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判决苹果iPhone X等产品侵犯高通三项专利,且每部终端需向高通赔偿1.41美元 ,这是既中国和德国外第三个国家裁定苹果侵犯高通专利。
据悉,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的陪审团认定苹果公司的iPhone 7、7 Plus、8、8 Plus和X侵犯了高通两项专利号为8,838,949和9,535,490的美国专利,此外苹果公司的iPhone 8、8 Plus和X侵犯了高通专利号为8,633,936的美国专利。陪审团判决苹果公司应为专利侵犯行为向高通支付自2017年7月6日提起诉讼起、至庭审结束期间的损害赔偿3100万美元。三项被侵犯的专利所覆盖的技术均由高通在圣迭戈发明。
高通公司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今天陪审团全票达成的判决,是我们在全球因苹果公司使用我们高价值的技术却拒绝支付费用而发起的诉讼过程中获得的最新胜利。高通和其它公司发明的技术,使苹果公司得以快速进入市场并快速取得巨大成功成为可能。此次诉讼所涉的三项被侵权专利,只是高通极具价值的十余万项专利组合中的数个而已。我们感到欣慰的是,世界各国的法院都在驳斥苹果公司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却拒绝支付费用的策略。”
上述三项被侵权专利支持不同的智能手机主流功能。美国专利号8,838,949的专利支持“快速启动(flashless booTIng)”使智能手机无需使用独立闪存(从而降低成本和硬件尺寸),在开启后能快速接入互联网。美国专利号9,535,490的专利通过在应用处理器与调制解调器之间扮演智能“交通警察”的角色,确保智能手机上的应用能够快速高效地上传和下载互联网数据。美国专利号8,633,936的专利支持游戏的高性能表现和丰富视觉图形,同时延长智能手机的电池续航时间。这些专利均未实施在调制解调器处理器中,也并非是实施任何蜂窝通信技术标准所需的必要专利。
在过去6个月,中国和德国的专利法院都做出了裁决,裁定苹果公司侵犯了其他的高通非标准必要专利,并针对侵权的设备颁发了禁令。
日前,慕尼黑地区法院认定苹果侵犯高通(Qualcomm)与降低智能手机功耗有关的知识产权,并授予了高通所请求的永久禁令,要求苹果公司停止在德国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销售侵权的iPhone。该判决覆盖iPhone所有具备侵权功能的型号,并适用于苹果公司在欧盟的实体和美国苹果公司。
对此,苹果公司发布声明称,对德国法院的判决结果很失望,将提起上诉。但在上诉过程中,该公司不会在德国的15家零售店中出售iPhone 7和iPhone 8。
与此同时,更早之前在中国国内被判禁售部分型号iPhone手机的法院裁定,苹果公司有能力履行但未履行,迫使高通公司可能需要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样是特定型号iPhone手机被判禁售,苹果公司对待德国判决选择遵从,面对中国法院判定却视若无睹,业界也十分关注,苹果公司如此选择性遵守、差异化执行的行为是否会用在美国法院的裁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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