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傲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是2014-05-21在重庆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彭水县龙溪镇漆树村4组。
萧傲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00243304965741C,企业法人王家庆,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萧傲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批发,电子办公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针纺织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日用百货批发,日用品零售,家用电器批发,互联网信息服务,物联网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企业管理,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在重庆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70229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61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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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二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始建于1954年,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第三条办学条件:学校拥有图书资源总量19835万册以及支撑学校教学科研的各种数字资源;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9亿元;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第四条办学地址:
(一)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邮政编码:400067。
(二)南山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邮政编码:400065。
(三)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二章招生计划、专业
第五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在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六条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3950名。学校将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总计划1%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七条我校现有12个专业按五个专业类实施招生,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类分流方案进行分流。专业类及所包含专业名称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类(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时尚传播)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翻译、商务英语)
(三)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四)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五)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第八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一)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新帕尔兹分校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国内学费标准23000元/年。
(二)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西班牙埃斯特雷马杜拉大学合作举办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国内学费标准28000元/年。
(三)学校经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立项、重庆市教委批准,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合作举办商务经济学、经济与金融、旅游管理类中英高水平应用型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学校另收取培训费10000元/年,考生自愿选择报考。
第九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黔江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忠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面向黔江区、开州区、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就业的,还纳入教育部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
第三章报考条件
第十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商务经济学(中英高水平项目)、经济与金融(中英高水平项目)、旅游管理类(中英高水平项目)等专业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课程为西班牙语,其余专业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一条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商务经济学(中英高水平项目)、经济与金融(中英高水平项目)、旅游管理类(中英高水平项目)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二条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的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一)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进校后,如果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考取教师资格证,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从就业需求出发,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和生活自理困难的考生请谨慎选择报考师范类、旅游管理类、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类(中英高水平项目)等专业。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各专业录取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一)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二)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实施“顺序志愿”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实施“平行志愿”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普通类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二)对投档成绩、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使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比较。
(三)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该省市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专业:
(一)专业、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成绩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三)实施“平行志愿”的,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实行“顺序志愿”的:
1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
2戏剧教育专业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奖、贷、助学金
第十七条奖贷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
(二)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大学生卓越成长奖励资助计划等奖励资助政策,金额为20000元/人。
(三)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学校还设有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其中,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分流前执行5625元/年的学费标准;分流后,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4625元/年,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625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第十九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前往合作学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按合作学校标准执行,不再缴纳国内费用。未出国学习学生的收费则按国内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冒名顶替入学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及学分要求,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z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达到合作学校授位要求的,还可以获得合作学校授予的本科学士学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监督和投诉电话:023-61638718(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023-61638299、61638062。
学校网址: >
楼主你好,我现是吉大大一新生,因14年刚刚报考,所以对相关政策有一些了解。
楼主的问题说实话我没太看明白,楼主想要问的是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吗?如果是的话,请楼主先查询一下自己所在的地区,是否为认定的贫困地区。名单在下方附件中。
另现将专项计划的官方通知链接复制在下方。
吉林大学的15年招生计划还没出,你也别着急,高考完及时登录吉大官网,查询相关信息即可。只要好好复习,认真备考,总会有满意데结果的。^ ^
预祝金榜题名,我在吉大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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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贫困地区名单:
2008年中国国/家级贫/困县名单
河北 39
阳原县、崇礼县、赤城县、尚义县、万全县、怀安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蔚县、涞源县、阜平县、顺平县、南皮县、盐山县、东光县、海兴县、孟村县、献县、大名县、丰宁县、广平县、广宗县、巨鹿县、宽城县、临城县、灵寿县、隆化县、滦平县、平泉县、平山县、青龙县、涉县、围场县、魏县、武强县、武邑县、赞皇县、唐县、(涿鹿县赵家蓬区)
山西35
临 县、石楼县、方山县、中阳县、兴县、岚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吉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阳高县、左权县、和顺县、武乡县、壶关县、平顺县、平陆县、娄烦县、右玉县、神池县、宁武县、五台县、河曲县、静乐县、偏关县、五寨县、保德县、繁峙县、代县、岢岚县
内蒙/古31
托克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固阳县、达茂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库伦旗、奈曼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太仆寺旗、多伦县、化德县、商都县、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
吉林8
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靖宇县、汪清县、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
黑龙江14
绥滨县、甘南县、同江市、桦南县、延寿县、林甸县、饶河县、泰来县、杜蒙县、汤原县、抚远县、兰西县、桦川县、拜泉县
安徽19
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利辛县、霍邱县、寿县、霍山县、舒城县、裕安区、金寨县、岳西县、太湖县、宿松县、枞阳县、潜山县、长丰县、无为县、石台县、泾县
江西21
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寻乌县、会昌县、安远县、上犹县、赣县、井冈山市、永新县、遂川县、吉安县、万安县、上饶县、横峰县、波阳县、余干县、广昌县、乐安县、修水县、莲花县
河南31
嵩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栾川县、新县、固始县、商城县、淮滨县、光山县、虞城县、睢县、宁陵县、民权县、新蔡县、确山县、平舆县、上蔡县、淅川县、桐柏县、南召县、社旗县、台前县、范县、沈丘县、淮阳县、鲁山县、封丘县、兰考县、滑县、卢氏县
湖北25
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咸丰县、鹤峰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县、房县、丹江口市、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蕲春县、长阳县、秭归县、孝昌县、大悟县、阳新县、神农架林区
湖南20
古丈县、泸溪县、保靖县、永顺县、凤凰县、花垣县、龙山县、桑植县、平江县、新化县、安化县、新田县、隆回县、沅陵县、桂东县、通道县、城步县、邵阳县、江华县、汝城县
广西28
环江县、罗城县、南丹县、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县、都安县、大化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县、西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天等县、龙州县、三江县、融水县、金秀县、忻城县、龙胜县
海南 5
保亭县、琼中县、五指山市、陵水县、白沙县
重庆 14
城口县、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万州区、秀山县、黔江县、酉阳县、彭水县、石柱县、武隆县、丰都县
四川36
古蔺县、叙永县、苍溪县、朝天区、旺苍县、马边县、仪陇县、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屏山县、广安区、宣汉县、万源市、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壤塘县、黑水县、小金县、石渠县、理塘县、新龙县、色达县、雅江县、昭觉县、布拖县、美姑县、金阳县、雷波县、普格县、喜德县、盐源县、木里县、越西县、甘洛县
贵州 50
雷山县、望谟县、纳雍县、晴隆县、沿河县、三都县、水城县、册亨县、赫章县、松桃县、从江县、黄平县、平塘县、大方县、剑河县、紫云县、榕江县、织金县、思南县、长顺县、罗甸县、威宁县、石阡县、印江县、贞丰县、黎平县、普安县、道真县、麻江县、丹寨县、关岭县、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兴仁县、岑巩县、锦屏县、务川县、正安县、习水县、六枝特区、普定县、三穗县、荔波县、天柱县、镇宁县、盘县、施秉县、独山县、安龙县
云南73
宁蒗县、永胜县、泸水县、兰坪县、贡山县、福贡县、广南县、马关县、砚山县、丘北县、文山县、富宁县、西畴县、麻栗坡县、梁河县、维西县、中甸县、德钦县、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永仁县、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姚安县、昭阳区、武定县、富源县、会泽县、威信县、绥江县、盐津县、彝良县、大关县、鲁甸县、巧家县、永善县、镇雄县、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绿春县、红河县、元阳县、屏边县、金平县、泸西县、永德县、凤庆县、沧源县、镇康县、云县、临沧县、双江县、墨江县、澜沧县、镇沅县、孟连县、景东县、江城县、普洱县、西盟县、弥渡县、洱源县、南涧县、永平县、巍山县、漾濞县、鹤庆县、剑川县、云龙县、勐腊县
陕西 50
延长县、延川县、子长县、安塞县、吴旗县、宜川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定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洋县、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汉滨区、汉阴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印台区、耀县、宜君县、合阳县、蒲城县、白水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麟游县、太白县、陇县
甘肃 43
武都县、宕昌县、礼县、西和县、文县、康县、两当县、临潭县、舟曲县、卓尼县、夏河县、合作市、临夏县、和政县、积石山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县、永靖县、张家川县、武山县、清水县、甘谷县、秦安县、北道区、庄浪县、静宁县、华池县、环县、合水县、宁县、镇原县、定西县、通渭县、临洮县、陇西县、渭源县、漳县、岷县、榆中县、会宁县、天祝县、古浪县
青海15
大通县、湟中县、平安县、乐都县、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尖扎县、泽库县、达日县、甘德县、玉树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
宁夏8
西吉县、海原县、固原县、隆德县、泾原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
新疆27
墨玉县、塔什库尔干县、皮山县、于田县、英吉沙县、洛浦县、疏附县、策勒县、和田县、阿克陶县、叶城县、柯坪县、伽师县、阿合奇县、岳普湖县、莎车县、民丰县、疏勒县、乌恰县、托里县、尼勒克县、乌什县、阿图什市、巴里坤县、察布查尔县、青河县、吉木乃县
附件二:
指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各大学以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设立名额专项招收来自贫困地区的考生的招生计划。
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具体查看连接:>
附件三:吉林大学官网及2014年招生计划
>
吉林大学2014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0发布时间:2014-05-22 14:18: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吉林大学(国标代码10183)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 *** 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吉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
第六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全面组织和实施吉林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吉林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录取期间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专业介绍
第八条 学校概况和各专业介绍见《吉林大学2014年报考指南》及《吉林大学2014年招生专业介绍》,详情请查询吉林大学招生网站,网站地址为:>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年度招生总规模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的专业设置和办学条件,制定《吉林大学2014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生源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分省计划编制情况,在分专业计划基础上制定《吉林大学2014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在报考前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专业学习对考生的相关要求,依照国家法规和我校录取原则,制定下列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最大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在平行志愿省区)或120%以内(在非平行志愿省区),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级差。按照第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确定专业。
4.优先级别。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6.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理科试验班(数学)(数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物理学)(数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化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唐敖庆理科试验班(计算机)(数学、外语成绩在120分以上)均只招文化课总分高于重点线110分及以上的考生。
7.退档。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8.在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照顾分条件的考生 。
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二、特殊类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职(专科)的美术类专业,按投档后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特殊类考生录取
1.对有志愿的国防生,学校按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审、面试和军校体检合格(指挥类专业要求指挥类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相关原则录取。
2.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或实施方案录取保送生、自主选拔考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
3.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要求
一、吉林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国防生招生体检标准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一、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商务英语(高职)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
二、根据学校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要求,本科的匡亚明人文试验班(文学与史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理科试验班(计算机)、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李四光理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医学试验班(临床医学,七年)、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基地班)、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五年)、临床医学(七年)、口腔医学(七年)、口腔医学(五年)、护理学(五年)、药学、临床药学(五年)、信用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国防生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五条 考生条件要求
一、物理学类(中俄联合培养)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及国防生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医学试验班(临床医学,七年)、临床医学(七年)专业、口腔医学(七年)专业及国防生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护理学专业宜女生就读。
四、高职(专科)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钻探技术专业、岩土工程技术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宜男生就读。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吉林大学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吉林大学毕业z书。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须接到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审批名单后,方能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吉林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吉林大学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学校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学校统一安排)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600元—12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一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的有关规定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按教育部及我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考生的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查询途径和吉林大学的招生网站及咨询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431-85166420。
第二十四条 吉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31-85167449。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内容若含有与国家政策法规相悖之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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