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安装技术标准及要求

消防栓安装技术标准及要求,第1张

室内消火栓的安装标准
1消防栓通常安装在消防箱内,有时安装在消防箱外。消火栓的安装高度为龙头中心至地面12m,允许偏差为20mm;插销出口朝外,与设置火箱的墙面垂直或成45°角。
2在一般建筑中,消防栓和消防给水管道应外露。室内消防给水立管从下到上规格相同。安装时只需注意消火栓箱及其附件的安装位置以及与管道的关系。消防立管底部距地面500mm处应设置一个球形阀门,阀门始终处于全开状态。阀门上应有明显的启动标志。
室内箱式消火栓的安装高度
3消火栓应安装在建筑物内明显的地方,并易于取用。多层建筑中,消火栓布置在耐火楼梯间;在公共建筑中,每个楼梯、走廊或大厅的出入口处设置消火栓;生产厂房内消防栓布置在人员经常出入的地方。
4消防栓一般安装在砖墙上,有明装、暗装、半明装三种形式。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在建筑物、构筑物中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等。第四条 (政府与管理机构责任)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大建筑消防设施的公共资金投入力度,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区域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协调处置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隐患。第五条 (部门职责)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实施具体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居民住宅区共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
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经济信息化、商务、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民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信息共享)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应当共享与建筑消防设施相关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结果、消防监督执法等信息。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单位和个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建筑消防设施的义务,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第八条 (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配置建筑消防设施。
托育机构和小型幼儿园的儿童活动场所,寄宿制学校的寝室、宿舍还应当加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但已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除外。第九条 (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
已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结合住宅的修缮,增设应急广播、报警装置以及其他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增设建筑消防设施所需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鼓励在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老式砖木结构居民住宅楼的共用部位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局部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十条 (非机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
新建、改建、扩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根据场所的建筑类型配置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加强指导。第十一条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
本市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加强对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监控信息的分析和应用,为火灾防控、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数据支持。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并将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本市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鼓励其他单位配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并与本市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对接。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对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建筑消防设施以及相关器材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标识,并保持清晰准确。消火栓、防火门、防火卷帘、灭火器等应当设置禁止占用、遮挡的警示性标识;水泵类别、管道水流方向、阀门开启状态、消防电源、配电柜开关状态等应当设置提示性标识。第十三条 (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负责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居民住宅区由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对共用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智慧消防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内容
(一)建立分级预警的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综合利用移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基于有线、无线、移动互联网、NB-IoT等现代通信方式,依托“金智云”智慧消防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分级预警的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将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智慧安全用电监控系统、智能独立式感烟报警系统、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统、城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单位日常消防巡查管理系统、移动执法手机APP系统集成一网运行,实现在线监测、智能分析和分级预警功能,并与消防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
(二)安装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全所辖范围内进行大面积的铺设及应用。重点推动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安装使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特别是居民住宅户内安装智能独立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时将报警信号上传系统,系统自动播报或通过手机APP和短信、微信报警等方式向业主、物业、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发出警报,实现火警快速联动应急响应。
(三)为重点场所消防设施进行物联网改造升级建设方案。对已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物联网技术改造,设置数据传输装置,增设水压、水位、阀门启闭和防火门、防排烟设备等开关状态的监测装置,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接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关漏电电流、线缆温度等数据;将消防设施和电气安全等监测信息全部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可利用手机APP,动态监控、立体呈现联网单位消防安全状态,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好率。
(四)推动智慧安全用电监测装置的普及应用。重点推广基于NB-IoT的智慧安全用电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文物建筑、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火灾高危场所的安装使用,着力解决由于电气设备(线路)故障、用电不当等原因引起火灾的安全问题。对配电系统的过剩余电流、短路、过温度等电气故障进行实时的监控、报警、反馈、记录,建立智慧电气监测消防预警及远程自动断电功能系统,提高单位和个人用电安全管理能力、电气安全隐患处理能力。
(五)运用物联网消火栓,市政水源监测系统,实现市政消火栓“智能化”管理维护。为市政水源官网、消火栓建立“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对市政消火栓实施精准定位、水压监测、破坏报警,满足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和灭火作战需要。金特莱将智慧消火栓管理系统接入消防远程监控平台,实现实时显示消火栓的定位、供水压力、移动终端远程现场管理,监测被盗、偷水、损坏、被撞等异常情况,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消火栓智能分配等功能。
(六)重点行业搭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教体、卫健、民政、文旅、住建及石化、供电、邮政、银行、烟草等重点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建立行业系统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实时采集本行业系统监控现场的各类消防报警信号、故障信号、图像信息,并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在线分析研判,全面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七)社区搭建物业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子平台。建立社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子平台,将社区内的消防设施监控、独立烟感报警器、燃气报警器等报警信息纳入监测,实时上传系统,并与社区物业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实现手机APP无线联动,强化消防网格化管理。推动社区养老场所、幼儿(托管)教育场所和重点服务人群活动场所安装NB-IoT智能独立烟感、智能独立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及智慧安全用电装置。
(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或使用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纳入执业监管重要内容,依法督促消防维保服务机构利用物联网技术,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解决消防设施故障处理不及时,维保质量不高等问题,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关于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调要求重点排查大型古建筑群、传统村落、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或场所;重点整治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宗教场所用火、电气安全故障,以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占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应用,成为文保单位、古建筑消防监管、祸患防控新抓手。建设“文物保护单位智慧消防监控服务中心”,构建一体化的“智慧消防”技术和管理体系。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数据来源,对消防内部、外部数据资源进行汇聚和挖掘分析,为火灾风险研判、灭火救援指挥等提供信息支撑。同时,推进面向政府应急管理部、文保单位、公众的消防-化发展进程,创新消防安全治理新模式。

消防物联网系统介绍: 

1、分级管控的智慧消防监控系统

部署智慧消防服务器集群及数据库,配置大屏幕图像显示系统,组建智慧消防监控系统,同时提供数据接口对接城市级消防数据中心和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2、消防物联网自动报警系统

物联网声光手报、NB-IOT智慧烟感等自动报警终端接入消防监控系统,实现消防设施状态及火灾报警信息的实时采集及远程传输,警情信息、位置信息平台化展示,警情信息快速响应。

3、消防水源监测监控系统

通过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单位消防给水系统末端的消防设施上安装传感器,实时采集水压水位数据,实现数据的远程传输。一旦发现消防供水不足,出水量偏低,立即发出警示提示信息。

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高度商业化的古城内,游客众多,酒吧、旅社林立,这导致明火火源较多。同时,急功近利的古城改扩建,让原本就严重老化的电线负荷剧增,火灾危险陡升。在各供电系统内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实时探测线路中的电流、电压、温度等数据,当探测项目数据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将报警信息上传至平台监控中心。实现了对单位电气情况的远程监控,加强了对用电事故的预防能力。

5、安全通道监控系统

通过摄像头和车道占用分析程序,完成对车道的实时监控。实现对消防区域内应急车道的智能监管,有效减少因车道堵塞造成额外的人员、财产损失。

6、消防设施巡检维保系统

各文物、博物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和实施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消防巡检专用APP软件,督促和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实现消防巡检任务定时派发、隐患信息实时推送、隐患整改闭环跟踪、文字全程记录、巡检工作数据长期保存、分级查询统计等功能。

文保单位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从智能监测、自动预警、智慧管理三个层面的应用,有效强化责任落实,健全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从源头治理,人防+技防相结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现精准管理,为文物消防安全治理现代化建设添助力

智慧消防物联网典型解决方案:
重点消防单位:
在原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础上,加装智慧用电安全探测器、智慧消防水源采集器(液位/水压)、智慧消防RFID标签、网络视频摄像头等前端物联探测设备,通过有线或无线互联网与智慧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互联,构建智慧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高层住宅:
加装智慧用电安全探测器、智慧消防水源采集器(液位/水压)、智能手报、智慧消防RFID标签等,完善重点火灾部位及消防通道网络视频摄像头等,通过有线或无线互联网与智慧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互联,构建智能消防预警系统。
小微场所:
加装智慧用电安全探测器、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淋灭火装置等,构建智能消防预警系统并实现自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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