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公司加班是没加班费的,在国企加班也没有吗?

在普通公司加班是没加班费的,在国企加班也没有吗?,第1张

加班费,这个东西,有多少人见过呢?我觉得90%的人都没见过加班费吧,包括我,我有时候周六日连续两天都加班了,也没见过加班费。

其实加班费就和八小时工作制一样,国家都有规定,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但是有多少企业真能做到呢?在互联网公司里面,“996”才是主流。

当然,我并不是为了没有加班费而叫好,而是因为这就是现状,你和我都改变不了什么,只能接受现实。

1没有加班费,是现在的常态

不管是央企还是国企,我们先来看一下现在的情况是什么,绝大多数公司都是没有任何加班费的,这就是现状。加班费,这个费用,只存在于少部分公司里。绝大多数企业是不愿意多支付费用的,因为他们得考虑公司的成本。

在国企里面,有时候还能有轮休,还算是不错了,在私企里,连轮休都不会有的。

此外,制度执行并不到位,尽管有规定,但是你见过哪些企业,不执行这些规定,而受到处罚呢。

除非你在国外。在此之前,我看过这样的一则新闻,西班牙一名男子,因为太爱工作,每天都会提前两小时上班。因为他违反了一项禁止无偿加班的规定,规定要求“每分钟工作都是有偿的,只要员工在工作,公司就必须打卡付薪”。而这名员工却在公司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加班,没有收加班费,所以他被老板开除了。

看到这样的新闻,是不是很羡慕呢?

2抱怨没有用

没有加班费,抱怨是没什么用的,因为抱怨根本改变不了现实。

当然,有抱怨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在国企和央企,工资并不高,作为普通员工,工资基数本来就低,但是员工的工作量确是在不断的增长,也就是高投入,低回报。

想要改变这种现状,你只有两个选择。

一个选择是晋升,一旦成为国企的领导层,薪资会有大幅的增长,一般是普通员工的四倍以上,此外,工作量还会减少,毕竟基础工作不用自己干了,也就是典型的钱多事少。

另外一个选择就是跳槽,跳出去,尽管其他企业没有加班费,但是他们给的基本工作多也行。

在你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不管怎么看都没有用,就算你有怨言,别人也不会听。所以,与其抱怨,不如安心提升自己,让自己早日有资本去拿更多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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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为标准,一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原劳动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核算。

一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计算的方法

根据劳社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一款、第二款: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也会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

从最新的司法解释来看,最高法为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引导劳动者正确行使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该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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