悯农的作者是谁

悯农的作者是谁,第1张

是唐代诗人李绅的作品。

扩展资料:

《悯农二首》李绅

其一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其二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给你一千万你吃屎,你愿意吗?这是上饶万力时代广场大屏幕上面播放低俗的视频广告,这个广告毫无疑问是低俗的广告,而且这样出现在公众面前,确实给人一种反胃的感觉,如此的低俗广告泛滥街头,这里面的问题是复杂的社会原因。

我们知道现代社会有一种所谓,那就是一个商品要想赚钱就必须吸引大家的眼球,商品的质量怎么样是在其次,广告宣传确实必须抓住的。因此现在很多广告公司想尽一切办法,就是要引起大家对商品的注意,因为广告开始流于低俗之列。

中央电视台的广告里面有很多低俗的广告,其中大家最熟悉的就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就收脑XX,这个广告可以说亿万中国人民都知道,就算是现在很多的小品和相声依旧会使用这个词语做包袱,由此可见中央电视台都是如此,其他媒体自然肆无忌d。

我们国家的广告目前思想首先是错误的,现在大部分企业和广告公司都有一种潜思维,那就是广告的内容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样可以让观众印象深刻,在这样的思维之中,广告的内容自然是五花八门,但是质量确实是越来越低。

中国的广告如此低俗和我们的监管部门的放任自流有很大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说的这个广告,如果不是媒体披露,相关部门根本不会进行管理,更不会干涉此类广告,而是采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态度,这样的态度造成的是低俗广告更加无法无天。

现在的低俗广告泛滥,跟没有具体的法律限制,也有很大的关系,正因为没有有效的监督,所以现在的广告泛滥成灾。这是一个社会对低俗广告的放任,引起的一恶果。如果我们继续不管理低俗广告的话,那么未来这类现象还会越来越多。

首先骗子贴出求子的告示或者帖子来寻找猎物,等有猎物上钩联系骗子时,骗子就会自己假装成当事人或者找同伙假扮当事人和猎物见面商量具体的程序,当然合同什么的骗子肯定会准备好的,有的还装样子说请了律师来做中间人,合同具有法律效益,还要猎物去医院检查身体,把报告单什么的都准备好;之后就是开条件了,骗子会说一旦确认当事人怀孕就会付给猎物多少多少钱,但是为了防止猎物不是为了美色而来以及保证当事人的权益,要求猎物先交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之后等交易完全成功后就会把保证金和酬劳全部一起给猎物~整个过程大概就是这样

余某说:“我不认为我出轨,血缘关系那么重要吗?别人没有能力生的不是照样抱吗?”

血缘关系很重要!为什么呢?

第一,自己的孩子自己才会重视!

还是余某自己说的:

你想小孩叫他爸爸叫了十几年,他都能做出这种事情来,你说他跟畜生有什么关系(区别)!”

如果这三个女儿跟余某没有血缘关系的话,她何必如此指责陈某?

难道就是为了证明陈某是畜生?

好吧,假如啊,咱们说假如陈某真的是余某说的畜生一般,这么多年余某让自己的女儿认这样的人做爸爸,现在撕破脸了还要继续让孩子认这样的爸爸,我猜不透这位妈妈是什么心理?

所以我大胆猜测余某这么说并不是为了证明陈某是畜生,而是道德绑架陈某,让陈某继续和“女儿”保持以前的“父女”关系。

余某或是在为三个女儿争取某些利益,或是为自己开脱某些不想承担的义务,因为她知道: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女儿自己有义务要抚养!

所以血缘关系很重要!

第二,既然血缘关系不重要,余某为什么要瞒着陈某呢?

余某就是自己觉得血缘关系很重要,所以这样的心理投射到他人身上,觉得陈某也会觉得血缘关系很重要,所以不敢说,只能瞒着。

第三,血缘关系重不重要当事人说了算,你觉得不重要你上呀!

说血缘关系不重要的朋友们,你们可能会给我列举很多有大爱的人做例子……

人间有大爱,处处有真情……

我同意!但是!!这些有大爱的人都是从一开始就知道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是没有被欺骗的呀!

如果还是有朋友坚持血缘不重要的话,我只能说:“你又不是当事人,等你是这种情境下的当事人的时候再说吧!”

自己代入一下,要是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大伙儿可能秒变三连斗士:

另外,可能有的朋友会说“孩子是无辜的呀,你知道她们受到了多大的心理伤害吗?”

对此,我也知道孩子是无辜的,孩子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心理伤害。

可是!!这一切是孩子的妈妈造成的,这位妈妈才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孩子们应该找妈妈解决问题才对!

上饶市疫情防控最新隔离核酸政策(持续更新):

一、离开上饶政策:

谨慎选择出行。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尽量减少跨省市出行,无特殊情况不前往境外、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

(最多18字)

二、进入上饶政策:

1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

2次密接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饶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饶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5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饶人员,实施“三天两检”,做好健康监测。

6省外来(返)饶人员在抵饶前通过“外来人员报备微信小程序”登记、主动电联、亲友代办等形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如实进行报备,落地后24小时内自行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7密切关注国内疫情进展情况,配合属地指挥部落实相应防控策略的调整。

文件号不对 是饶财行〔2014〕23号

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饶财行〔2014〕23号

市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上饶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饶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上饶市财政局

2014年9月26日

上饶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江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市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市级各人民团体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驻上饶市以外的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机关”)。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市直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市财政局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住宿费限额标准按出差目的地不同分省内、省外制订。

省内限额标准。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省外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公布的标准,具体按出差人员级别及出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对应(详见附表)。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可住普通套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党政机关出差推荐饭店或其他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补助标准分省内、省外制订。

省内伙食补助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其中: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

省外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财政部公布的标准,具体按出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对应(详见附表)。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按照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补助标准按省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4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由所在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市内交通费减半发放。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省外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三条 乘坐火车(包括动车、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5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7小时的,可购买和报销同席卧铺票;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可购买和报销软卧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少乘飞机,节约开支,对到省外出差的人员,乘火车且乘车时间达到5小时(含5小时)的,可凭车票加发60元伙食补助费。在此基础上,乘车时间每超过1小时,再加发10元伙食补助。

为鼓励出差人员省外出差选择安全、廉价的经济型宾馆住宿,实际发生住宿费开支低于规定限额标准的,按差额的50%予以补助。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保险票据、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及乘机保险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出差人员,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报销。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市直机关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市财政局报告。

各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虚开住宿费发票,领取补差奖励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出差人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县(市、区)制定的本级差旅费管理办法应报市财政局备案。市直机关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 *** 作规定。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饶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饶财行〔2010〕12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表:财政部发布的各地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费补助标准

附 表

财政部发布的各地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费补助标准

单位:元

整个明代坐镇云南200多年的“沐王府”是个什么来头?

”沐王府”(黔国公府)是个神奇的存在,坐镇云南,威慑南亚200余年,与明王朝同寿,沐姓从首任黔国公沐晟到末代黔国公沐天波,共传承18位。

但是打下这片基业的并不是这18个黔国公,而是被追封为“黔宁王”的沐晟的父亲沐英。沐英原本是个孤儿,8岁时父母双亡,流落街头当小乞丐,当沐英流落到濠州时,遇到了一生的贵人朱重八。

或许是因为相同的身世,或许因为朱重八当时没儿子。朱重八收留了沐英,并认为养子,改名叫朱文英。当然了,朱元璋的养子很多,比如朱文正、朱文忠(李文忠)、朱文辉(何文辉)、朱文刚等等。但是这些人都比朱文英大,而自从朱重八收了朱文英,开始顺风顺水,3年后收获长子朱标,朱元璋开始陆陆续续有自己的亲生儿子了。

朱重八把这些干儿子们集中在一起,读书、练武。打起仗来都带上阵历练,所谓打仗父子兵,朱元璋对自己的这几个养子,还都是比较信任的。

所以朱文英12岁就上阵打仗了,18岁被授为帐前都尉,守镇江;后提拔为指挥使,守江西广信(上饶)。朱元璋攻打福建的时候,朱文英破分水关,占崇安,镇守建宁,节制邵武、延平、汀州。

随着朱元璋就要定都南京,开创大明基业的时候,自己的亲生儿子也生了不少了(最后一共生了26个)。于是,他令自己的养子们,改回自己原来的姓。朱元璋处理得很好,每次都等养子立了功,就恩赏他恢复原姓。于是朱文英在镇守建宁的时候,就恢复为“沐英”。

洪武3年(1370年),年仅26岁的沐英就被授为镇国将军,在军事中枢大都督府中从助理干起,干了7年。洪武9年开始重新带兵,先后跟随名将邓愈、蓝玉、徐达、傅友德等从西打到北又打到南,最终其他人都让班师回朝了,把沐英留下镇守云南了。

其实从这一系列的培养过程当中,可以明确看出朱元璋的目的。朱元璋是把沐英培养成朱标的嫡系班底。

先放在大都督府培养,熟悉天下兵马,联系各路人脉;然后再由名将手把手巩固技术;再实地体验边陲战争。最终目的就是想将沐英像其他藩王一样,”守住塞疆,拱卫皇室”。而沐英本人的确给力,满足了朱元璋一切的想象。而无论是蓝玉还是傅友德,最终,因为朱标的,被朱元璋亲手屠戮了,其实不出意外,这里面本来也应该有沐英。

沐英勤于思考,潜心研习,很快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军事人才。五年后,二十三岁的沐英跟随朱元璋的大军平定福建,表现优秀,他“破分水关,略崇安,别破闵溪十八寨,缚冯谷保。”朱元璋笑容满面。此后,他调任沐英到建宁,负责管理邵武、延平、汀州等三处军事要地。

沐英完全可以单飞了,朱元璋让他改回本姓,延续自家香火。

大明政权建立后,沐英升任镇国将军、大都督府佥事,又迁大都督府同知,同知是知府的副官。而大都督府作为明朝军事中枢机构,在新政权初创之后,军务政务乱如桑麻,沐英思路清晰,聪明利索,高效神速,把各项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

沐英终于可以独当一面,马皇后啧啧称赞,朱元璋更是心生喜欢。

1376年(洪武九年),沐英便受命多次前往平定吐蕃、青藏、西番、北元等地,立下了赫赫战功。1381年(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封沐英为副将军,跟随征南将军傅友德征讨残留在云南的元朝势力。两年后,云南初定,朱元璋召回傅友德和蓝玉等人,而把沐英留在了云南。

沐英常驻云南,平定地方动乱、安抚夷越百姓、发展教育和生产,社会风气持续向好。消息传到朝廷,太祖朱元璋大加赞赏。“使我高枕无南顾忧者,汝英也。” 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朱标去世,消息传到沐英耳朵里。听到小时候的好伙伴死了,沐英伤心至极,竟至于呕血生病,卧床不起,最后死亡。

一个爱百姓的人,百姓会加倍爱他。沐英去世后,当地士兵百姓万分悲伤。明太祖朱元璋将沐英的棺椁迎回应天府,追赠他为“黔宁王”。

沐英走后,长子沐春继承了他的位置。沐春病逝后,沐英的次子沐晟继位。1406年(永乐四年),沐晟征讨安南动乱,立下大功,明成祖朱棣封他为黔国公,他去世后又被追赠为“定远王”。

与去世后被追封的王爵不同,沐英、沐春时代的“西平侯”以及沐晟时代的“黔国公”都是世袭罔替。沐英家族的地位可见一斑。值得一提的是,从1386年(洪武十九年)起,沐英就在昆明修建了一座西平侯府。此后,又在翠湖西岸建起了一座“柳营”。

西平侯府在沐晟受封黔国公后改名为黔国公府。因为沐氏一门在云南微信很高,当地人又将黔国公府称之为沐王府。直到1660年(永历十四年),沐王府被清廷派出的吴三桂占领。但怎奈沐英会做人,死的特别是时候。马皇后死的时候,他吐血两升,落下病根;洪武25年(1392年)朱标病亡,沐英痛不欲生,随即也病死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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