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厦门通士达的灯管处理费用约是每公斤6元钱,是统一定价,而成本大约是每公斤5.5元,算起来利润不超过10%。负责废弃节能灯处理的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两台总设计量为每年处理3600吨的机器,每年实际处理量不到100吨,处理的还是以通士达自己生产过程中的报废产品为主。
上海废弃物交投有限公司去年收到的灯管则只有16吨,不到其处置能力的百分之一。
废弃节能灯遍布各地亟须妥善回收处理的同时,不少具备节能灯处理专业资质的公司,其处理机器却在大部分时间无事可干。
缺失的回收渠道、高额的处理成本在节能灯消费端和处理端之间划下了一条巨大的鸿沟。
污染隐忧
2008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部署首批5000万只获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标志着我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正式启动。
以企业为补贴对象、由企业将补贴资金让渡给消费者的间接补贴办法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这是我国第一次运用财政补贴手段支持涉及广大消费者的终端节能产品推广。
据统计,高效照明产品比普通白炽灯节电60%到80%,使用寿命多4到6倍。
2011年11月1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明确从2012年10月1日起,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如果把我国在用的14亿只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每年可实现节电480亿度,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节能减排潜力很大。
但是,另一隐忧随之而来。
如果废弃节能灯随意被丢到垃圾桶,破碎、焚烧后产生原子态汞蒸气进入大气,然后沉降进入土壤或河流,与微生物作用成为有机汞化合物(如甲基汞)。甲基汞能溶解在脂肪中,容易被肠、肺、皮肤吸收,渗入血液,并累积在人体的肾、脑等器官中,导致慢性中毒。
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谢克昌提供了一组数据:“电子垃圾对环境的危害很大,如废旧节能荧光管中汞含量平均为0.5毫克/只,渗入地下后会污染约180吨水及周围土壤,而目前我国节能灯的消费量达10亿只以上。”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长周凤起指出,如果没有回收节能灯这一条,推广节能灯政策就缺了一条腿。
处理公司“吃不饱”
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也在今年的7月拿到环保部颁发的大宗用户和社区废弃节能灯回收的运营许可证。目前通士达除了处理本公司的产品,也负责福建省的废弃节能灯处理。
该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杨龙豹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并不是没有处理设备,而是整个企业、老百姓的环保理念没到这个程度,再有政府监管不到位。”
杨龙豹坦言,他们的客户大多数并非主动,而是有强制性要求的时候,才找到他们。比如有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要出口国外,通常需要通过第三方审核,要求把灯管的危险部位交给有处理资质的部门来处理。
“一些节能灯生产企业主动来跟我们谈,由我们来负责处理他们产生的废品;社会上的主要来自政府的大宗采购,还有少量老百姓扔到回收桶里,由我们统一运送回来进行处理。”杨龙豹说。
除此之外,高额的处理价格也成为处理企业“吃不饱”的主要原因。
废弃节能灯的回收需要有专业的人员、车辆来运输,再加上处理,这些都会产生费用。
上海废弃物交投有限公司是目前上海唯一一家拿到含汞物质处置资格的企业,目前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该公司总经理杨桂兴告诉本报记者,目前的废弃灯管主要来自节能灯生产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居民。
生产企业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的费用可以算作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因此大多数能够支付,他的公司100吨左右的处理量主要来自生产企业。而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没有这方面经费预支,即便是有废弃灯管,没有钱,回收企业就不愿意接收。对居民的收费更加无从谈起,而且在国内没有垃圾分类的情况下,居民使用的废弃灯管往往伴随着生活垃圾一并粉碎,处理企业也无从获得。
而且,相对高额的处理费用,也让一部分原本愿意参与废弃节能灯回收和处理的企事业单位望而却步。
上海交投曾经做过测算,一套设备的总设计量是1700吨,如果处置量能够达到总设计量的八分之一,那么每根灯管的处置费用2.5元,如果达到总设计量的四分之一,每根灯管的处置费用是1.56元,如果设备满负荷运转,每根灯管的处置费用只有0.8元。
也就是说,处置量达到一定规模后会摊薄成本,量越大,单位成本越低。
可是,目前的实际状况却是机器远远“吃不饱”。该公司去年收到的灯管只有16吨,不到其处置能力的百分之一,想要不亏本,每根灯管的处置成本就要高达十几元钱,但目前该公司对外收取每根2.5元的费用,显然是亏本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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