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烧友网核心提示:随着医疗信息化的发展,传统医疗模式正逐渐被信息化医疗行为所取代。2010年9月,卫生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部分医院和部分区域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电子病历的出现不仅打破了“手写耗时”的窘境,同时也化解了“天书病历”不易辨识的难题,成为近两年各界热议的焦点。但令人忧心的是,由此引发的医患矛盾纠纷却不断增多。自2011年1月起至今年9月止,无锡市南长法院共受理医患纠纷案件30起,其中,电子病历涉诉率高达85%。纠纷案件中凸显的各类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管理不规范医疗单位信誉堪忧
南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位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正在办理立案手续。这位当事人名叫陈素,今年1月起,她年过七旬的老父亲开始感觉呼吸不畅,咳嗽偶尔见血。在同事的建议下,她带着父亲到医院挂号问诊。“医生问了我父亲的身体状况,之后陆续做了好多检测,结果查出是肺癌晚期。”陈素说,“4月5日,医院为我父亲做了手术。手术后两天都不到,他就过世了!”巨大的悲痛让陈素难以承受,继而让她对医生的治疗产生了质疑。在彻底翻查过父亲的病历后,她带着满腔怒气来到法院,请求法官帮她主持公道,让医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人民币22万元。
陈素告诉法官,她拿到的纸质病历都是医院直接打印出来的,父亲死亡当天的临时医嘱单上,很明显出现了时间顺序的混乱。“抢救明明9点10分就开始了,但根据病历,科室主任王林给出抢救医嘱的时间却是在20分钟之后,这简直是自打嘴巴。”陈素怀疑她父亲的死亡是医院抢救不及时造成的。医院代表在法庭上解释称,当时为了争取时间,抢救时执行了口头医嘱,事后才将书面医嘱补上,从而导致了这次记录中的时间混乱。在本次事件中,负责信息输入的医生不够严谨,但王林确实是在抢救开始前下的医嘱,医院不存在抢救不及时的情况。
该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在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的今天,医务工作者一个轻微的差错都可能成为患者及家属质疑的目标,医疗单位的信誉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时间录入不及时、医生之间工号混用、电子签名张冠李戴,这些细微之处都反映出医院对于电子病历的管理仍存有欠缺。”法官说,“这些都可能引发患者对病历真实性、可靠性的质疑。”法官认为,这类纠纷的发生从辨证的角度来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医疗单位作为电子病历的提供方,理应在信息的录入方面更加细致耐心,在病历的管理方面更加严格谨慎。医院方尽可以转压力为动力,在提升业务素质的同时,减少患者对医院的不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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