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水培种植技术地址

蔬菜水培种植技术地址,第1张

在花都区赤坭镇蓝田中洞村,一片占地面积400多亩的智慧农业种植基地为当地带来了现代化农业的新引擎与丰富的文旅资源。在这里,通过全自动水培技术培育出的蔬菜,年亩产量可达20吨;基地内的空中草莓园更是成为当地新的文旅打卡点,助力赤坭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打造全新的文旅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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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种植基地来自广州绿沃川公司,该基地负责人介绍,公司引进国际上最先进的农业栽培技术,悬挂式温室种植、全自动蔬菜水培技术等,为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树立了新的标杆。
走进偌大的园区,只见两三个 *** 作人员在走动。生产经理安飞告诉笔者,悬挂式温室种植打破了常规的种植理念,以往,瓜果长在地上,采摘要行走在泥土上,弯腰采摘;而在绿沃川空中果园,瓜果伸手可得。其次,悬挂式温室种植采用循环利用的基质土,一出生就挂在空中,再加上运用了生态农业技术,让整个种植过程无农药、无病虫害,是真正的绿色、无公害食品,而且产量高,收益好,瓜果以草莓为例年亩产5吨,与传统种植相比,节约土地40%,产量提高4倍以上。
在全自动蔬菜种植区,公司总经理蒋官顺介绍,该项目运用自动化无土栽培蔬菜新技术,全程自动化种植叶菜类蔬菜。在蔬菜播种、移苗、育苗、下苗、收割全过程依靠物联网系统。整个周期45天左右,只在筛选不良幼苗以及后期包装蔬菜时有人工参与,颠覆了传统农业依赖季节、土地、气候等因素,实现了四季循环复种,工厂化、标准化、智能化、规模化生产,年亩产量可达到20吨。基本实现全智能化农业生产。
赤坭镇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绿沃川作为花都赤坭现代农业发展的引擎,对赤坭镇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科技农业、品牌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现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实时监测功能
通过传感设备实时采集温室(大棚)内的空气温度、空气湿度、二氧化碳、光照、土壤水分、土壤温度、棚外温度与风速等数据;将数据通过移动通讯网络传输给服务管理平台,服务服管理平台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远程控制功能
针对条件较好的大棚,安装有电动卷帘,排风机,电动灌溉系统等机电设备,可实现远程控制功能。农户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系统,控制温室内的水阀、排风机、卷帘机的开关;也可设定好控制逻辑,系统会根据内外情况自动开启或关闭卷帘机、水阀、风机等大棚机电设备。
查询功能
农户使用手机或电脑登录系统后,可以实时查询温室(大棚)内的各项环境参数、历史温湿度曲线、历史机电设备 *** 作记录、历史照片等信息; 登录系统后,还可以查询当地的农业政策、市场行情、供求信息、专家通告等,实现有针对性的综合信息服务。
警告功能
警告功能需预先设定适合条件的上限值和下限值,设定值可根据农作物种类、生长周期和季节的变化进行修改。 当某个数据超出限值时,系统立即将警告信息发送给相应的农户,提示农户及时采取措施。
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发展向集约型、规模化转变,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农业部决定启动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下称区试工程),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天津、上海、安徽三省市率先开展试点试验工作。为确保区试工程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一、实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但也面临着资源、环境与市场的多重约束,保障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的压力依然存在,确保农民稳定增收的任务越来越重。实施区试工程,对于探索农业物联网理论研究、系统集成、重点领域、发展模式及推进路径,提高农业物联网理论及应用水平,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农民增收有重要意义。(一)实施区试工程,有利于把握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特点及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规律,探索形成农业物联网发展模式。信息技术是新生事物,是多种学科技术的集成,兼具系统性和整体性。农业是个古老产业,兼具地域性、季节性和多样性,这就决定了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实施区试工程,研究物联网技术在不同产品、不同领域的集成、组装模式和技术实现路径,逐步构建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促进农业物联网基础理论研究、适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探索构建国家农业物联网标准框架体系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将为推动农业物联网产业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实施区试工程,有利于积累农业物联网应用经验,促进农业物联网科学发展。目前,我国农业物联网应用尚处于尝试性起步阶段,整体应用水平和建设规模明显落后于电力、医疗、环保等其它行业。各地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本呈各自为战、散兵游勇式发展,点多面广,严重缺乏顶层设计,为示范而示范的现象较普遍,重复投入问题较突出,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较少。实施区试工程,有利于逐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为全面、整体、系统推进农业物联网积累经验。(三)实施区试工程,有利于调动地方农业部门积极性,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虽然一些地方农业部门发展农业物联网的积极性较高,但由于缺乏稳定投入,系统推动的后劲明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物联网效果发挥和长远发展。实施区试工程,不仅有利于调动地方农业部门积极性,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工程项目的示范、引导和带动,能够促进社会各方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物联网发展。二、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程目标。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理论研究,探索农业物联网应用主攻方向、重点领域、发展模式及推进路径;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构建农业物联网应用技术、标准、政策体系;构建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产学研和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创新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适时开展成功经验模式的推广应用。(二)总体思路。按照“统一规划、系统设计、领域侧重、统分结合、整体推进、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组织实施。遵从“先集中规划后分区试验,先集中建平台后组装集成,先试点试验、积累经验后推广应用”的指导思想分步推进实施。在系统规划设计的同时,支持天津、上海和安徽根据各自经济、社会及农业发展水平和产业特点,分别以设施农业与水产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和农业电子商务推进、大田粮食作物生产监测为重点领域开展试验示范,力图探索形成农业物联网可看、可用、可持续的推广应用模式,逐步构建农业物联网理论体系、技术体系、应用体系、标准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内分区分阶段推广应用。(三)重点任务一是研究和部署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农业物联网重大行业应用,重点突破多源信息融合、海量信息分布式管理、智能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构建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面向农业资源规划与管理、生产过程精准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等领域的共性的服务。二是研究和制定一批农业物联网应用行业标准。联合产学研用单位,研究和编制农业领域条形码(一维码、二维码)、电子标签(RFID)等的使用规范,制修订一批农业物联网传感器及传感节点、数据采集、应用软件接口、服务对象注册以及面向大田、设施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用等方面标准。三是中试和熟化一批农业物联网关键技术和装备。围绕区域主导产业,重点中试和熟化动植物环境(土壤、水、大气)、生命信息(生长、发育、营养、病变、胁迫等)传感器,研制成熟度、营养组分、形态、有害物残留、产品包装标识等传感器,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和装备的系统引进和自主研发,加强动植物生长过程数字化监测手段、模型研究,突破农业物联网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四是形成一批可推广的技术应用模式。针对设施农业与水产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电子商务、大田粮食作物生产等的监测监控,分别研发系列专用传感、传输、控制等设备,开发相应的软件和管理信息系统,从而构建全程技术体系及可持续发展机制。五是培育农业物联网产业。按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思路,围绕农业物联网的感知识别、数据传输、数据处理、智能控制和信息服务等环节,积极引导和推进农业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培育一批农业物联网产业化研究基地、中试基地和生产基地,促进农业物联网新兴产业发展。六是强化政策措施研究。总结区试工程经验,研究提出促进农业物联网应用推广的政策建议,积极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出台,营造农业物联网发展的良好环境。三、试验布局 围绕天津、上海和安徽农业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统筹考虑行业及产业链布局,逐步实现物联网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的渗透和试点省市的整体推进。(一)天津设施农业与水产养殖物联网试验区天津毗邻北京,经济和交通条件好,区位优势明显。设施农业发达,目前拥有高标准设施农业面积60万亩,水产养殖面积62万亩,规模化水产养殖小区55个,蔬菜和水产品自给率高。试验重点是在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水产养殖小区等开展设施农业与水产养殖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探索不同种类农产品、不同类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信息化管理,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格局,有效减少交易环节,提高交易效率。一是设施农业与水产养殖环境信息采集技术产品集成应用。选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水产养殖小区,探索不同种类农产品、不同类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模式及可持续商业模式。二是设施农业生命信息感知技术引进与创新。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作物生命信息感知技术和设备,实现农作物径流、叶面温度、蒸腾量等作物关键生理生态信息在线获取,实现即时灌溉决策与在线营养诊断。三是设施蔬菜病虫害和水产病害特征信息提取与预警防控。融合设施环境、视频、动植物生命感知信息,引进创新设施农业病虫害和水产主要病害特征信息提取技术,实现设施农业主要作物的重点病虫害和水产主要病害信息实时提取与预警、事前防治与控制。四是探索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平台与服务模式。集成现有农业信息服务系统,构建设施农业物联网集成应用服务平台,面向农业主管部门、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农技人员、农户等提供多渠道、内容丰富的设施农业与水产养殖物联网应用服务;总结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设施农业与水产养殖物联网应用服务模式。五是农产品交易流通平台。以天津韩家墅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综合利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实现物流、配送、仓储高效管理,并依托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在全国的26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探索构建“产地装车、销地卸车、网上交易撮合、单品种全国互联互通”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格局。(二)上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验区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农产品主要依靠外阜输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探索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验,对确保大中城市食品安全具有普遍意义。试验重点是农产品(水稻、绿叶菜、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冷链物流和市场销售等环节的物联网技术应用,借助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和条码技术,搭建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全过程智能化监控,有效追溯农产品生产、运输、储存、消费全过程信息。一是建设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物联网系统。集成无线传感器网络,研究生产环境信息实时在线采集技术,研究生产履历信息现场快速采集技术,开发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物联网系统,实现产前提示、产中预警和产后反馈。二是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物联网系统。在农业生产环节,建立水稻、绿叶菜等农产品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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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电子化档案,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规范管理,做到来源清楚,领用清晰,用量明确。三是农产品冷链物流物联网技术引进与创新。引进、消化国外农业物联网先进技术,在消化吸收相关技术基础上,研制集多种传感器、车辆定位、无线传输于一体的冷链物流过程监测设备,力争在稳定性、可靠性、低成本和低能耗方面有进展。开发农产品冷链物流过程监测与预警系统,实现基于物流过程的实时化监测与智能化决策。四是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监管物联网应用平台构建与服务模式创新。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数据库,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物联网应用平台,提供从农田到餐桌为主线的物联网综合应用服务,实现以追溯为核心的多方式溯源服务。培育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示范企业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探索商业化服务模式。五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应用示范。以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重点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与农产品追溯系统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和推广从农产品生产至终端销售全程追溯的应用系统,搭建农产品产销服务信息平台。(三)安徽大田生产物联网试验区安徽是典型的农业大省,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试验以大田作物“四情”(苗情、墒情、病虫情、灾情)监测服务为重点,通过远程视频监控与先进感知相结合的农情数据信息实时采集、高效低成本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智能决策技术的集成应用,实现大田作物全生育期动态监测预警和生产调度。一是建设大田作物农情监测系统。基于传感网数据采集,集成开发大田作物农情监测系统,实现对农田生态环境和作物苗情、墒情、病虫情以及灾情的动态高精度监测。二是建立基于感知数据的大田生产智能决策系统。基于信息采集点感知数据,集成农业生产管理知识模型,开发大田生产智能决策系统,实现科学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预警防治等生产措施的智能化管理。三是建立基于物联网的农机作业质量监控与调度指挥系统。在粮食主产区,基于无线传感、定位导航与地理信息技术,开发农机作业质量监控终端与调度指挥系统,实现农机资源管理、田间作业质量监控和跨区调度指挥。四是构建集成于12316平台的大田生产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以12316平台为基础,集成现有信息资源和各类专业服务系统,构建大田生产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情监测、生产决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机调度、市场监测预警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五是大田生产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区建设。在小麦、水稻等主产县(市、区)建设大田生产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区,开展“四情”监测预警、农业生产管理、农机作业调度等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探索物联网在大田作物生产上的技术应用模式和机制。六是探索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在设施蔬菜、畜牧、渔业、茶叶、水果等产业,依托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龙头企业,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规模种养殖场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试点,探索适合不同种类农产品、不同类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四、条件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序、高效推进区试工程任务,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区试工作由农业部农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建区试工程技术专家组,由国家有关科研、教育系统的专家参与,负责研究制定区试工程总体技术解决方案,指导区试工程建设,研究和突破关键技术,制定农业物联网相关标准等。试点省市要成立以分管省市领导为组长、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涉农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组,负责推进本省区试工程。(二)明确工作分工。农业部负责组织制定区试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区试工程,组织专家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理论、标准规范、共性技术和设备研究与熟化工作,构建农业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应用模式及经验推广;试点省市领导小组及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落实配套经费、推进区试工程及技术成果的示范与推广、加强资金监管及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等工作。(三)确保稳定投入。要按区试总体方案安排,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以确保区试工程整体、稳步推进。农业部负责监督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试点省市要按不少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并制定相应资金管理办法;注重积极引导有关IT企业和有实力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投资参与区试工程,逐步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注重商业模式的培育,探索可持续发展机制。

小马智农智慧农业云平台通过在大棚部署传感器、控制器、摄像头等多种物联网设备,借助电脑、手机,实现对农业大棚气候变化、土壤状况、作物生长、水肥使用、设备运行等信息的实时监测展示,对异常情况的自动报警提醒,农户可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降低生产风险;同时农户可远程自动控制大棚的灌溉、通风、降温、增温等设施设备,实现精准作业,减少人工成本的投入。当然,这也为后期农产品溯源提供画面依据。

应用效果:基于物联网设备,并结合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从源头采集、种植、生产、加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数据信息,从而完成从产品基本阶段、基地种植阶段、加工生产阶段关键质量溯源信息的数据监测,实现全流程追溯,最终实现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1站点管理

用户在站点管理模块可以添加大棚和编辑大棚,可以在编辑大棚页面进行大棚名称,大棚的修改。

2控制系统

1)可选择通风系统、光照系统等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可对其设备的自动化进行设置。

2)卡片控制可选择开关量、正反转、百分比的设备进行开关控制可自动化设置。

3环境监测

可以查看所有站点的所有传感器的实时数据、 历史 数据。

4站点数据展示

站点数据展示,可查看所有站点传感器监测数据。

5自动控制

用户可以在本模块编辑自动控制规则、自动控制条件、自动化使用时间、设备状态、自动化开关等。

6视频监控

用户可在此界面选择摄像头,并对摄像头进行 *** 控(球机可 *** 控,q机不可以)。

7报警设置

选择需要监测的站点,设置好管理员的手机号,如有异常数据,会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给管理员。

8报警提醒

若有异常数据报警,在此页面可以查看到站点名称、设备名称、报警内容、报警时间。

9 历史 数据

历史 数据分为设备控制 历史 数据,环境监测 历史 数据。可以查看和导出 历史 数据,可选择需要的时间段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做出相应的调整。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 *** 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及省、市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自20年7月1日起开展检测工作,为规范管理、落实职责、区镇协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由区农业局统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具体实施。

涉及农贸市场、屠宰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各级工商、经贸部门要积极协助农业部门及检测机构。

二、监测职责

(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绿等检测项目,重点检测上市农产品。并对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日常监督。

(二)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农产品的抽样检测,主要开展蔬菜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产品。

三、监测方法

(一)实施例行检测和随机抽检制度

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平。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监测数量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四、结果报送与发布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例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周报送2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经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市场的监测结果可在市场公告栏发布,生产基地的例行监测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时将随机抽检及镇(街道)例行监测结果报送区农业局。经区农业局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全区和各地的例行监测结果。

未经区农业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xx〕34号)精神,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扎实推进“质量兴农,质量强市”战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是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复查验收、“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为载体,以监管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长效监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强化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积极打造“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及机制进一步完善,成功创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绿色农业示范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率达100%,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其中:种植业30个、畜产品16个、水产品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100%,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储运主体进行监管,建立监管记录。加强信息报送和舆情监管工作。若发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事故、信息,严格按《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业产地环境。

1强化产地环境治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开展产地环境质量动态监控,依法划定农产品适宜生产区,特别是绿色农业适宜区。全面推动水、土、污“三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提升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5%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池塘类水产养殖场废水生态净化率达5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养分还田率达60%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充分发挥种养殖业和林业互补优势,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林—草(沼)—畜(禽)”、“林下种养殖”等循环发展模式和技术。

2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广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健康养殖技术,实现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动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和实名购买,严格实施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市级化肥农药等农资储备管理办法。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快建立假劣农资安全储存场所,探索假劣农资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理、集中销毁、资源利用途径。

(二)发展标准化生产体系。

1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围绕“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加强培育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经营形式,大力推进良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农机承包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养殖业粪污专业化处理等服务,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发挥大中型企业在资金、人才、科技、营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生产经营者发展新业态,培育新动能,树立集约集聚发展的典型标杆。

2强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支撑。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围绕粮油基础产业,晚熟柑桔、优质生猪主导产业,优质蚕桑、生态水产、优质蔬菜、生态土鸡、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制订生产技术 *** 作规程,规范生产行为。加大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将生产技术规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明白纸,在主要基地上墙公布,提高农业标准的实用性和 *** 作性。

3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引导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新增一批在消费者中有质量信誉、有市场优势的拳头产品。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传承和保护,建设1个以上核心示范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加强认证产品续展和复查换证,扩大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4打造标准化示范园区。围绕“111”环线和宝箴塞产业发展核心区,持续推进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化发展,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集中连片、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配套完善基地田网、渠网、管网、路网和电网、物联网,大力推进农业技术装备现代化。推动优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示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积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推进优势主导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严格日常监管执法。督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日常检查覆盖所有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农产品质量控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销售档案记录等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查处,并纳入诚信红黑榜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

2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及大宗水产品为重点,突出监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协助完成省、市两级例行抽检任务,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开展监督抽检,查处违法行为,每年定量检测样品不少于100个。乡镇做好产地准出服务检测,监控生产活动,各乡镇每年快速检测样品不少于120个。加强监测信息报送,依法依规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

3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机衔接。强化产地准出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出具产地准出证明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主体严格查验产地准出证明或购货凭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xx年12月底前,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测室,鼓励零售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大型超市建立快速检测室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抽检,并公告快检结果。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持续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20xx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加快构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符合创建要求的乡镇由市政府授予“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称号。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权,形成事权清晰、力量统筹、上下协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盘棋”格局。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工作力量。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要落实1—2名专(兼)职监管员,确保其专业能力符合岗位需求;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兼职协管员,落实工作补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个人,在职级职称评定、晋升上优先考虑或破格提升。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农资条码销售管理系统、视频监管系统等,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农(畜、水)产品综合检测能力,按照国家建设标准逐步配齐检验检测人员,落实检验检测和监管人员有毒有害津贴。20xx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室;村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逐步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点。积极应用风险监测协作系统,确保监测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3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要求,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执法装备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一体机,快速检疫检验箱等设备。积极建设县级农业执法机构、执法审理、听证等专业场所、罚没物品储存及处理设施场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专职化。健全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四、监管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落实行政首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农业局:负责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

工商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管;负责农产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监管,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的监管。

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农产品、农用药品和物资等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及农业投入品监管。

商务局:负责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监管。

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产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建立绿色通道。

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

环境保护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产地环境监测。

(三)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生产经营主体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内控制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检测室,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开展质量检测;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对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规范分散农户生产经营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质局、交运局、经信局、商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目标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日常事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财政予以保障。

(三)健全制度机制。建立部门会商、信息通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例行监测、质量追溯、举报奖励、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考核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严格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村级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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