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之战是LED行业永恒的话题。从全球LED专利布局来看,关键技术专利掌握在几大国际LED巨头手中,并且在发展早期早已建立起严密的专利网,将主导权紧握手中。为保证自己的市场份额,保护自身垄断利益,他们一直对全球品牌的产品进行缜密的调查,通过专利诉讼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同时,对于他们来说,由此获得的专利侵权赔偿金是一笔可观的且源源不断的“收入来源”。
今年LED行业依然不少专利诉讼案,日亚化学、首尔半导体仍是本年度业内专利诉讼案的“男主角”,台LED芯片厂晶元光电近年也在专利保护上下足功夫,今年发起了多起专利诉讼案,国内芯片厂家德豪润达亦主动提起专利武器,控诉六家公司侵权。今年3月美国Ultravision Technologies公司对艾比森、奥拓电子、雷曼股份、联建光电、上海三思电子、洲明科技、利亚德等11家中国企业提出专利诉讼成为年度最受关注专利案。
年底将至,小编为行(吃)业(瓜)人(群)士(众)整理了本年度LED行业内的专利诉讼案。
日亚VS亿光
日亚化学继日前获德国杜赛道夫上诉法院判决YAG专利胜诉后,12月17日再发新闻稿表示,另一起与亿光之间的YAG专利侵权诉讼,也已获德地方法院确定判决,亿光不得上诉。
日亚表示,亿光电子及其德国子公司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的白光LED产品,侵害日亚两件YAG专利,包括专利第EP 936 682(德国专利号DE 697 02 929)以及EP 2 276 080(德国专利号DE 697 40 795),因此于2016年12月向德国杜赛道夫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日亚VS宏齐
8月2日,日亚发布新闻稿,宣布获得赔偿并终结与宏齐科技在德国就YAG专利的侵权争议。
据悉,2010年10月,日亚化学对台湾地区的LED制造厂宏齐科技在德国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侵权产品为宏齐科技所拥有的「HT-V116TW」、「HT-U158TW」、「HT-T169TW」以及「HT-P178TWU-PQPS-DG」等四款白光LED。
日亚主张上开在德国贩售的产品侵害日亚的YAG专利,即欧洲专利第 EP 936 682 号(德国专利号 DE 697 02 929),请求法院核发禁制令以及判给损害赔偿。杜赛道夫地方法院于2012年3月29日所作成的一审判决(判决字号4a O 184/10)以及杜赛道夫上诉法院于2017年1月20日作成的二审判决(判决字号I-2 U 41/12),均肯认日亚的主张,判认宏齐科技构成侵权行为。上述判决具有最终效力。
根据上述的最终判决,日亚与宏齐科技已终结彼此就德国YAG专利的法律争议。
日亚VS日本华硕及其经销商
5月18日,日亚化学对华硕之日本子公司ASUS JAPAN株式会社(即“日本华硕”)及其经销商SYNNEX Infotec株式会社,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日亚请求损害赔偿的对象产品是华硕所制造、搭载白色LED闪光灯的智能型手机ZenFone Go (ZB551KL、ZC500TG)以及ZenFone 2 Laser (ZE500KL)。日亚认为此等产品上搭载的白色LED落入其日本专利第5177317号与第5610056号之权利范围,故提起本件诉讼。
首尔半导体VS亿光
首尔半导体12月11日称,其在德国曼海姆法院与亿光(Everlight)进行的专利诉讼中获得胜诉。此诉讼系与LED封装散热结构有关的专利诉讼。亿光在2017年从美国一家企业购买了该项专利,并于此后在德国曼海姆法院对首尔半导体提起了专利诉讼。
今年年初,首尔半导体在英国对亿光提起的专利诉讼中也获得了胜诉。英国法院对该项专利作出了无效判决,并命令亿光向首尔半导体支付约100万美元的诉讼费用。此外,首尔半导体还针对销售亿光 Mid Power、 High Power LED产品的流通企业,在德国、意大利、日本分别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目前正在等在判决。
首尔半导体VS Fry’s Electronics
11月27日,首尔半导体称其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部地方法院,对美国大型家电产品流通公司--Fry’s Electronics追加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首尔半导体在起诉状中主张,Fry’s Electronics销售的诸多电视产品侵犯了首尔半导体包括将LED芯片直接焊接在基板上的WICOP技术在内的芯片、封装、荧光剂、透镜以及背光系统等19项专利。首尔半导体此前8月31日,已经对该流通企业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首尔半导体VS Philcor TV & Electronic Leasing, Inc.
9月20日,首尔半导体发布消息,称其在对美国LED照明产品销售商Philcor TV & Electronic Leasing, Inc.(下称“Philcor”)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获得了美国联邦法院的胜诉判决。
在诉讼过程中,Philcor放弃了就被诉产品专利侵权的事实以及首尔半导体的专利有效性进行争辩,同时表示会对首尔半导体Acrich MJT(6V以上高压芯片)、高压驱动技术(Acrich Driver)、LED灯丝灯、LED封装、LED外延片生长以及LED芯片制造等专利技术予以尊重。与此同时,双方达成和解,由Philcor对首尔半导体因其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支付专利使用费。
首尔半导体VS美国LED灯具销售平台SLES
3月2日,首尔半导体在美国德克萨斯北部联邦法院对美国最大的LED灯具网上销售平台1000bulbs.com的运营商 Service LighTIng Electrical Supplies, Inc.,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主张其侵犯了10项LED专利。
首尔半导体VS 美卖场销售商Bed Bath & Beyond
5月8日,首尔半导体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央联邦法院对在美国拥有1,550家卖场的大型销售商 Bed Bath & Beyond Inc.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主张其侵犯了8项LED专利。首尔半导体在起诉状中指出,包括大型照明企业Feit Electric生产的产品在内的多种照明产品均为侵权产品。三菱化学VS希尔德
10月30日,三菱化学收到红色荧光粉专利侵权案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被告烟台希尔德侵害了三菱化学专利权。
2015年1月23日,三菱化学以希尔德公司侵害国立研究开发法人物质材料研究机构(以下简称“NIMS”) 和其公司共有的红色荧光粉中国专利(中国专利第ZL200480040967.7号,第ZL200710199440.4号以及第ZL201110066517.7号,以下简称“本专利”(注 1))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在中国生产和销售被控侵权荧光粉产品等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经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张,判令希尔德公司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向本公司赔偿合计 600 万元人民币。
SETI VS Bolb
UV LED专营企业Sensor Electronic Technology, Inc. (“SETI”)近期声明,其已在加利福尼亚北部地方法院对 Bolb, Inc. (“Bolb”)和Quantum Egg, Inc. (“Q-egg”)两家公司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据SETI主张,Bolb和Q-Egg在市场中销售的UV LED杀菌装置,侵犯了SETi的6项LED专利,该等专利涵盖了囊括UV LED杀菌装置构造及驱动器技术、LED芯片制造技术、LED半导体培养技术等适用于UV LED的各项基本技术。
晶元光电VS三安
由于晶元光电于2017年4月控告Lowe’s所贩卖的LED灯丝灯侵犯晶电的五件专利:美国专利6,346,771, 7,560,738, 8,492,780, 8,587,020, 及 8,791,467,Lowe’s (Lowe’s Home Centers, LLC) 与三安 (Fujian Sanan Group Co., LTD.) 因而向美国专利局就该五件专利提出无效请求。美国专利局近日作成裁定,针对该五件专利无效请求全数拒绝立案。该五件专利之专利范围完全不受影响。
Lowe’s与三安在无效请求中质疑该五件专利之专利性,提出该五件专利不具专利性。经过晶元光电向美国专利局清楚并详细地说明系争专利之新颖性与非显而易知性后,美国专利局同意该些专利所涵盖的创新设计与技术值得专利保护,而分别在2018年11月1日针对美国专利8,791,467与7,560,738裁定不立案,并于2018年11月20日针对美国专利6,346,771、8,492,780与8,587,020裁定不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请求人(Lowe’s与三安)就此裁定无法提出上诉。
晶元光电 VS V-TAC
晶元光电8月24日宣布其同意与V-TAC USA Corp.就双方在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进行中的专利诉讼达成和解,V-TAC同意即日起不再销售侵权产品。
美国时间2018/5/7,晶电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方法院对V-TAC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晶电在诉状中指出V-TAC产品侵犯七件晶电专利,并申请法院核发禁制令以禁止V-TAC继续销售侵权之产品。
晶电在诉状中指出V-TAC之LED灯丝灯泡,例如,型号为215之VT-5115D灯泡、型号为200之VT-5100D灯泡以及型号为283之VT-5133灯泡,侵犯多篇晶电美国专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号6,346,771,发明名称“高功率发光二极管照明灯”、专利号7,489,068,发明名称“发光装置”、专利号7,560,738,发明名称“具有黏结层之发光二极管数组”、专利号8,240,881,发明名称“发光组件之封装结构”、专利号9,065,022,发明名称“发光装置”、专利号9,488,321,发明名称“具有位于透明基板上之斜置型发光组件之照明装置”、专利号9,664,340,发明名称“发光装置”。
晶元光电VS波士顿大学
晶电7月27日公告,公司和波士顿大学的专利侵权诉讼案,经美国联邦巡迴上诉法院作成二审判決,判定波士顿大学专利权无效,晶电胜诉。
晶电表示,该诉讼案已经过多年,是美国波士顿大学基金会(以下称波士顿大学)在2012年10月12日在美国麻州(Massachusetts)地方法院向晶电及客户提出波士顿大学美国专利的侵权诉讼,当时求偿568万余美元。
晶电表示,上述专利738是有关于具有非单结晶系氮化镓缓冲层(Not-Single CrystallineGaN Buffer Layer)的蓝光LED晶片。并在2015年11月,由非专业人士组成的陪审团裁定本公司侵权并需赔款930万美元。
晶元光电VS All Star Lighting
晶电7月9日发布声明表示,针对美商All Star Lighting销售LED灯丝灯泡侵权产品之专利诉讼案,现已同意双方就该案达成和解。根据和解条件,All Star Lighting同意停止自佛山电器照明购买并销售未经晶电授权的LED灯丝灯泡;至于其他和解细节,双方则未有具体说明。
晶电指出,All Star Lighting以Luxrite品牌所销售的LED灯丝灯泡,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所制造贩售,但该LED灯丝灯泡产品侵犯多件晶电LED灯丝美国专利,也未获晶电授权,其中包括专利号 7,355,208「氮化物半导体元件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 7,489,068「发光装置」、专利号 7,560,738「具有黏结层之发光二极管阵列」、专利号 8,791,467「发光二极管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 9,065,022「发光装置」等。为此,晶电在2017年10月13日于美国纽泽西州地方法院(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New Jersey)提出专利侵权诉讼。
锐高VS德国经销商Ingram Micro Distribution GmbH
锐高子公司Tridonic Jennersdorf GmbH 8月6日宣布在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对德国经销商Ingram Micro Distribution GmbH提起诉讼。
诉讼重点关注由锐高所属的B.O.S.E.联盟所拥有的LED专利权(IP),控告Ingram Micro Distribution GmbH公司销售的配置有LED的HTC智能手机侵犯了上述专利权。
根据介绍,Tridonic Jennersdorf GmbH、日本的丰田合成株式会社(Toyoda Gosei, Ltd.)、德国的Leuchtstoffwerk Breitungen GmbH和Litec GbR共同组成的B.O.S.E.联盟拥有“蓝光LED芯片和黄色硅酸盐荧光粉的组合转换为白光的LED技术”的基础专利。
LG Innotek VS对美国UV美甲烘干机(Nail Dryer)制造企业
LG Innotek于美国当地时间7月25日向加利福尼亚北部联邦地方法院及加利福尼亚中部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国UV美甲烘干机Evergreat侵犯其UV LED专利技术。这是LG Innotek首次对UV LED产品提起专利诉讼。
本次诉讼指控Evergreat公司销售的10种型号的UV美甲烘干机非法使用了LG Innotek芯片设计专利。LG Innotek针对这些产品申请了禁止销售禁令,并提起索赔诉讼。
LG Innotek曾于去年1月向Evergreat公司发送了专利侵权警告函,并要求其签订许可证。但Evergreat公司未回应协商要求,因此LG Innotek提起了本次诉讼。
德豪润达VS六家公司
德豪润达11月27晚间公告,因发明专利权被侵害的原因,德豪润达与其全资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作为共同原告将LumiledsLLC、亮锐(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亮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今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南屏分公司、珠海市今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及上海苹果贸易公司等六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亿元。
据悉,德豪润达此次诉讼请求判令上述六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公司名称为“一种LED倒装芯片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201310115299.0)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337调查
3月27日,美国Ultravision Technologie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即337调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LED灯驱动及其组件(Certain Light Engin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艾比森、奥拓电子、雷曼股份、联建光电、上海三思电子、洲明科技、利亚德等11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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