一块蛋糕,更多的是未来自己的长期生存;通过垂直的产业链整合(或反整合),获取相对稳定、长期的收入来源,通过向互联网公司学习,进行内部优化,让组织继续保持活力,让公司持续保持竞争力;

62 风险部分:商业模式复杂化,让经营风险更加不可测;与互联网公司竞争之路并不平坦,互联网公司对高风险的追利特性及与风险资本的结合,会让华为暴露在更多风险与不确定之中。需要华为配合与互联网的竞争模式,在局部乃至全部进行一场类似当初IPD变革一样进行大的内部组织、流程、企业文化、业务领域乃至分配制度等变革。既然是变革,变革自然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垂直的产业链整合,势必引起反垄断机构的关注,也会涉及一些灰色地带,垂直的产业链整合,让华为与客户(运营商及企业客户)、消费者、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更加的复杂和微妙,关系处理难度增加。

  7、 结语:总之,不管我们自己是否愿意,互联网公司与华为公司的全面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已经在进行当中,这是由不得我们的。我们积极的去应对这个竞争,总比我们被动的响应效果会更好

现在正是公司的业务的稳健期和上升期,是转型的好机会。如果在业务收入下滑的时候进行转型,那阻力会更大,顾忌会更多。 ·        在IPD变革的时候,我们提出了削足适履,向当时会跳舞的大象学习,穿美国鞋走中国路,如今我们再一次削足适履,向代表先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互联网公司学习,又何尝不可呢?

我们看到的好消息是CLOUD BU和消费者BG的部分业务与组织已经在向互联网经营模式转型,这说明公司至少在变革转型方面是开放的。不知道最需要向互联网转型的软件产品线为啥不转向为互联网运营商或与电信运营商联合运营。虽然这种产品线\BU级的转型跟笔者期望的集团转型相差甚远。但至少是个开始吧,希望CLOUD BU和消费者BG的互联网业务部门能早日成功,以便于在全集团复制和推广

”云数贸”的互联网、物联网都是非法的,国家不会承认,请警惕!

"云数贸"是国内一种规模较大的传销模式 ,于2013年9月,公安部公布的10个典型传销案例,其中就有"云数贸"。 通常以非法入股 融资,发展下线,危害广大民众。

”云数贸”通常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不同数额的费用,成为个人认证商户、企业认证商户和联盟认证商户,然后根据参加者发展下线情况支付返利和奖金。自2013年8月以来,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湖北、湖南等仅30个省、市、区地公安机关先后破获"云数贸联盟网"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十人,涉案金额16亿元。此案,亦被公安部列为2013年十个传销典型案例之一。

所谓传销,就是直接或者间接以"拉人头"的方式,按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给予报酬。加入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而发展他的人获取的"报酬"来自新入会员交纳的入会费。由于传销本质上是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和聚集,并不创造社会价值,参与者发展人数越多,得到回报越大,如果参与者不能介绍其他人入会,那么将只是付出没有回报。

随着传销组织被不断曝光,传销也变换了很多时髦的说法,比如网络直销、人力资源运作等。有的传销组织甚至冠以相应"国家政策"、发展"民族企业"和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原始股"等名头,极力让自己看起来"高大上""合法化",一些分辨力不强的群众往往容易上当受骗。因此,我们要弄清传销的本质,才能做到无论传销组织演变成什么方式,都能识别出传销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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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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