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制几年?

中央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制几年?,第1张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Electrical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工程设计技能,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能从事电子信息系统和设备的研发、测试、维护、运营,尤其在电路与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等领域具有一技之长的技术人才。
就业及深造前景
本专业毕业生具有知识面宽、就业范围广、适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等优势,通过四年学习,能够担任嵌入式系统、物联网等典型电子信息系统的研发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亦可到大专院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学生在本专业继续深造的专业领域包括电子工程、通信工程和计算机等专业。本专业就业前景良好,是热门专业,就业率100%,预计未来几年内仍会保持良好的就业前景。
培养特色
本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掌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接受工程实践和动手能力的训练,能够适应电子信息技术企业对实践能力的要求。本专业尤其注重在嵌入式系统、物联网应用等方面培养学生的一技之长,毕业生能够迅速上手从事这些领域的研发、产品设计、测试、工艺等工作。主要课程有电路理论系列课程、计算机技术系列课程、信息理论与编码、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电磁场理论、自动控制原理、检测技术、嵌入式系统、无线传感器网络等,学生还必须参加电子工艺实习,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学校、北京市和国家设计的大学生项目,增加自身的能力。
教学科研力量
本专业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占88%,中青年教师占75%。我专业教师在电路技术、微电子和微机械、信号处理等专业前沿领域展开了广泛的科研工作,近五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863、国防基金等各类国家级和其它研究项目20余项,发表科学研究论文100余篇,其中SCI收录(含EI)80余篇。我们同时鼓励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到科研工作中来锻炼自己的能力,两年来承担国家和学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十几项。该专业除了建有电子技术系列基础实验室外,还建有单片机实验室、计算机接口实验室、数字信号处理实验室、现代数字系统设计实验室、信号与系统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同时建有无线传感器网络实验室,情感计算实验室,媒体计算实验室等科研实验室。
本专业招收理工科类考生,学制四年,毕业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理、工、文、管、法、艺等门类高层次人才的教学应用型大学,是培养民航飞行、空管、机务、机场运行等特有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才的民航高水平特色大学。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标代码:10624)。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培养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三段399号)。
以下专业大一阶段在德阳校区就读,大二转回校本部就读: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航天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气象学、大气科学、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第七条
联系电话:0838—5182078
第八条
邮政编码:618307
第九条
学院网址:>招生网址:>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及结果、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高考录取期间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十二条
招生处(招飞中心)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省级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录取名册。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院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类型考生的报名、录取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
1
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实行d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
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3
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应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0,矫正远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4
导航工程专业(导航应用与规划、空管保障设施):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5
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6
大气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7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8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9
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0
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直升机维修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1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2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14
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15
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16
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17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18
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19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20
安全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21
消防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22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3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5
物联网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6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27
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28
翻译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29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30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考生须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
31
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
32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
33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建议女生报考,无色盲色弱。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我院专业培养的实际特点,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见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计划编制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达的计划总数执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批次人数,积极支持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实施。保证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预科转入)、南疆单列计划的完成。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
第十八条
计划使用及调整: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及生源质量调控。针对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学院有权与各省级招生部门协商增减计划,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条
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同分排序细则: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招飞简章》,我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_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2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陕西省、重庆市、贵州省、河北省、吉林省和四川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四川省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普通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时,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1166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费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4440—4920元/年。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1200元/年。
第七章
奖贷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
第二十八条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类(民航工会奖学金、中国民航出版社奖学金、大飞机·启航奖学金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八章
报到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效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报到日期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所在街道、乡镇、当地民航招飞办(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适用)证明,向我院学生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入学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学籍。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停飞安置及转专业
第三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停飞,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转入相应地面专业学习。
第三十一条
除飞行技术专业外其它专业学生,学院根据社会用人需求的变化,组织转专业考试,符合专业条件且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学院相关规定转入其申报专业学习。
第十章
学生毕业
第三十二条
证书颁发:凡具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毕业z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十一章
招生监督
第三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切实维护学院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学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对我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838-5183165。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招飞中心)负责解释。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天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天津大学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学校代码:10056。

第四条   天津大学前身是北洋大学,创建于1895年,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1959年被列入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大学之一,是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五条   学校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以工科为主,理工结合,经济、管理、人文、法律、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事宜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天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030人。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因素,参照各省高考人数及其所占全国高考人数的比例,并结合历年生源情况及就业情况,制定分省市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原则上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处理完该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二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其他任意一门科目且等级在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考生进档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队,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排序,考分(含奖励分)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降分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要求:

1、法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文、理兼收,汉语言文学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他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均招收理工类考生。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3、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体貌端庄,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

4、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5、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与学位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英语、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分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生物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制药工程、工业设计、药学、工业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物流工程、金融学、教育学等专业学费5000元/年;环境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0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0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生物科学第一年学费5000元/年,第二年起学费按学分收费;其余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年。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z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天津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高职

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为350人,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语种为英语。高职学费为5500元/年,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

附   则

第十九条   天津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人民奖学金及各种专项奖学金130余种,每年约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学校网址:>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就业方向有: 通讯工程、智能控制设备、工业制造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考研方向有: 信号与信息处理、电磁场与微波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向。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生可从事嵌入式系统设计、物联网产品开发、数字电子系统设计、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运行和维护工作。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能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信息系统、广播电视系统的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四年参考总学分一般为140~180学分。

学生通过学习各门课程修满总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可获准毕业;毕业环节完成并经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工学、理学学士学位。

物联网工程学院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1个(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控制科学与工程(涵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轻工信息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分别为控制科学与工程(涵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涵盖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电气工程(涵盖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二级学科硕士点16个(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轻工信息技术与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印刷工程及媒体技术)以及工程硕士点5个(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电气工程、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和1个“农业信息化”农业推广硕士点,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学科被评为“十一五”江苏省重点学科。设有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微电子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工程、印刷工程8个本科专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专业入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入选江苏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拥有“轻工过程先进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在校本科生3000余名,研究生700余名;年招收全日制本科生800多名,研究生约260名。

大连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到七年;

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到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60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471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1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78450万元,图书59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考生;(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外语课程开设大学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3)信息工程(中外合作)专业是我院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只招英语考生;(4)其他专业外语课程开设大学英语或大学日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2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801

交通运输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802

交通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802T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6

信息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金融方向)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文理

工学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文理

工学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文理

工学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文理

管理学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文史

法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理

文学

050207

日语

四年

文理

文学

130310

动画

四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艺术文理

艺术学

080706H

信息工程(中外合作)

四年

理工

按中美双方高校学位管理相关规定

52030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三年

理工

590108

软件技术

三年

理工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理工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理工

590116

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三年

文理

660103

应用日语(IT方向)

三年

文理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文理

59010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三年

文理
四、毕业z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z书,达到大连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信息工程(中外合作)专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z书,达到大连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达到莱特州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按照莱特州立大学学位管理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中职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z书,并注明“中职升本”字样,达到大连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z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学院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公寓费及代收代支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公寓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依据《大连科技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施行,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依照国家政策指导学生申请国家及辽宁省奖、助学金,并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信息工程(中外合作)专业代码为080706H,学制四年,经教育部批准(教外办学函[2013]36号)大连科技学院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合作举办“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简称“4+0”项目)已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成立大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严格管理、规范 *** 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各项工作。

2调档比例:100%-120%。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5院校志愿及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

6信息工程(中外合作)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7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承认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的规定。

8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科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9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录取办法为: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办公部门:大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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