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引进集成电路产业项目,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德州出台《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对产业相关企业将给予大力扶持。
《意见》适用于在德州市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生产及研发等经营活动的相关企业、单位等,具体政策包括:对新引进的总投资超过500万元(含)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类项目,市财政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20%、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新引进的制造、封测、装备和材料等其他集成电路产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含)至10亿元的,市财政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仅指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10%、最高1亿元的补助;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市财政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仅指设备、技术及软件投入)15%、最高3亿元的补助;补助资金按项目开工、建成、竣工投产三个阶段,分别给予补助总额的30%、30%和40%。
同时,设立德州市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以股权投资、参股投资等方式进入集成电路产业资本领域。同时,鼓励社会各类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信保基金等支持全市集成电路产业项目。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集成电路企业给予信贷倾斜,设立集成电路产业专项贷款和面向集成电路产业设计金融产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集成电路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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